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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志超案真相:张志超案平反背后的故事
上传时间:2021-03-04 10:05点击:

今天请李蒙老师(张志超案平反的推动者)从他的视角来讲述一下张志超案背后的故事。

他的文章很长,写了2万8000多字,提到很多人物。

我本建议他精简一些,但他说每个曾给予本案帮助的名字都应该在这篇文章中出现。

这篇应当是对本案平反过程最完整的记录,希望大家了解和记住这些人的努力,也希望这样的冤案不会再发生。
 

 

    张志超案平反背后的故事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9时35分,张志超走出法院大楼后门,与我紧紧拥抱在一起。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张志超。

第一次见面,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我们就紧紧拥抱在一起,仿佛久别重逢的亲人。

周围全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同仁,有三四十人,耳边听得见“咔嚓咔嚓”的快门声。
 

 

拥抱之后,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自由了!你自由了!”

 

张志超仰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外面的天好大啊,在监狱里的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小块。

 

自由的感觉真好!

 




 

 

那天回到宾馆,封面新闻记者代睿、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问我,“李老师你激动吗?”我说,“没有啊,我觉得比较平静。

 

确实,迎接张志超从淄博出狱到返回临沭的那三天,我的心情总体上是比较平静的。

因为之前早已预感到他会被宣判无罪释放,那种惊喜的感觉已经不存在了;也因为前来采访的记者太多,淄博当地慕名而来的人也很多,一直在接待协调安排,大量事务性的工作也抹掉了那份惊喜。
 

 

更主要的是,这案子从再审立案到最后宣判又拖了两三年,拖得大家都身心疲惫了,真的等到那个无罪结果出来的时候,不再是激动惊喜,而是如释重负,仿佛心里的一块石头被搬掉了,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从2015年开始调查采访报道张志超案,这块石头就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我曾经对很多人说过,张志超案是我心里最重的一块石头。

如今,大石头终于搬掉了,我也自由了。
 

 




 

(王朝勇律师、王广超、刘志民律师、王殿学律师、张志超、李逊律师、张志超母亲)

 

等我从临沭返回北京后两三天,那种激动和喜悦才渐渐涌上心头,而且如潮水般绵延不绝。

一个人安安静静躺在斗室之中,回想着这5年来围绕张志超案平反的人和事,温暖渐渐占据了心房,但还是有些心酸。

好多次午夜梦回,发现自己眼角有泪。

我意识到,张志超案的平反,应该是我人生的巅峰了,今后估计不会再有超越它的巅峰了。
 

 

“五十而知天命”,孔夫子的意思就说,老天爷让你到人世间来走一遭,让你干多大的事儿,闹多大的动静,到五十岁的时候,你自己应该知道了。
 

 

“原来老天爷把我降生到人世间,就是让我平反几个冤案。

 

那几天,伴随着激动与喜悦,这句话总是萦绕在耳际。
 

 




 

 15岁少年被控强奸,从此开始15年冤狱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女生高婷(化名)失踪。

一个月后,她的遗体在学校教学楼三楼一个废弃的洗刷间里被发现。

临沭县公安局侦查了几天后,将怀疑的目标集中到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身上,认定他是强奸杀害高婷的作案凶手。
 

 

张志超家是个两层楼,一楼是门面可以卖货,他在楼下睡,父母在楼上睡。

2005年2月12日,是农历大年初四,入夜张志超正在家睡觉。

凌晨1点,电话铃突然响了。

母亲下来接电话,然后开门,刑警队的人员就冲了进来,将张志超从床上叫起来,也没说什么,就把他带走了。
 

 

带到刑警队后,过了有十来分钟,有人把张志超的上衣脱了。

警察问:“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他说不知道,就挨打。

先让他承认犯罪,然后才告诉他学校出了什么事。
 

 

张志超并不认识高婷,也从未见过面。

她失踪之后,整个临沭县城都在传这件事,公安局在学校里大搜查,他是知道的。

被抓之后,他从警察嘴里才知道,高婷的尸体被发现了。
 

 

警察逼他先认罪,然后才询问犯罪细节。

说不出来,就提示、暗示,然后让他按他们说的再说一遍,他们再记录下来。

张志超说,他遭受了酷刑。
 

 

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有一次去公安局,听到了儿子的惨叫声,循声走进那间询问室,看到儿子被打得很疼,但警察旋即将她赶了出来。
 

 

警察对张志超说,不用担心,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

张志超当时想,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再不承认也不可能有谁会帮助他了,实在受不了那种折磨了。
 

 

张志超被迫认罪进入看守所后,曾经向检察院派来讯问的检察官翻供,翻供之后又被带到刑警大队,重新审问,再遭酷刑。

警察跟他说,如果再狡辩的话,还是他们审,听到这些话,张志超彻底绝望了。
 

 

后来一审开庭的时候,张志超的家人根本无法进入法庭旁听。

高婷的家人将法庭包围,张志超的父母如果走近,就会被辱骂甚至挨打,更是无法进入法庭。
 

 

张志超环顾旁听席,看不到任何亲人,他的心彻底凉了。

想一想在看守所向检察官翻供后反而挨打,他在法庭上不敢翻供了,问什么都是“是”。

在他当时的意识里,法官、检察官、警察都是一伙的,他不承认也没有用。
 

 

还有一个被警方认定包庇张志超的同班同学王广超,当庭也承认有罪。

王广超也是被屈打成招的,家里为他请的律师来了,他告诉律师自己是冤枉的,律师反而劝他说,只要认罪,就能判缓刑,很快就能出去了。
 

 

听了这话,他让同监室的狱友出去后去找他的父母,请父母到北京去帮他请大律师,真正能为他辩护的律师。

这位狱友不负所托,从看守所出去后真的去了他家,将他的话转告给了他父母。

但是,父母还是委托之前请的律师来到看守所会见,再次劝说王广超认罪。

王广超含泪同意认罪了。
 

 

2006年3月,张志超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同学王广超被认定曾包庇张志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家破人亡频遭变故,五年之后吐露真相

 

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张志超被关押在淄博市少年犯管教所。

在少管所开始的几年,张志超基本不跟别人说话,一直沉默着。

他害怕说出真相又会连累家人,怕再被弄回临沭。

强奸犯在监狱里是备受其他囚犯歧视的,张志超也遭受了数不尽的羞辱和折磨,但他都只能隐忍着。
 

 

后来,张志超慢慢学习法律,觉得现在的环境可能是比以前要好一些了,觉得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些审讯他的人员一样,还是会有崇尚公平正义的人,他才渐渐有了申诉的想法。
 

 

他在监狱里也交到了一些好朋友。

一位狱友有一天突然问他,“那事儿是你干的吗?我怎么看也怎么觉得不像啊。

你这么老实,还敢强奸杀人,还敢奸尸?”张志超不假思索地回答,“那事儿确实不是我干的。

 

得知真相后,那位狱友说:“不是你干的,你就一定要说出来啊,难道就这么认了,认一辈子?将来就算出去了,怎么做人?”

 

说出真相的感觉非常痛快!“终于有人相信,那事儿不是我干的!”张志超变得异常兴奋,他打算向更多的人吐露真相。
 

 

2011年春,在向母亲说出真相前,他写了一份材料,有十几页,交到驻监狱检察官那里,也没有什么反响。
 

 

到了夏天,他才把真相告诉了母亲,之后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知道,申诉不一定有希望,又怕母亲太劳累太辛苦,他想过等刑满释放之后,自己去申诉……

 

张志超长达五年不敢说出真相,被很多人诟病,质问他如果不是真凶,为什么长达五年不说出真相。

王广超说,他完全可以理解张志超。

当年被释放出来,缓刑期内他只能在临沭当地活动。

家门口有个小饭店,经常有一些穿着制服的人来饭店吃饭,一看到他们,王广超就会不由自主地浑身发抖,哆嗦个不停,脸色也变得惨白,那种恐惧感,没有亲身经历刑讯逼供的人是体会不到的。
 

 

未成年人被刑讯逼供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比成年人要大许多倍,张志超如此,王广超也是如此。
 

 

张志超入狱服刑的这几年,家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故。

张志超的爷爷,在张志超被抓之后不久,就不堪打击一病不起,很快就去世了。

张志超的爸爸本来就有慢性病,因为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身心受到了沉重打击,病重卧床不起,几年之后,也去世了。
 

 

张志超告诉母亲自己没有强奸杀人后,马玉萍回到家中,一直魂不守舍,精神恍惚。

张志超的姥姥看女儿整天心不在焉的,就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马玉萍一时没有忍住,就告诉她,“超跟我说了,事儿不是超干的,他是冤枉的。

 





