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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高枪击案事件实录
上传时间:2019-02-21 00:11点击:
尖沙咀警员枪击案案发经过案发时徐步高埋伏于出口的梯间位置,袭击正准备从隧道离开的警员冼家强及曾国恒、冼家强与徐步高发生纠缠的隧道平台,经过近距离的枪战后,徐与冼躺卧在平台左上角,曾则躺卧在平台右下角的梯间之上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点,隶属尖沙咀分区巡逻小队第一队警长冼家强,与一星期前由九龙城警区调职的警员曾国恒,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钟工作训示后,乘坐警车抵达尖沙咀天星码头开始巡逻,当日他们的巡逻路线是“第19咇”,由天星码头出发,沿广东道北行,经海洋中心、新港中心、彩星中心及中港城至柯士甸道的交界,再经行人隧道(即案发地点),右转往丽泽中学折返。两人途中曾于海防道附近截停及盘问一名男子,其后证实无可疑并放行。

3月17日凌晨1时12分,两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并在隧道中央的警员签簿处签到,当时情况平静,亦没有发现其他人。两人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进,走在前头的冼家强正准备沿隧道楼梯拾级而上时,突然看到梯间左边靠墙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高一级,该名男子戴着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双手放在腰间,当冼家强想截停盘问该名男子之际,该男子突然从腰间拔枪,并向他们开火。冼家强和曾国恒两人均中枪,其中曾国恒被打穿脸部后击中喉部,而冼家强脸部也中一枪。冼家强脑海空白一瞬间后意识到自己中枪,并拔枪指向该男子,但对方试图用右手捉著冼家强持枪的双手,冼随即开了一枪,并与该男子进行纠缠。接着见到对方的手枪从左手跌下,冼再开第2枪“却没有声响”,故再开第3枪。两人纠缠期间,双方互相拉扯,该男子曾试图屈曲冼家强的双手,令枪管指向冼,冼发力还击将枪管指向对方。混乱中冼脚部再中一枪,然后,倒地的曾国恒向该男子连开5枪,全部打中该男子,冼感到该男子身体开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两人双双倒地。冼家强负伤倒地之后,右手紧握警枪指向该名男子,左手按动无线电通话器通知总部,直到听到增援警员到场才松开紧握的佩枪。在枪战发生后,中枪倒地的曾国恒曾经以低沉声音要求一名正准备进入隧道的途人替他报警,当时该名途人面露惶恐,收起使用中的手提电话,立刻攀过铁栏越过广东道,朝尖沙咀方向不顾而去。

警察指挥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时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国恒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2秒后收到冼家强按动紧急掣,并尝试与两人联络,但没人回应,只有背景杂声。1时14分22秒,冼两次通知中心:“广东道行人隧道,开枪”;1时14分55秒,冼再向中心报告:“广东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1时15分07秒,冼向控制中心报告自己中枪。控制中心在1时15分派遣冲锋队到场支援,1时15分20秒,警长黄志强最先赶到现场,发现曾国恒、冼家强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当时冼家强左手还执住俯伏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领,并向黄求救。另一名赶到现场的警长林镇雄则替疑人扣上手铐,并翻开他的身体检查,发现他右胸压着一支已生锈、枪嘴有血渍,而且以黄色胶纸包裹枪柄的手枪。

受伤警员曾国恒及疑犯徐步高分别于凌晨1时36分及38分送抵伊利沙伯医院救治,两人于1时47分及1时45分证实死亡。警方事后调查,徐步高犯案所持左轮手枪,为2001年遭杀害的警员梁成恩所有。

搜证及调查

警方从疑犯身上的个人证件,证实疑犯就是休班警员徐步高。在他身上亦发现一对警用黑色皮手套、两束分别有两条及四条的锁匙、一个放有警察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身份证、住户证等个人证件的啡色钱包、两张驾驶执照及一张载列大屿山竹篙湾警岗同僚电话的通讯录。根据警方调查所得,徐步高在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下班离开大屿山北警署,往他的住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摩托车,花4分钟驾摩托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徐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徐于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探员在徐步高的摩托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类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发之前曾经易容更衣。

