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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宪州、郭松1996年持枪抢劫运钞车案
上传时间:2021-05-07 16:47点击:

1996年2月8日,一辆停在北京市工商银行泔水桥分理处门前的运钞车被劫,现场工作人员死亡两人,重伤一人,据目击者称,凶徒共有一人,蒙面,前后作案不到10分钟,速度极快,经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被劫的钱款有百万元之多。
 

这起发生在天子脚下的恶性运钞车劫持案,引起了首都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依据目击者提供的凶手作案时所开的车辆信息,警方很快便找到了车辆的主人,但经过核实,车主并没有作案条件,车主也表明自己的车是被他人偷了。
 

很快,在本年的6月3日,北京市内又发生了一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作案手法同2月8日的抢劫案手法极其相似,依据两案的共通性,警方决定并案侦查,但因犯人每次作案都特别迅速,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特别有指向性的线索。
 

1996年8月27日,北京市内再次发生抢劫案,据现场目击者称,此次作案者有两人,都是蒙面行凶,作案迅速,得手后,驾驶一辆高级轿车离开。
 

在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时发现,凶手行凶时都是枪击要害,应该是受过专业的枪击训练,另外,匪徒每次蒙面作案,严格控制作案时间,很明显是经过周密的计划后下手的,凶手性格果断,心理素质强,危险性极高。

在对每次行凶者驾驶的车辆进行追溯后,警方发现凶手在作案前,都有盗窃一辆高级轿车的习惯。
 

在查找了本市失窃车辆的报警记录后,警方找到了一辆车牌号为A-08786的黄色尼桑千里马轿车,因该轿车失窃地与前两次失窃车辆地点相近,且都出入过汇园公寓,警方猜测该车很有可能是犯人所偷。
 

很快,该车被发现停在了亮马大厦的停车场内,警方立即开始布控,在该车的前后方分别停了一辆车,防止犯人驾车逃跑,另外,停车场的所有出入口,也安排便衣民警蹲守,停车场内的其他车辆里也坐满了办案人员。
 

9月8日凌晨,在亮马大厦对面的长城饭店内走出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出门后,站在原地观察了周围的动静,在发觉没有危险时,才缓缓向停车场走来,在该男子打开尼桑车门时,附近蹲守的办案民警一股脑的冲出,想要按到该男子,该男子匆忙躲进车内,反锁车门,在与警方短暂的对峙后,该男子加大油门,想要冲出包围圈,办案民警随即开枪,慌乱中,该男子一头撞到了前方一辆停着的车上,因车速过快,男子受到了猛烈的撞击,浑身是血。
 

警方随后在该男子的车内搜出了一部红外线望远镜和一条迷彩裤,这个男人自称叫李建生,后来证实李建生的真名叫鹿宪州,经过调查,鹿宪州时年33岁,1981年-1984年在云南服过兵役,做过汽车兵和军械验枪员,1984年复原后在首汽开出租车,1991年2月伙同他人盗窃高级轿车3辆被捕,1992年被判处死缓2年,1994年2月18日越狱潜逃。
 

在2月8日,6月3日中的抢劫案都是其所为,后来鹿宪州感觉自己一人作案有些不方便,便找到因强奸妇女被判刑3年的郭松为同伙,一起实施了8月27日的抢劫案。
 

依据鹿宪州的供述,警方很快找到了郭松在三源里的住处,并将其抓获,另外,警方捣毁了鹿宪州的两个窝点,在里面搜出微型冲锋枪1支,制式手枪3支,子弹315发,人民币17万元,还有美金和其他外币。

除此之外,现场还发现了鹿宪州作案时盗窃的各类车牌,伪造的假身份证,作案用的头套等等。
 

 

1996年11月,鹿宪州因伤势过重,在滨河医院死亡,郭松因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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