听了这话,张志超的姥姥一下就病倒了。

之前这几年,每次马玉萍从少管所探视儿子回来,姥姥总会问,超在里面怎么样了,是不是瘦了,他什么时候能出来啊,我还能看到他吗。

这次听到自己猜了几年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的答案,精神一下子垮掉了。

才过了半个多月,本来身体一直比较硬实的姥姥,也含恨辞世了。

辞世前,她的眼睛是睁着的,一直没有闭上。





 蒙冤者援助计划启动,我最早了解到张志超案 办完了姥姥的后事,马玉萍开始为张志超申诉。

最先委托代理申诉的,是两位山东律师,段志刚和齐永久,这两位律师我从来没有联系过,更别说见面了。

但我很期待,我希望他们能回忆一下最初接待马玉萍的情形。

这两位律师比较顺利地从临沂中院调阅复制了张志超案的大部分卷宗,为张志超案最终能平反昭雪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认真查阅了张志超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和会见张志超后,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冤案。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志超委托母亲马玉萍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提起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了张志超的申诉,未说明具体理由。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驳回张志超申诉,理由是:“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的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能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驳回申诉前,山东高院法官曾到临沭当地调查,并会见了张志超案发时的班主任徐健老师。

徐健如实告诉法官,警察讯问张志超时自己并不在场,签字属于事后在张志超的讯问笔录上补签。

但是,山东高院驳回申诉的理由,还是说,因为在讯问时有老师在场,所以能充分保障张志超当时作为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

而马玉萍告诉我,一位接待她的法官对她说,你儿子的案子应该是有问题,但也只能这样了。

马玉萍问,您只看了判决书,怎么就觉得有问题?法官苦笑道,没有证据啊。

马玉萍问,有问题为什么只能这样了,是什么意思?法官就笑而不答了。

后来,马玉萍对山东高院的法官说,如果你们处理不了,能不能就驳回我的申诉,我再向最高人民法院去申诉。

山东高院后来就驳回了。

2012年后,马玉萍来到北京,找到了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尚权所接下了这个案子。

在北京尚权所代理申诉期间,律师李长青、陈泓宇、张雨为张志超案多方寻找新证据,陈泓宇、张雨两位律师曾到浙江宁波,与张志超案的同案人王广超见面,作了笔录。



王广超告诉两位律师,自己当年的有罪供述系被刑讯逼供形成,自己没有包庇张志超,张志超是否作案自己不知情,从来没有见过也根本不认识被害人高婷。

之前,王广超一直以为张志超是真的强奸杀人了,只有自己是冤枉的。

两位律师找到他之后,他开始相信张志超也是冤枉的。

王广超当时已经结婚生子,在浙江宁波打工,他的妻儿都在临沭。

马玉萍最初是找到了王广超的妻子,他妻子一开始也拒绝接待马玉萍,冷眼相向。

马玉萍后来一次次去找,王广超一家人都被感动了,接纳了她,也答应说出真相。

尚权所当时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合发起了“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

这是一个公益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法律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假错案件。

2014年5月23日,该计划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宣布正式启动,并公布了首批援助的五个案件,分别是江西李锦莲故意杀人案、福州陈夏影绑架杀人案、福建莆田许金龙抢劫杀人案、温州范茂珠故意杀人案和山东临沭张志超强奸案。

之后的几年,这五个案件中有四个案件已经平反昭雪,唯一没有平反的只剩下温州范茂珠故意杀人案。

2014年5月23日,尚权所的“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启动时,众多媒体采访报道,我也参与其中。

在报道“蒙冤者援助计划”时,就知道了张志超案。

但对张志超案的具体案情,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当时并没有披露,媒体都不知道。

2014年7月,我供职的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2014年第20期在《援助蒙冤者,民间在行动》一文中,首次提到张志超案。

2014年秋,因为案件迟迟没有进展,之前的代理委托合同只有3年,尚权律师事务所与马玉萍解除了委托代理关系。

离开尚权所的马玉萍感到很绝望,不知道为儿子申诉的路应该怎么走下去。

 



大禹所李逊开始代理,去淄博初次见张志超 正在这时,念斌案平反昭雪,轰动全国。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生是念斌的辩护律师。

马玉萍于是想去找大禹律师事务所,意图寻找张燕生律师,但张燕生律师那天不在所里,接待他的是大禹所主任李逊律师。

李逊律师记得,那是在“十一”长假休息过后,他接到了马玉萍的电话,问大禹所的地址。

之后又连续接了她的两三个电话,都是走错了路继续向他问路的。

辗转周折,马玉萍终于找到了大禹所,站在了他的面前。

马玉萍曾回忆她在寻找大禹所时悲凉的心境:已经奔波了3年,案子还是没有一点头绪,仰头看着北京的高楼大厦,真想跑到最高的一座高楼顶上,纵身一跃,结束这一切,什么都不用管了……当然,这只是一个念头,为了尚在囹圄中的儿子,她还要继续坚持!当时李逊正在接待一个女客户。

马玉萍没通过前台直接进到办公室里,李逊不得不打断原来的交谈,来接待她。

听了马玉萍的口头介绍后,李逊起初真没想好是否接下这起案件。

对山东口音很重的马玉萍所说的话,他并不是都听得懂。

在他与所里其他律师正在商量这起案子应该怎么处理时,马玉萍突然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哭着求律师接下这起案子。

于是,李逊对之前接待的那位女客户说:“你的案子给再高的律师费我也不接了,她这个案子没有律师费我也要接。

”那天送马玉萍走时,了解到马玉萍的丈夫已经因病去世了,马玉萍靠在饭店洗盘子打零工和给人当保姆挣钱,积蓄都花在为儿子申诉的路上。

坐火车只能坐绿皮硬座,住旅馆只能住地下室,经济上特别困难,李逊就拿出钱包里全部的几千元现金,都给了马玉萍。

之后,李逊律师代理张志超案不仅不收律师费,不收差旅费,每次见到马玉萍,还会拿出一些现金接济她。

由于马玉萍来时给的材料不全,李逊又让马玉萍把能凑齐的材料都寄过来。

看完所有材料后,李逊发现这起案件疑点颇多,大有问题。

一个不到16岁的孩子就敢强奸杀人,那他之前应该在社会上混过,与很多成年的坏人有联系。

但张志超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是个班长,从来没离开过学校。

强奸杀人不算,第二天还敢去奸尸,对于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想象……既然是强奸案,总要鉴定阴道分泌物,偏偏没有鉴定。

但被害人口腔中的唾液,公安机关却作了鉴定。

强奸案,不鉴定阴道分泌物,却鉴定口腔唾液,这实在是太蹊跷了。

很大的可能是,当初其实也鉴定了阴道分泌物,但因为对被告人张志超有利,所以故意不作为证据使用,隐匿起来。

隐匿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这是冤案形成的共同特征。

另外一个关键点是,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高婷生前还是处女,这就太有疑问了。

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张志超的口供都说是实际发生了阴茎插入阴道的性行为,而尸检报告出来后,口供就变成了只是“蹭了蹭”,没有实际插入。

这很让人怀疑,张志超有没有被屈打成招。

接下张志超案后,李逊手头还有好多案件要处理,一时没顾得上去会见张志超。

突然有一天,马玉萍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还没有去会见张志超,言语间颇有微词。

李逊解释说,这段时间太忙了,他处理完手头的事会尽快去会见张志超。

李逊记得,2015年2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这一天,他来到山东省淄博市鲁中监狱,第一次会见了张志超。

李逊记得,那一天是当年淄博市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

后来,每每到张志超案的重大时刻,老天都有些特别的反应。

例如,张志超案再审开庭的那一天,淄博下起了大雪。

在会见室,李逊第一次见到了张志超。

此时的张志超已经被关押近9年。

张志超给他的感觉是,小心翼翼的,很敏感,像是一个心智还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不像已经25岁的成年人。

在那次会见中,张志超明确地告诉李逊,自己不认识被害人高婷,也没有碰过高婷,认罪是因为相关人员的刑讯逼供。

会见后,李逊出来跟马玉萍解释:“我前段时间真的是很忙,但你放心,我答应的事情一定能做到。

”这次简短的谈话,消弭了横亘在二人之间的隔阂与误解。

待到后来张志超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时,李逊还曾拿出当年马玉萍责怪他的话开玩笑。

走在冬日淄博的街道上,李逊心里很难受。

正如那一日的寒冷一般,张志超的遭遇深深地触痛了他的心。

也正是这份不忍,成为他日后坚持不懈地为张志超案鼓与呼的原动力。

 



张志超二姨微博私信,我看到张志超案材料 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案平反,最高人民法院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复查聂树斌案,全国平反冤假错案的形势进入高潮,陈夏影案、许金龙案、李锦莲案都有媒体报道。

当时我去参加中国政法大学蓟门论坛举行的一个冤案研讨会,事先写了一个发言稿,后来发表在了自己的微博、博客上,标题是《有多少冤案还在呻吟?》。

以下是这篇文章的全文:

 

 

看到很多媒体今日一窝蜂地报道呼格吉勒图案,我忽然回忆起了六七年前的一幕。

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王振宇,是我多年来非常好的朋友。

有一天,他突然说:“内蒙那个呼格吉勒图案你能不能报道一下,求求你了,他父母每周都来律所一趟,太可怜了。

”  

 

我知道,他当时一定是有点失去理智了。

因为这个案子正是我们民主与法制社的记者王健转到他手上,让他代理的。

当时我们民主与法制社的两位记者王健和楚京辉,以前都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工作,最先接触到呼格吉勒图案的是出身于内蒙古的楚京辉,他在离开民主与法制社时,将这个案子作为“遗产”留给了王健,王健又找到了王振宇律师,让他代理起来。

  

 

你想想,我同事交给他的案子,没有报道,肯定有无法报道的苦衷,他又返回头来求我,这不是有点失去理智了么?人不求人一般高,一个“求”字,多么难说出口啊!再难再大的案子,他也没这么说过,为了呼格吉勒图,他脱口而出了。

  

 

但我也分明感受得到,他对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深深同情,一个律师,一旦饱含着自己的感情去做案子,经常就有感情有事大脑暂时缺氧的时候。

  

 

从那时起,直到今天,有六七年了,呼格吉勒图案总算再审立案了,可以看到平反昭雪的曙光了,于是,一大群记者蜂拥而去……我们干媒体的,是不是应该在心底有个疑问:你早干吗去了?