警方在徐步高的摩托车上捡获一张记录了巡警到广东道政府合署签簿时间、巡警数目等资料的纸张,由此可分析出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怀疑有人刻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而案发时全港405条行人隧道之中,仅有7条隧道同时设有弧镜及警员签到簿,案发的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区内4条同类隧道之中,唯一没有安装上闭路电视的,加上隧道附近环境空旷,利于观察其他入口是否有人进出。隧道位置邻近三号干线,利于犯案后迅速逃逸。行人隧道内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镜,其中4面证实曾经被人移动过,使凶徒更能观察警员进出而不被发觉。因此,警方认为凶徒显然经过精心策划,以巡逻警员为埋伏目标。

警方亦证实徐步高所持手枪的编号,与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相同,而在案发当日枪内3发子弹都成功发射,留下3颗弹壳;冼家强所持的警枪,其中3发子弹有被撞槌击撞过,但只有第1发及第3发子弹成功发出,第2发留在枪内,故手枪内仍有4发子弹。曾国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余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现场所捡取的3支手枪均性能良好,然而徐步高所持的手枪用以固定弹弓的螺丝已受侵蚀而变短,被人放置纸张夹在螺丝与弹弓中间的空位,以固定弹弓位置,维持枪支的发射功能。

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于伤势未触及脊髓及中央神经系统,法医推断曾国恒在中枪之后应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动能力,足以负伤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后向凶徒连开5枪。冼家强则身中两枪,一枪从右鼻孔打入,撕裂右鼻翼及损坏软组织,从右耳后方直出;另一枪击中左脚小腿,相信是案发期间有人纠缠令枪支跌落地,引发“走火”所造成。徐步高则身中五枪,都由身体右边射入,弹道方向相若,估计五枪是在短时间内连续发射。其中致命的一枪从右腋下射入,水平贯穿身体,子弹进入胸腔后,打穿其右肺、心脏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损。其余分别击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两枪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时失去感觉及活动能力。根据三人伤势及血溅痕迹等现场环境证据,法医推断疑凶徐步高当时在隧道平台的左边位置(即港景峰出口),向冼家强与曾国恒施袭。冼家强面部先中枪,受伤后撞倒尾随其后的曾国恒,此时疑凶近距离向曾面部开一枪。其后徐步高与冼家强发生纠缠,此时仍然清醒的曾国恒负伤移至隧道平台的左边位置,向疑凶开火5枪还击,然后将警枪放回枪袋内,并向路过的途人呼救,最后不支倒地。

调查过程

徐步高涉嫌参与的三宗案件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C组负责,为香港警察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调查之一。考虑到疑犯可能是警务人员及为了避免疑犯随时弃掉凶器,有关调查工作虽然规模甚大,惟进行得相当低调。有关调查工作定期需要向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汇报及跟进。

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整宗案件共调查3,667人,包括2,849名警务人员、623名前警务人员及195名可疑人士。探员每日向3名警务人员问话,惟丝毫不透露调查原因。由于疑犯身手敏捷,探员亦对特别任务连及机场特警组人员调查。此外,警务处利用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工作系统就可能线索,包括警务人员的个人特征及行踪纪录等,进行分析与比对,惟并无重要发现。由于徐步高在警务处的纪录为使用右手射击,加上其委任证个人照片无法看出其“兜风耳”特征,他亦无向警察福利基金借款的记录,因此徐步高一直未被列为调查对象。此外,虽然警务处进行了多次大型搜索行动,惟梁成恩被抢去的快速上弹器仍然下落不明。

死因研讯

死因裁判法庭于2007年2月26日起合并审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开枪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讯,聆讯共进行36天,由陈碧桥担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调查报告交代三案的调查结果、徐步高的个人背景及财务状况等。聆讯一共传召116位证人作供,呈堂证物达258件(未呈堂证物达1073件)。陈碧桥在聆讯尾声引导陪审团,总结案情及提出以下重点:

荃湾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现场染血口罩上发现的DNA跟徐步高的吻合];