 

呼格吉勒图案如此,念斌案也是如此。

在念斌平反昭雪前的一个月,他的姐姐念建兰还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去报道一下,我因为别的采访任务,婉言谢绝了。

其实《民主与法制时报》和《民主与法制》杂志,早在2011年就分别报道了念斌案,都有很大的篇幅,而且,也不能老是我们一家媒体报道啊。
 

 

等到念斌案一平反,全国媒体又蜂拥而至了,我们干媒体的,是不是应该在心底有个疑问:你早干吗去了?

 

如果冤案一定要等到平反了再大张旗鼓地报道,岂不是等于昭告天下,中国记者没有起码的是非分辩能力,只要法院不平反的冤案,我们记者就看不出来?

 

其实这些冤案都是虱子头上的秃子——明摆着,只要客观公正地报道出来,让全国人民知道,人人都会判断,那就是冤案!

 

就那呼格吉勒图案来说,这次能够再审立案,与媒体的报道有非常大的关系。

最初是《法制晚报》发了一条不太确实的新闻,说呼格吉勒图案有望再审了。

其实呢?当时内蒙法院系统根本没有再审的任何苗头。

但新闻媒体一发而不可收拾,都进行了转载和报道,尤其是中央电视台也去报道,最后弄假成真了,呼格吉勒图案还真的再审立案了。
 

 

媒体不是没作用,在平反冤案方面,媒体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媒体实在是不作为。
 

 

像福建福清陈夏影案,是一目了然、铁板钉钉的冤案,但是在案发18年后,才由鄙人在《民主与法制》杂志进行了报道。

(《福清“四.二六"绑架杀人案调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f29ca40102ux0s.html)但也没有其他媒体跟进了,而福建高院,依然发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就是不理你。
 

 

同样在福建发生的许金龙案(《葫芦山的“葫芦案”为“杀父仇人”鸣冤存证19年》,http://www.infzm.com/content/91801),《南方周末》报道了,《澎湃新闻》报道了,福建高院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还有,1998年发生于江西吉安的李锦莲投毒杀人案(详见《南方周末》2013年12月20日《一桩毒杀案,223次申诉》,

http://www.infzm.com/content/96825),老法官出身的78岁律师朱中道为此案已奔走了十多年。
 

 

这类冤案还有许多,请大家关注三个民间洗冤机构。
 

 

一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http://www.sqxb.cn/index.html),该计划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假错案件。

该计划将邀请国内知名刑法学者、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及刑事司法工作者、媒体工作者、高校在读研究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因为是公益项目,该计划不向蒙冤者收取费用,援助活动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尚权律师事务所承担。

首批援助的五个案件,它们是:江西吉安李锦莲故意杀人案、福建福清"四﹒二六"绑架杀人案、福建莆田许金龙张美来等抢劫杀人案、浙江温州范茂珠故意伤害致死案、山东省临沭县张志超强奸杀人案。
 

 

二是徐昕教授发起的“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已选定了“十大冤案”,其中正式启动援助的有四五起,排在前列的是海南陈满杀人焚尸案和福建陈夏影案。

徐昕教授在微博里每天不停地为聂树斌案、为呼格吉勒图案呼吁,有时感觉“呼得没了力气”。

在高寒缺氧的地区,希望媒体人都能支持他。
 

 

三是李金星律师等人发起的“洗冤网”(http://www.xiyuanwang.net/),与徐昕教授多有合作,关注的冤案也有重叠。

该项目的共同发起人、律师李金星提供了一个较为笼统的标准:那些长期无人关注的重大冤案,也包括正在审理的“非常冤的案子”。

据李金星总结,选择的这些案件,都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刑讯逼供;按照当时的死刑政策,应当判死刑,但判死缓(即所谓“余地判死缓”);严重依赖口供;没有客观证据;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仍被定罪。

等等。
 

 

四是杨金柱律师发起的的“冤弱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帮助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冤假错案当事人洗冤。

至于正在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和一审审理之中的刑事案件,则不予援助。

河北聂树斌案将是该中心援助的第一个案件,此外,他还将自己2002年参与辩护、被判处死缓的张友运故意杀人案列为第二个案件。
 

 

媒体真的是可以有所作为,如果不作为,那就是失职。

比如我报道的陈夏影案,我报道了,没有谁说不能报道,没有谁来下禁令,为什么就没有其他媒体也跟进报道呢?如果大家一起跟进报道,陈夏影案也会像呼格吉勒图案一样平反。

要知道,陈夏影已经含冤入狱18年了,而他入狱前只有17岁。

他的一个同案小伙伴,已经含冤死在狱中了。

他还要在监狱里呆多久,难道也要让他把牢底坐穿?

今天来看这篇文章,有很多语言是偏激的。

陈夏影案平反后,我逐步了解到,福建高院马新岚院长和审监庭许寿辉庭长,为推动陈夏影案、许金龙案的平反,都做了大量工作。

许寿辉庭长把我报道陈夏影案的那期《民主与法制》杂志压在办公桌的玻璃下面,意在督促自己要为冤案平反不遗余力。

每每与蒙冤者接触,许寿辉庭长也会眼角含泪。

但是,没平反之前,他也会在网上看到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其中也包括我的,她也只能默默承受。

很多法官都为冤假错案承受了太多的委屈,也没有地方诉说。

借着今天发表这篇文章的机会,我想向马新岚院长和许寿辉庭长正式道个歉,请原谅我当年的鲁莽和无知!这篇文章打动了多少人我不知道,但肯定打动了一个人,那就是张志超的二姨。

直到今天,我都没有与这位二姨见过面,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但2015年春节过后,张志超的二姨通过微博私信联系上了我,感谢我关注张志超案。

于是我就问她:张志超案的具体案情到底是什么,能不能让我了解一下。

她就让我给了她我的邮寄地址,不久,一套详细的案情材料放到了我的办公桌上。

当时我并没有立即拆开看,而是带回了家中。

一个多月后,有一次收拾房间,看到了这个邮包。

无意中打开阅读起来,立刻被这个案件深深吸引了。

临沂中院是这样认定张志超犯罪的:

 

 

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即尸体被发现前一个月,张志超在临沭某中学教学楼一洗刷间内遇到高婷,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

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高某的脖子上,在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高婷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随后,张志超将尸体移至洗刷间内一废弃厕所藏匿,离开时在洗刷间门口遇见同学王广超。

张说自己杀了人,让王广超帮助看守洗刷间,自己则到一楼小卖部购买了一把新锁,回到三楼将厕所重新锁住。

次日下午,张志超趁其他同学上课之际,又携带铅笔刀,潜入厕所内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粗粗看过案卷材料可以发现,原审判决“定罪只有口供而无有效物证”:说是强奸,但并未提取到张志超的精液;说张志超事发当天为何呆在现场附近,有三个版本;说张志超用编织袋套住尸体上半部分,而警方却无法解释清楚编织袋的来源……唯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但是,对于这个小木棒,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

该案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问。

校园、中学生、强奸、杀人、疑似冤案……这些新闻元素一直在脑子里跳跃,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报道价值的案件。

在详细阅读完所有材料后,我又打电话给尚权所承办过此案的律师,询问律师的意见,在内心里逐渐确信此案很有问题。

其中关键的几点,比如:张志超在短短两三分钟内就完成强奸、杀人、买锁换锁等这么多事情,是不可能的。

高婷的教室明明在二楼,那天清晨学校升旗跑操的时候,她为何跑到三楼去?现场勘查报告中,高婷的衣服、鞋子都整齐地摆放着,一看就不像是作案现场,而像是被人伪造过……我从张志超的二姨那里了解到,此案目前已由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李逊律师承办,于是打通了李逊律师的电话,相约到他的律所去详细了解张志超案。

他表示热烈欢迎,并且提议让张志超的妈妈也来律所,一起跟我谈。

于是我提出,我可以多约几家媒体记者一起来,让媒体同仁们都了解一下这个案子。

当时我组建了一个媒体记者组成的微信群,叫“五湖四海记者群”,里面有近500名记者。

我向这个群发出了张志超案的情况说明,征求大家的意见。

两三分钟后,就有多位媒体同仁回应,表示对这个案件非常感兴趣。

《南方周末》记者鞠靖最先联系我,希望获得张志超案的详细材料,我就告知张志超的二姨,又给他寄去一份,寄到了广州。

《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部副主任刘万永表示,会派记者去大禹所了解这个案子。

几天之后,我和几位媒体同仁一起来到大禹律师事务所所,第一次见到了李逊律师,还有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

与《中国青年报》记者卢义杰也是第一次见面。

听完李逊律师对案情的挂盘讲解,听完马玉萍声泪俱下的诉说,大家商议了一下,相约一起去山东临沭实地采访。

 



记者去临沭实地采访,第一轮报道轰动全国 2015年5月24日,我和《南方周末》记者刘炎迅、《新京报》记者刘珍妮,还有《齐鲁晚报》的一位记者(名字实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很胖很胖,应该还有他的微信,希望他看到这篇文章后,微信里跟我打个招呼)在李逊律师和马玉萍的陪同下,一起来到临沭实地采访。

《中国青年报》记者卢义杰打来电话表示,说他正在青海采访,这边采访完了就马上赶过去。

我们先去了张志超案的案发地临沭第二中学分校,当时已改名“兴华中学”,校方对记者的采访未加任何阻拦。

我们直接找到了教学楼三楼那个废弃的洗刷间,即死者高婷被发现的现场。

尽管过去了十年,那个洗刷间依然废弃着,依然是当年案发时的情景。

这个洗刷间分为内外两个部分,中间有一道木门。

木门里边是小便池和大便的蹲位,有木板左右各隔为三间,尽头有窗。

木门外边,两侧是带水龙头的可以冲洗的高水槽,可以洗洗涮涮。

当年案发时,木门已经被锁起来,男生无法到里面大小便,但木门之外的这半间,依然可以洗洗涮涮。

临沂中院描述的案情,就是张志超在这个洗刷间门口遇到高婷,将她控制住拖入洗刷间,踹开了里面的木门,将门锁撞坏了,在木门里边将高婷强奸杀害,然后跑出来,在洗刷间门口遇到王广超,告诉王广超他杀人了,让王广超帮他看着,他下楼去小卖部买锁,然后再跑回来换锁……重要证人王旭波、杨同振的宿舍紧邻着这个洗刷间,从他们的宿舍门到洗刷间的门,也就十米远。

而王旭波的证言是,他听到外面有女生呼救就急忙穿上鞋跑了出来,然后就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已经站在了洗刷间门口……那么,从他听到呼救声到他看到张志超、王广超站在门口的时间,最多也就两三分钟,而张志超必须完成“强奸、杀人、嘱咐王广超在门口看守现场、去楼下小卖部买锁、跑回来换锁”这么多事情,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杨同振的证言也经不起推敲。

他说,王旭波冲出宿舍后,过了一分钟他也出来了,看到王旭波正在向张志超、王广超走去……洗刷间就在隔壁,相隔只有十米,走得慢也就是十秒钟,王旭波怎么可能一分钟还走不过去?我们再到楼下寻找小卖部——案情显示,张志超在三楼强奸杀人后,因为踢坏了洗刷间里面的木门的锁,所以命令王广超看守在洗刷间门口,自己跑下楼去小卖部买锁,买到锁后跑回来重新锁好门。

十年后,小卖部早已消失,但建筑仍在,从小卖部到教学楼有300多米的距离,从教学楼一层上到三层洗刷间,也有300多米的距离,两三分钟的时间,张志超仅仅是跑上跑下都不够,根本没时间作案。

实地调查的情况是,从教学楼三楼的洗刷间快速跑下楼,再跑到小卖部,需要76秒,往返则需要150秒,即2分30秒。

仅仅是完成买锁后回去锁门这一行为,不算与售货员交易的时长,其时间已经与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作案时间相差不多了。

那么,张志超怎能有时间完成指控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我们离开临沭后,我开始质疑一个细节:临沂中院认定的案发时间是清晨6时20分,学校的小卖部会那么早开门吗?一般学校的小卖部,开门怎么也得八九点钟、九十点钟,有的甚至晚到中午学校下课才开门。

我觉得这么早开门,很不正常。

但案发已经十年之久,再找到当年小卖部的经营者,还容易吗?
我让马玉萍寻找一下小卖部当年的经营者,问问她当年小卖部什么时候开门。

马玉萍还真找到了这位经营者,她说:每天早晨开门的时间是7点10分。

而判决书认定张志超作案的时间,是6点20分。

此时小卖部根本没有开门,张志超怎么买锁?这么重要的情节,当年的侦查人员为什么没找这位小卖部的经营者作笔录?我们找到了张志超当年的班主任徐健。

徐健老师介绍,当时他也刚当上班主任不久,就出了张志超案,因此案写检查挨处分,后来再也没当过班主任了。

但他表示,他跟山东高院和张志超的代理律师都说了,自己只是在张志超的讯问笔录上事后补了签字,警方讯问张志超的时候自己不在场。

他还对马玉萍说,只要是为了你儿子的事,无论什么时候让我去作证,我都会去作,作为他的老师,我永远对他负责。

我们也找到了重要证人杨同振的父亲的水果摊,杨父表示,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孩子不想再被打扰,婉拒了采访。

我们寻找王旭波,听到的消息是,王旭波好像离开了临沭,已经多年没有人见过他了,也找不到他的家人。

在采访了公安、法院等办案单位后,我们离开临沭又去了淄博,李逊律师去鲁中监狱会见了张志超,之后就结束采访返回北京。

在我们离开淄博的当天,卢义杰去了临沭,马玉萍忙着赶去临沭接待他。

卢义杰去得最晚,但稿子却发得最早。

5月27日星期三,他采写的《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是新闻媒体首次报道张志超案。

《南方周末》是每周四出刊,所以卢义杰采访完了就在临沭当地连夜写稿,抢在《南方周末》的前面发稿。

5月28日,刘炎迅采写的《校园奸杀案疑云十年待解》也在《南方周末》发表出来了。

《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都是国内非常有影响力的媒体,这两篇报道使得张志超案迅速升温,引起了舆情关注。

马玉萍说,临沭县城里很多人见到她都跟她打招呼,问儿子的案子,在校学生也都在热议张志超案。

6月中旬,《民主与法制》杂志2015年第17期发表《花季少年校园奸杀案疑云》,报道张志超案。

6月中旬,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采访了李逊律师,视频报道了张志超案。

他们曾与王广超电话连线,王广超称,自己当年没有包庇张志超,不认识高婷,当年的有罪供述系被刑讯逼供后形成。

8月中旬,《民主与法制》杂志2015第23期发表《山东临沭张志超案,证据在哪里?》,再次报道张志超案。

在这次报道中,我列举了张志超案存在的各种证据矛盾,尤其是案发时间的清晨6时20分,小卖部却是在7时10分才开门,张志超怎么可能从小卖部里买到锁?我指出,这是“一剑封喉”的新证据,仅凭这一个新证据,张志超案就应该再审。



蓟门论坛研讨张志超案,山东检察院立案复查 2015年秋,我与李逊律师商议,想邀请在京的知名法学学者研讨张志超案,为张志超案的申诉提出专家意见,起到推动作用。

我想到了多年来给予我和很多法治报道记者巨大支持鼓励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轩老师,希望他能帮我们组织策划一次研讨会。

另外,我还邀请了为平反吴昌龙案、陈夏影案、陈满案等冤假错案作出很大贡献的李金星律师,一起来讨论。



记得是在李逊律师指定的一个酒庄里,李轩、李逊、李金星和我,召开了一个“四李会议”,筹划张志超案的研讨会。

李轩老师建议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的何兵教授联系,利用“蓟门决策”论坛举行。



在李轩老师的操持下,2015年10月22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蓟门决策论坛第92期举行,论坛主题为“冤狱平反的障碍及其克服——从聂树斌案、张志超案谈起”,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洪淇主持,知名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担任主讲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轩以及知名刑辩律师朱明勇、毛立新、李逊等参与评论。



陈永生及参与评论的多位学者、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刑事再审程序启动门槛高,公、检、法三机关的诉讼地位不合理,外部行政力量干预,司法良知和独立人格缺失,社会力量动员不够等是冤狱平反的四大主要障碍。

他们也对张志超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和不合情理之处,明确表示该案应该提起再审。



这次研讨会,使我有幸认识了李奋飞老师和陈永生老师,在研讨会时还无法预料他们后来为推动张志超案平反发挥了多么大的作用。

以为研讨完了,专家学者也就走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这几位法学学者从此都非常关心张志超案,几年如一日,不遗余力地为推动张志超案平反奔走呼号。



这次研讨会,对于山东司法机关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研讨会不久,马玉萍告诉李逊律师,案子在山东省检察院有了重大突破,检察官告诉她,张志超案已经被该院立案复查了,复查期限是6个月,6个月内会给她是否建议抗诉或发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的答复,也可能驳回申诉。

   



新年问候张志超,鲁中监狱未阻拦 2016年1月1日,我写了《2016,致张志超的新年问候》——

 

 

志超:

 

新年快乐!虽未谋面,但想来你已经知道了我。

今天是2016年的第一天,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这一年多来时常想对你说的话。
 

 

2005年,我从一名海军军官转业到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成为一名记者,而你,从一名不满16岁的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变成了一个强奸杀人犯,被关进了监狱。

我干了十年记者,而你,当了十年囚犯。

十年之后的2015年,我终于知道了你,知道了你的案情,从内心确信你是无辜的。

十年之间,不同的人生轨迹,终于有了交集。
 

 

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年?何况从16岁到26岁,正是人生最宝贵的青春!