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虽然来自银川的证人表示曾赠予红色大会衣服给徐步高,但是否就是案中匪徒所穿的红衣,最终由陪审员决定;戴上头套的匪徒是“兜风耳”,警方其后替徐的尸体戴上头套,也发现徐步高有此特征,但徐是否就是匪徒须由陪审员决定;

尖沙咀警员枪杀案—数名证人对梁成恩失枪所在位置有出入。

梁成恩、Zafar Iqbal Khan及曾国恒的死因需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接纳证据并作出裁决;而徐步高的死因,只需符合“相对可能性”的标准,即是说“较为合理”的推论,已可接纳。陪审员应该先就四人之死因作是否“合法”或“非法”被杀作为考虑,如答案是肯定的,则不需考虑“存疑裁决”。

2007年4月25日,陪审团在毫无合理疑点的严格标准下一致裁定,徐步高是非法杀害梁成恩、巴籍护卫Zafar Iqbal Khan及曾国恒的凶手,而徐步高则被裁定合法被杀,原因是他先开枪射击正在执勤的冼家强及曾国恒,后被曾国恒开枪还击。

评论与社会影响

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后,传媒就事件进行连续几个星期的大篇报导,传媒很快将矛头指向凶嫌徐步高身上,几份销量大报冠以“魔鬼警察”、“狂魔”、“魔警”等标签,对徐进行媒体审判,为求销量更不惜刊登一些有待求证的新闻资料,后来都被警方否认。亚洲电视更拒绝徐妻的要求,在2006年3月25日晚上7时35分播出节目《徐步高事件实录》,该节目剪辑了徐生前与妻子参加的电视游戏节目《百万富翁》的片段。广播事务管理局其后共接获602宗投诉,指亚视播放该节目的做法不顾徐家感受、令人不安、不宜于合家欢时段播出、影响警方调查构成不公,以及节目对徐步高造成人身攻击等。

媒体普遍认为死因聆讯厘清事实真相,但聆讯同时带来一些令外界不解的疑问,如有证人的供词有明显的隐瞒、专家证人对于徐的犯罪动机仅能以心理状况作合理推测、环境证据无法完全确认徐是单独犯罪等。有媒体以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语言学者乔姆斯基于1988年提出制造共识理论作分析,认为部分媒体现象符合该理论的若干假设。香港灵异节目主持人陈云海则在其网上电视节目《谈谈灵说说怪》就死因聆讯提出他自称是“绝对主观”及“个人意见”的几点质疑。

哀悼与追授

三案之中执行职务期间遇害的死伤者,先后得到香港特区政府颁发英勇勋章,殉职警员梁成恩与巴藉护卫Zafar Iqbal Khan于2002年获追授银英勇勋章及金英勇勋章[68];警员冼家强与殉职警员曾国恒,则于2006年分别获颁授及追授金英勇勋章。此外,殉职警员梁成恩与曾国恒的灵柩先后获准永久安葬位于和合石的公务员墓地——浩园之内。

警队于2007年出版的《2006年警察年报》最后一页,向殉职的曾国恒致敬,是警队首次在年报悼念殉职警务人员。

后续处理

石围角邨抢枪杀警案发生后,警方改良报案室处理投诉的程序,当值人员须核实投诉人电话号码正确,再由警察中央调配系统派员前往调查。而警员单人巡逻的“单咇制”在案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各界质疑,警方其后制订指引,规定上楼巡逻的任务及晚上8时后警员必须双人巡逻,其余时间则由每区指挥官自行决定。而梁成恩生前所属的梨木树警区,已全面实行“孖咇制”(双人巡逻)。

香港特区政府参考死因庭的裁决后,于2007年10月决定不向徐步高的家属发放约40万的死亡恩恤金,成为首次有警务人员于在职期间死亡而不获发恩恤金的案例。

律政司在2012年3月入禀高等法院,指警方已向曾国恒及冼家强赔偿合共逾353万元,故向徐步高的遗产管理人索偿逾353万元并加上堂费。案中惟一生还者冼家强在2014年在回忆录《死里逃生》发布会表示,顾念到索偿对徐步高女儿造成压力,而放弃入禀向警务处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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