 

虽然你蒙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冤屈,虽然你经历了十年炼狱,但我还是要说,你是幸运的!因为中国的冤案太多,能够平反的是凤毛麟角,能够引起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更是少之又少,而你,毕竟是一个幸运儿。
 

 

你应该感谢为念斌案洗冤的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和为你代理申诉的李逊律师,不仅不收律师费,还不收差旅费,甚至还经常资助你的贫寒而孤苦的母亲。

你应该感谢代理过你的申诉案件的历任律师,没有他们,你的案卷难以调出,也不会取得今天这么多进展。
 

 

你应该感谢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凤凰卫视、民主与法制等媒体,正是他们的报道,使你的冤案得以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广泛的关注,为下一步的复查再审起到了舆论推动的作用。
 

 

你应该感谢山东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检察院已经开始了对你的案件的复查,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调取了你的案卷。
 

 

你更应该感谢党中央作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英明决策,使得今天有了一个平反冤案的大好政治环境。

冤案在每一个国家都存在,是司法活动不可避免的副产品。

但在国外,司法程序走完后,冤案就难以平反。

而在中国,有了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政治原则,即使走完了司法程序的冤案,也有平反的可能。
 

 

当然,你最应该感谢的是你的母亲。

她在你父亲去世之后,一个人靠低保生活,靠给饭店洗盘子和去人家里当保姆获得一点微薄的积蓄,可只要有了一点钱,就立刻为你的申诉往返奔波,到处求人!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说,你的冤案就一定能很快平反,或者说2016年就一定能平反。

你母亲也说过,也许能平反,也许平反不了了。

她说得很平静,这是令我敬佩的。

人不应该寻求苦难,但面对苦难应该学会坦然。

我相信你的冤案最终是会平反的,也许2016,也许2017,也许还需要十年,但我们一定能等到云开雾散、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不管你的冤案能否很快平反,你始终要记得,有很多的人在关心你,帮助你,在为你伸张正义。

为了他们,不管在哪里,你都必须乐观地面对生活,坚强地活下去!

 

不管冤案能否很快平反,你一定要活着走出监狱,好好孝敬你那孤苦贫寒的母亲,给她一个幸福的晚年!

 

不管冤案能否很快平反,你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公理,相信正义!不管正义何时来到,我们都不应该放弃。

正义不一定是个结果,它更应该成为一种信仰。
 

 

不管冤案能否很快平反,都有很多很多的人在牵挂你!你还很年轻,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你要好好锻炼身体,学习知识,为将来走出高墙重新奉献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不管在哪里,你都要尊重身边遇到的每一个人,友善地与人相处,给他人以更多的笑容。
 

 

不管冤案能否很快平反,我们永不放弃申诉的努力。

记得去年十月的一个夜晚,我与江平先生餐聚,就提到了你的案子,还给他老人家看了相关的报道。

他没有说什么,但表情有点凝重。

今年他已经85岁了,如果需要的话,我相信他也会愿意为你的冤案说话。
 

 

祝愿2016,你能走出高墙!祝愿2016,你能相信正义!

 

我是发表在个人的微博、博客和微信公众号上的,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将它从网络上下载下来,打印出来,去鲁中监狱探视张志超的时候,将它交给了张志超。

张志超后来回忆,李蒙老师的这封信,让我非常感动,传递了一种声音,就是外面有很多人在帮我,也给了我一种信念,就是我的冤案平反是很有希望的。

这封信他也珍藏起来,一直留在身边。

2015年后媒体有关张志超的大量报道,监狱都是不让张志超看的,说是怕引起他的思想波动,不利于他在监狱里的工作和生活。

但是,这封信居然没有被狱警阻拦,很顺利地送到了张志超的手中。

我想,狱警一定事先看过这封信,也被感动了,同时觉得这封信的内容是有利于张志超在狱中的工作和生活的,所以才未加阻拦。

 



王殿学律师加盟代理,三人一同奔赴济南 2016年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王殿学律师介绍我去调查采访山西闫平平案,调查采访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北京。

在回北京的路上,我记得是在太原火车站候车室等车的时候,我同他聊起了张志超案,并建议他也作张志超的申诉代理律师,王殿学马上就答应了。

我之所以邀请王殿学,也是看中了他之前的媒体背景。

他在2015年当律师之前,曾有过十年的媒体记者从业生涯,在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做过主要从事法治报道的新闻记者。

我们两人认识是在2007年两会采访的时候,认识之后一直都是好友。

2014年5月,王殿学成为福建许金龙案的代理律师,邀请我调查采访许金龙案。

后来,许金龙案再审平反,王殿学也一举成名。

对于冤假错案的平反,王殿学虽然当律师时间还不长,但已经有了一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他在媒体圈又有很多朋友。

我觉得,张志超案还需要加大媒体报道推动力度,如果王殿学能加盟,这方面肯定会有新的起色。

王殿学答应了,但李逊律师是否同意让他参与代理呢?毕竟张志超已经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其申诉律师的出镜率已经很高,增加一个代理律师,出镜率上就会平分秋色,何况王殿学还是媒体人出身,可能还不止平分秋色,李逊律师会不会多想?我与李逊律师进行了沟通,本来是约好了见面说的,但李逊说他很忙,要去外地出差,只能在北京南站见一面。

本来打算去北京南站见面,李逊很好奇,问我到底是什么事情,还搞这么神秘。

我干脆就在电话里说了,想让王殿学也代理张志超案,结果李逊答应得很爽快,几乎是未加思索。

就这样,王殿学律师也接受委托,代理张志超案的申诉。

2016年4月下旬,山东省检察院复查张志超案的6个月时限快到了,李逊律师、我和后来加入代理的王殿学律师变得焦虑起来。

我们担心山东省检察院驳回申诉,也担心会延期审查,心里没底。

三人商议,再组织召开一次学术研讨会,请更多的专家学者前来研讨,把张志超案研究得更透,为下一步的申诉工作作准备。

我尝试着想邀请德高望重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85岁高龄的陈光中先生参与研讨。

之前,我有了陈光中先生的微信,但没有任何私交,担心陈老是否还记得我。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张志超案的材料通过微信发给了陈老,并发出了与会邀请。

邀请发出后,当天没有任何回应。

两天之后,陈老回应了一行字:“材料我看了,你们的研讨会我可以参加。

”看到这一行字,我欣喜若狂,没想到邀请他老人家会这么顺利这么简单。

王殿学律师也带来好消息,他邀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和北京大学张建伟教授。

参与过上一次研讨活动的李奋飞、陈永生、李轩老师都是一口答应,让我们很感动。



之前,最高法院已经多次想在临沂中院视频接访张志超案,但临沂中院一直说,他们的网络设备还没弄好,不具备视频接访条件。

要召开研讨会的消息发布之后,临沂中院告知网络设备弄好了,最高法院可以视频接访了。

4月25日,李逊、王殿学律师来到临沂中院,参加最高法院的视频接访,就张志超案与接访法官进行了第一次视频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了第一次视频接访,“中青在线”予以了及时报道,记者依然是卢义杰。

之后三四年,卢义杰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报道张志超案,只要张志超案有任何一点点细微的进展,卢义杰都会第一时间在“中青在线”予以报道。

完成了最高法院的第一次视频接访后,两位律师、我和马玉萍又一起去了山东省检察院,询问立案复查进展,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案情复杂,还需要继续复查。

而我们认为,张志超案启动再审的理由非常充足,山东省检察院应该尽快申请最高检抗诉,或者向山东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到底遇到了什么阻力?我们也无法知道。

我们三人一起回京,马玉萍又去淄博看张志超去了。

 



张志超案再开研讨会,陈光中教授仗义执言 2016年4月27日,“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高端论坛——以山东省张志超案件为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陈光中、陈卫东、张建伟、陈永生、李奋飞、李轩都发表了意见,与会的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杨雄和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张佳华,王鹏法医针对该案的尸检报告进行了评述。

毛立新、王誓华、熊英等律师也参与了研讨。

《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等三十余家媒体也有记者参加了研讨会。



李逊和王殿学两位律师首先介绍案情。



李逊表示,现场重建的结果表明张志超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马玉萍找到了学校小卖部的老板。

老板称,其一般是每天早晨7时10分才开门。

而警方的笔录却显示,张志超自称,6时20分左右去小卖部买锁,用于锁住案发现场的门。

李逊还提及一个细节:“锁作为此案的物证,却违背了自然规律。

张志超供述是用脚把门踹开的,结果锁坏了,门上的挂鼻没坏,这个说不过去。

”此外,李逊律师在开会前不久还发现了一个新证据:高婷尸体被发现时全身的穿着——上衣、裤子和鞋子,与最后一位见到她的女同学的描述完全不一致,而这位女同学是在高婷失踪后不久就被警方询问作了笔录,她记错的可能性很小。

也就是说,高婷很可能不是失踪当天遇害,她后来还换过衣服。

两位律师介绍完案情后,陈光中教授发言表示:“张志超案比聂树斌案还要明显。

”即使是聂树斌案,他当年也只是表态“是一个高度疑似的冤案”“认为达到了再审的条件”;而对于张志超案,他直接说:“不仅达到了再审的条件,而且达到了平反的条件。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认为,张志超案折射出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搜集证据没有坚持全面收集的原则,特别是实物证据。

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实物证据精液、指纹、脚印以及其他一些现场证据都没有,言辞证据也充满了矛盾。

陈卫东认为,刑事申诉作为非常重要的公民诉讼权利,从立法而言有不够完善之处。

主要问题是申诉行为的非诉讼化。

现在,申诉主要是诉讼外的一种行为,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当事人怎么去提起、有关部门如何受理、受理以后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审查作出决定等,都是刑事诉讼法规范以外的内容。

完善刑事申诉,下一步要把申诉纳入到诉讼中来。

陈卫东认为,应该坚持三方结构、共同参与的机制,才能让当事人特别是申诉人心服口服。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认为,除了申诉律师和媒体报道指出的众多疑点之外,这个案子还有两大疑点:一是为什么没有提取阴道或者阴道周围的精液进行鉴定,这是违反常识的;二是多次的口供都说将被害人的裤子褪到膝盖处就进行强奸,其实裤子褪到膝盖处是难以完成强奸行为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奋飞认为,能够真正把张志超与案件联系起来的只有口供,也就是说,这是相对的孤证。

现在启动再审为什么这么难?把启动再审与再审改判的标准混在一起,再审的纠正往往靠“亡者”归来、真凶再现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其实是法律人的悲哀。

纠正错案要靠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自我纠正,从人性的基本规律来看,让司法机关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是违背人性的。

对此,毛立新律师则表示,近年来很多平反的冤案都有一定的共性:一是没有任何实物证据能直接指向被告人;二是主要靠口供定案,口供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合法性主要是刑讯逼供的问题,真实性主要是证据之间经过比对,那么多矛盾无法排除的问题;三是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没有作案时间。

张志超案也完全符合这三个共性。



学者牵线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向最高法院法官当面陈情 这次研讨会后,山东省检察院宣布对张志超案延期复查三个月,之后多次延期。

这次研讨会后,《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研讨会中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报道,推动了司法机关对张志超案的关注和审查。

这次研讨会后,2016年6月,上海东方卫视到临沭实地采访录制了张志超案,并以《张志超案复查》予以视频报道,影响巨大。

一起冤假错案在没有平反前就有两家省级卫星电视台制作视频节目予以视频报道,也前所未有。

这次研讨会后,2016年8月,《民主与法制》杂志2016年第31期发表《山东张志超案复查再次延期》,第三次报道张志超案。

这次研讨会后,李奋飞利用与最高人民法院学术交流的机会,安排李逊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陈述了张志超案的情况。

当时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一次到美国学术访问交流的活动,会有很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参加,其中包括审监庭的庭长和几名法官。

李奋飞教授得知这一情况后,就想起了张志超案,想到如果李逊律师能报名参加这次学术访问交流活动,与最高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朝夕相处一周,就有机会向他们当面陈述张志超案的案情,就有可能引起最高法院审监庭对张志超案的重视,这不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机会么?他打电话告知李逊律师后,李逊非常高兴,立刻就答应报名参加。

答应之后去报名,李逊也没有丝毫的犹豫,为了张志超案,决定慷慨解囊。

果然,在美国西雅图的一个宾馆里,李逊向最高法院审监庭的法官当面陈述了张志超案的冤情,对此后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再审张志超案,肯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了第二次视频接访。

其间,最高人民法院调取张志超案的卷宗,并进行审查。

2017年1月1日,我写了《2017,给一个人的新年献词》——

 

 

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新年献词又满屏翻滚,但看了不少,几乎没有什么特别感动人的。
 

 

所谓“献词”,其实就是贺词,祝贺新年,自然就要写下很多美好而感人的话语。

回首过去的一年,成就辉煌,展望新的一年,豪情满怀,斗志昂扬。

这种“献词体”,其实有点像汉代的长赋,一般都是空空洞洞,堆砌词藻,其实言而无物,如果不是用来歌功颂德,就只能矫揉造作地抒情。

所谓“南周献词”,现在想想,其实是个历史的误会。
 

 

当初也是用来拍马屁的,只不过老想在歌颂的同时带一些刺进去,刺激一下很厚的马皮,结果拍得马屁股疼,还是挨了马蹄子。
 

 

如今我要写献词,只想献给一个人,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欠他的,应该向他献出一份歉意。
 

 

他今年才27岁,但已经坐了11年大牢,在不满16岁的时候就被关进了监狱。

如果当时不是未成年人,很可能就是第二个聂树斌,不是被判无期,而是被判死刑。

他就是山东的聂树斌。

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一波三折,最后总算做出了公正的结论。

而山东自己的冤案呢?记得一位山东律师告诉我,山东还从来没有平反过冤案。

当时我说,我就不信邪。

现在看来,还真是很邪。
 

 

志超,最让我痛心的,是从中国青年报在2015年5月27日对你的案件进行报道开始,又过了一年半,你依然没有平反昭雪,走出监狱,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与你孤苦无依的母亲团聚。

你的母亲当初从新闻报道中看到了一线希望,又为你奔波了一年半,依然没有结果。

山东省检察院已经对你的案子第三次延期复查,最高法院对二次视频接访申诉代理律师,但是,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你的案子是毫无疑问的冤案,凤凰卫视、东方卫视这两家收视率很高的电视台都做了电视节目,已经把真相揭示得清清楚楚,早已向全世界宣告。

纸媒、网媒对这个案件的广泛报道和深入剖析,更不待言。
 

 

但是,媒体报道又有什么用,律师奔走又有什么用,在很多人眼里,一百篇报道和辩护词,也不如领导的一行批示。

聂树斌案前后报道了400多篇,如果不是国家领导人下决心平反,又有什么用?也许一个职务并不高的人,就可以把一个冤案的平反拦住,拖个三年五载,甚至拖得悄无声息。

我不是说,体制内没有好人,其实好人是很多的,如果没有好人,山东省检察院也不会对这个案子立案复查,然后一再延期,而不是直接驳回;最高法院又怎么会第二次视频接访,还表示三个月后会再次视频?好人很多,但我们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一个巨大的司法暗箱,使得冤案的平反,完全靠运气。
 

 

志超,你是无罪的。

中国刑诉法学界泰斗陈光中先生说,“我看这个案子不仅应该再审,而且应该平反。

”他告诉我,即使是聂树斌案,他也只说是“疑似冤案”,而对你的案子却如此肯定地直接说是冤案。

还有张建伟、陈永生、李奋飞等法学学者,都指出了这个案子的众多疑点。

但在有些人眼里,学者说什么都没用,媒体的报道他们根本不看,甚至连案卷都不看,就直接说这个案子没问题。

难怪你的代理律师会拍案而起,隔着屏幕怒斥。

难怪当初本来分配“唱红脸”的律师,也忍不住跟有的人吵了起来。
 

 

去年年终岁末的时候,我只是担心这个案子不要拖太长时间平反,而此时此刻,我开始担心这个案子还能不能够平反?我想仰天长叹,在苍穹上寻找答案,我想叩问大地,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想,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去抓住那最后一线希望,去拯救一个在监狱里空耗青春的人。
 

 

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就这样在监狱里消磨,我为你着急,但很多人无动于衷。

在他们看来,你的青春,你的自由,都不如他们的面子重要,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记得你母亲告诉我,不少接待她的法官看完判决书就说:“这事儿不是你儿子干的,但也只能如此了。

”在他们看来,法律的尊严不值一提,对真相的追寻无关紧要,公平正义更是浮云,依法治国纯属梦呓,这样浑浑噩噩的法官,还有什么职业的尊荣感,还有什么对法治的信仰,人生还有什么价值追求可言?

 

如果法律允许,我真想进去把你换出来,哪怕只是一天。

让你们母子可以团聚,哪怕只是抱头痛哭一场。

让你沐浴一线温暖的阳光,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真的,我真的愿意,但我做不到。
 

 

所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只能写这篇空洞无物的献词给你!

 

我只能告诉你,虽然我的力量无比微小,只要你还没有自由,我永不放弃!





政协委员两会发声,最高法院立案审查 转眼到了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王殿学律师与我商议,是不是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一下张志超案。

他一说,我马上想到了侯欣一教授。

记得2016年4月底召开张志超案的第二次研讨会前,我就邀请过侯欣一教授。

他表示,他现在是全国政协委员,参加这样的个案研讨会不一定合适,但可以把张志超的材料给他,他会转交给最高法院。

跟王殿学律师商量好后,我就与侯欣一教授联系,侯教授说,可以等两会召开的时候去委员驻地宾馆给他材料,他看完材料,如果没啥问题,就会就张志超案是否应该再审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2017年3月两会期间,王殿学律师和我来到侯欣一委员的驻地宾馆,将王殿学律师精心准备的张志超案建议再审的材料交给了他。

还没等两会结束,侯欣一委员就主动告诉我,他已经就张志超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了,材料也转交给了最高法院,并表示,对于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最高法院一定会答复。

2017年5月初,山东省检察院通知两位律师,对张志超案中止复查,将案卷移交最高人民法院。

他们的解释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对张志超案立案审查,因此,他们决定将案卷移交最高法院,不得不中止对张志超案的复查。

还强调说,“中止”不是“终止”,将来还可以恢复。

但是,我非常担心在山东省检察院中止复查后,最高法院又不对张志超案立案审查,那岂不是鸡飞蛋打前功尽弃了,我们两三年的努力化为乌有?在重重疑虑之下,我感冒咳嗽了。

我平时身体很好,基本连感冒都没有。

 

2015年后感冒了三次,都是因为张志超案。

一次就是2016年4月底山东省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半年期限快到的时候,一次就是2017年5月的这一次,后来的一次,是2019年5月山东高院第五次延期的时候,那是后话,后面再说。

三次都是发生在5月,也是巧合吧。

5月份我比较容易感冒?每当夜里为此案忧虑睡不着觉的时候,我第二天就会跟王殿学律师通电话,王殿学一次又一次地安慰我说,应该没事,最高法院应该会立案审查的,显得信心十足的样子。

但我后来听他的助理说,那段时间无论是在包头出差还是在沈阳出差,王殿学老是一副心事重重魂不守舍的样子,他们作为助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后来才明白,他也是在担心张志超案鸡飞蛋打。

现在回想起来,王殿学自己也为张志超案焦虑不已,我还要隔三差五地打扰他,他还要假装信心十足地安慰我,他也真是不容易啊!律师就是这样,哪怕对案件有时无能为力,起码也要对当事人和家属起到心理安抚的作用,好言好语给他们提供精神上的抚慰,让他们不要那么焦虑和忧愁。

好在不久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对张志超案进行了视频接访,并决定对张志超案正式立案审查。

我们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最高法院立案审查张志超案的消息传出后,2017年5、6月,《中国青年报》《法律与生活》《华商报》、澎湃新闻、界面新闻、财经等媒体再次集中报道张志超案。

如《法律与生活》记者张翼羽发表了《11年迷雾,张志超校园奸杀案进入最高法视野》、《财经》记者熊平平发表《“12年前中学生奸杀案”存疑,获最高法院审查》等等,不胜枚举。

后来我们得知,最高法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后,专门派法官到山东调查,提审过张志超,也询问过证人王旭波和杨同振,对案件进行过实地调查,确信张志超案确系冤案后,才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再审。



代睿发现指令再审决定,山东高院迟迟不开庭 2017年年底,吉林金哲宏案再审改判无罪,媒体再次聚焦冤假错案。

张志超案还迟迟没有消息。

2018年1月底,封面新闻记者代睿在梳理近年来的冤假错案报道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公布的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张志超案的决定书,发来信息向我求证。

而此时,无论是张志超的两位代理律师、张志超本人和他母亲马玉萍,还是我,都不知道最高法院已经指令再审张志超案了。

得知这一消息,马玉萍和两位律师急忙与最高法院的办案法官联系,得知最高法院是在2017年11月16日作出的指令再审决定,委托山东高院将此决定书送达张志超本人。

再去问山东高院,答复说,山东高院尚未收到最高法院的指令再审决定书。

代睿刊发了题为《最高法指令再审张志超案,12年前他被控奸杀女同学》的报道,此后他像卢义杰一样,追踪报道有关张志超案的每一点进展。

其他媒体记者也随后跟进,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案的消息散布于各大媒体。

2018年2月5日,马玉萍终于从山东高院拿到最高法院的指令再审决定书,当她将这一消息在探监时告诉张志超时,张志超喜极而泣。

此后不久,山东高院组成了合议庭开始了再审工作。

此后不久,在王殿学律师的介绍下,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刘志民、王朝勇律师成为王广超的代理律师,也参与到了张志超案的辩护中。

本来大家都很乐观,谁知,再审开庭被一拖再拖,山东高院先后延期6次。

第四次延期时,两位律师李逊、王殿学跟山东高院办案法官进行了较深的沟通,表示连续多次延期,显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山东高院办案法官解释,这是最后一次延期,并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但2019年5月,两位律师又收到了第五次延期的通知。

山东高院办案法官表示,法院已经准备好了开庭,但开庭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方方面面都准备好才行。

李逊、王殿学于是向山东省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山东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会见了两位律师,给出了一些理由:山东省检察院已经就张志超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打了报告,最高检察院还没有批复;张志超案还有许多问题没查清楚,需要继续调查,如果不查清楚,几年后再有反复怎么办;张志超测谎的结果很不好。

并称,山东省检察院还需要调查多长时间不好说。

得知这一消息,马玉萍和两位律师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推进张志超案早日再审开庭。

5月初,马玉萍来到北京,我陪同她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张志超案立案再审后迟迟不开庭的问题,当时在我们两人身边的,只有一名记者,那就是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

对于我来说,那是张志超案5年来最令人揪心的时刻,明明已经立案再审了,却长达两年迟迟不开庭,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张志超已经年满30周岁了,他的青春眼看就要在监狱里耗光了,我们已经不能再等了!2019年5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发表《“张志超案”再审五次延期,其母向两高反映该案久拖不决》,披露了张志超案再审迟迟不开庭的情况。



微信群研讨会召开,陈永生教授“临门一脚” 6月,我决定组织一场“再审案件为何再审难”的学术研讨会,邀请一些法学学者就山东张志超案、新疆李建功案等再审案件迟迟不能开庭的问题进行研讨。

这次研讨选择在微信群离进行,张建伟、陈永生、徐昕、仝宗锦、叶竹盛、郑世鹏、行江、罗金寿、王庆、王春丽等法学学者,和毛立新、王誓华、张宇鹏、雷刚、武志锐、范辰等律师共同参与研讨,张志超案的四位代理律师也都发言,大家一起研究了张志超案的前景。

最早报道张志超案的记者卢义杰此时已经成功转型为一位实习律师,也参与了研讨。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看来,旷日持久、马拉松式的申诉即使终于获得成功,当事人往往已经是精力耗尽,历尽煎熬。

但令人不解的是,再审难之余还有审判难。

即使启动了再审程序,有的再审案件的审理竟也一波三折,久拖不决。

当事人一方似乎在走不知多长的隧道,看不见尽头。

这就是审判难。

因此,不要以为再审程序启动,就坐上了顺风车。

案件没有开庭,没有作出判决之前,不必眼望旌旗动,以为坐着就有好消息。

“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空喜欢。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

”张建伟教授引用南宋诗人杨万里的诗句,非常形象地道出了再审难的现实困境。

“再审,是一扇很难开启的门。

”张建伟教授说,“它大体可以分为启动难与审判难两种表现。

”按说一旦提起再审,审判不应该再难,因为若无强固的证据和强固的事实作为依据,是难以启动再审程序的。

易言之,一旦启动再审程序,就意味着司法机关对于原裁判“确有错误”已经形成了清楚认识。

启动再审后,案件的处理犹如下坡车,应当较为顺利才对。

但是,确实有些案件在启动再审之后仿佛进入“黑洞”一般,迟迟不能产生一个审判的结果,连审判过程都长时间停摆,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对这次研讨会的内容,《民主与法制》杂志2019年9月中旬第34期以《再审缘何难》为题进行了系列报道。

这组报道以较大篇幅第四次报道张志超案,指出该案迟迟未开庭的情况不正常。

而《民主与法制》在将近5年时间里每每作有关冤假错案的综述性报道时,提及张志超案,还有多次。

此后,民主与法制社编辑部还致函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出张志超案多次延期开庭的情况不正常。



研讨会后,9月下旬,陈永生教授应邀在广东湛江参加最高法院邀请国内知名刑诉法学者参加的交流活动,轮到他发言时,他以非常大的篇幅谈及张志超案,询问“最高法院已经指令再审快两年了,山东高院为何还不开庭”,还说,“张志超案都没有鉴定受害人的阴道分泌物,就定了强奸”。

他的发言,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高度关注。

应该说,陈永生教授的这次发言,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法院是否因此要求山东高院尽快开庭,我不得而知,但一定引起了中国法院系统对张志超案再审立案后迟迟不开庭的重视。

对张志超的最终平反,这次发言起到了“临门一脚”的关键作用。

 



庭前会议在鲁中监狱召开,张志超案终现曙光 2019年10月12日,山东高院在淄博鲁中监狱召开张志超案庭前会议,张志超的再审开庭终现曙光。

那天上午9时,我在山东淄博鲁中监狱大门外,目送张志超的再审辩护律师李逊、王殿学,王广超及其再审辩护律师刘志民、王朝勇,和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进入鲁中监狱参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召开的庭前会议。

他们进入前,一辆白色面包车进入鲁中监狱,车内人陆续下来,马玉萍认出,里面有山东高院的一位副院长,和接待她多次的几位法官。

他们进入后,又有一辆白色面包车进入鲁中监狱,车内人陆续下来,我认出,里面有山东检察院的一位副检察长,和两位检察官。

我一直伫立在鲁中监狱大门外,想象着里面的庭前会议进行到了什么程序,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在交流什么,同时也想出了一首诗。

“莫谓平冤难上难,愈遭险阻愈登攀。

愚公竭尽移山力,正义不彰终不还。

”这次庭前会议,来得太不容易了。

自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以来,山东高院已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理期限。

我们期待着再审开庭,期待着早日宣判!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望眼欲穿,几位代理律师和我们好多关心报道此案的媒体人也心急如焚!庭前会议的时间不长,只有一个半小时,10时半,律师们都出来了。

告诉我,庭前会议很顺利,法官最后总结的时候说,控辩双方都很理智,气氛很和谐。

但愿,这样的理智与和谐能一直延续到开庭审理和最后宣判。

我们只是想平反一个冤案,绝不会去针对任何人。

只要你不再故意阻拦冤案平反,我们不想多看到你一眼,对你不会有丝毫的兴趣,但愿此生不会再想起你来。

律师们都很忙,纷纷打出租车去飞机场和高铁站,各奔东西,又去忙别的案子,别的事情。

我决定留下来和王广超、马玉萍大姐吃顿中午饭,因为昨晚我才第一次见到张志超案的所谓“包庇犯”王广超,当然要采访一下才甘心。

王广超之前说,他很想问问张志超,为什么要提到他。

但14年之后在庭前会议上再次见到张志超,只是点点头说了句:“你在里面要保重啊。

”王广超当年的学习成绩曾是全年级数一数二的,因为张志超案被牵扯进去,关了13个月,放出来后不再读书,跑到外地打工,现在是个长途货车司机,一生命运被此案改变。

他应该怨恨张志超,但却只是说了句“保重”。

他知道,真正应该怨恨的不是张志超,而是冤案制造者,枉法裁判者。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公检法从业人员,真的应该记住这句话。

还有他当年的律师,王广超在看守所多次告诉律师自己什么事都没做,律师却告诉他做有罪辩护可以判缓刑。

 

这是什么律师?他托人带话给家人要求换律师,换大律师,父母都是农民,山东老百姓生来怕官,最终还是选择了让他快点出来,违心地认罪缓刑。

中国如果是法治国家,会有这么多司法制造的人间悲剧吗?王广超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看得出,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马玉萍大姐一点没有高兴的样子,精神萎靡恍惚,脸上愁云不散。

我一直安慰她,我说,这次是真的了,有希望了!你儿子快出来了。

她还是很担心,只要没有看到“张志超无罪”这五个字,她永远也放不下心来。

她讲了很多事,讲到如果当初不是大禹律师事务所的李逊律师把张志超的案子接下来,她那天可能就在北京跳楼了。

她一直在看北京的高楼,一直在看。

那天,李逊律师很豪爽地接下了张志超案,算是救了她。

律师啊,有时候你接的不是案子,而是一条命。

那天下午回到北京,一直沉浸在喜悦中。

这次庭前会议,封面新闻、红星新闻、《中国青年报》等各大媒体又进行了报道。



张志超案平反昭雪,各方推动功不可没 而2019年12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志超案,全国媒体的报道就更多了,舆论对此案的关注一浪高过一浪。

这一天,淄博下起大雪,而且正好是在开庭时开始下,开完庭雪也停了。

虽然我是唯物主义者,但这漫天的大雪,还是让我感慨万端:平反冤案难啊难,但我们还是等到了,等到了昭雪的这一天!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媒体报道可谓盛况空前。



仅仅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就有法治在线、今日说法、山东记者站和中国之声四路记者前来淄博采访报道,凤凰卫视、东方卫视均有视频报道,《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界面新闻、红星新闻、封面新闻、上游新闻等均在纸媒、网媒、抖音、快手等各种媒介平台全程追踪报道,从宣判一直追踪到张志超回家,从淄博一直追踪到临沭,持续数日之久。

今日头条、腾讯公司也派出工作人员到临沭,记录张志超回家的情况。

众多媒体记者还表示,对于张志超案的后续国家赔偿的情况和张志超未来的工作生活,他们也保持着浓厚的兴趣。

封面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还采访了临沭县公安局等单位,希望当年的案件能重启侦查,抓获真凶,还死者高婷一个公道,也能让张志超案获得圆满!张志超案最终能够获得公正的判决,媒体的推动作用功不可没!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志超案被写入“两高”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章中提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东等法院依法纠正张志超等重大冤假错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张志超强奸案”,认为原起诉、裁判证据不足,应落实疑罪从无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提出改判无罪意见。

张志超案平反了,很多仍在蒙冤的人希望我给他们提供一点意见,怎么做才能平反冤案。

我要说,在中国,一件冤假错案的平反,需要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忠于法律勇于纠错,需要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坚持,也需要很多民间力量的参与,尤其是法学学者、辩护律师和媒体记者对平反冤假错案的关注、推动和支持。

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平反的所有案例证明,他们是平反冤假错案的重要推动力量。

张志超案就是一个集中了法学学者、辩护律师和媒体记者共同推动平反的典型冤案。



天下没有一定能平反的冤案。

客观的说,真的能够平反的冤案是凤毛麟角,真的是万分之几的概率。

一个冤案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坚持,是不可能平反的。

除了民间的法学学者、律师和媒体记者,还有当事人,也不能否认司法机关在冤案平反中的决定性作用。

张志超案能够平反昭雪,靠的是最高法院、山东高院、山东检察院很多有良知的法官、检察官,如果没有这些有良知的人,什么程序都很难启动。

体制内有大量的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他们是正直的人,是想平反冤案的。

我们千万不能否定这些人,因为最终还是要司法机关给你平反。

我要给蒙冤者的建议是,你蒙受了冤屈,你要求伸冤,你希望中国司法还你一个清白。

这是一个人非常正当的权利,这种权利谁都不能剥夺。

但是,你也要有平反不了的心理准备。

不能把平反冤案作为人生的主要部分。

如果你说,我这个人活着就是为了平反冤案,别的什么都不干了,我觉得不太好。

我不太同意把平反冤案作为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个蒙冤者还是应该有正常的生活,有一份正常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这样的基础上,再去推动自己的冤案平反,不要本末倒置,不要让伸冤成为生活的主轴。

否则,你给别人很大的压力,别人就不敢帮你了。

不管有多大的苦难,你也不要刻意地展示苦难。

我在当记者采访报道的过程中,也被各种各样的人欺负过,也经历过很多很多的困难和挫折,甚至痛苦。

但是,我从来不展示这些,你老展示这些,不就说明你是一个弱者吗?你可以适当地展示一下案情,但不要总是展示苦难。

你还是要给人一个阳光的、健康的形象,这样才更容易引起关注,获得更多人的帮助。

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想好自己的生活方式,要做最坏的打算,也要有最好的期待。

最坏的打算和最好的期待,都要同时准备。

要把自己的生活方式确立好,这样一个主轴确定好了,然后把伸冤放到适当的位置。

既不放弃,也不是把它作为生活的主要内容。



要想清楚一个道理,就是水到渠成。

当一个案件平反的各种因素还不具备的时候,可能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没有效果。

可能你大量地播种,也收获不了什么。

平反冤案,只能因势利导,水到渠成。

你不努力肯定不行,但是你努力了也不见得会咋样,要有这样一个基本的判断。

我也劝过好多当事人,比方说有一对老年人,他通过朋友找到我。

他儿子判了十年,已经服刑5年了。

我劝他们回去,不要再到处跑了,因为他们年龄实在太大了,这么跑,意义可能不是很大,儿子的事等儿子出来自己跑吧。

很多的当事人,我都把他们劝回去。

 陈夏影案、许金龙案、张志超案、李建功案……冤假错案好像我也推动平反了几个。

但并不是我一个人推动的,每个冤案都有无数的人在共同推动,我只是或多或少起了一点点作用,可能也并不一定真起了什么作用。

只不过我的职业使我个人的出镜率比较高,意外获得了一些知名度,但在整个过程中,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就出了名,我也不知道我出名了是要去干什么。

即使我推动成功了的这几个案子,也有很多的偶然因素,并非我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张志超案无疑是我人生的一个巅峰,使我意外获得了与我的努力很不相称的荣誉。

但荣誉是暂时的,德行才是永恒的。

2020年9月,我从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辞职了,来到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

转换了人生跑道,希望在新的跑道上,能积累新的德行。

张志超也许希望他作为蒙冤者的形象能渐渐被人们淡忘,他才好毫无负担地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毕竟他才30出头,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未来的幸福生活需要在平凡的生活中努力奋斗!



但我相信张志超案应该会被人们长久地记住。

记住在长达5年甚至10年的时间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被心中渴望的法治梦想所激励,积极努力地推动过一件冤案的平反,拯救了一个15岁就蒙冤入狱长达15年的少年,感动了自己,也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作者生平简介:李蒙,1971年7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今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盟医院。

在草原长到6岁后,随父母迁回祖籍湖北省黄陂县(今武汉市黄陂区),读完小学、中学,1989年开始在湖北大学中文系上大学。

1993年大学毕业后入伍至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部,历任学员、助理讲师、讲师(正营职),获海军专业技术少校军衔。

2005年转业至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任编辑、记者、采访部副主任。

日常工作以采访法治新闻为主,在平反冤假错案、食品安全、财税立法等方面较有贡献。

2020年辞去公职,任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运营总监。

有《陶渊明传》《重整旧山河(毛泽东1949-1962)》等长篇人物传记、长篇小说《人体课》、历史读物《帝国的黄昏》《拍案说故宫》等十多部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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