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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案:遗体解剖后器官丢失, 6次尸检结局扑朔迷离
上传时间:2019-02-17 18:50点击: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

 

黄静案件被称为中国网络第一案,虽然已经过去十几年时间了,但他的影响力却长盛不衰,而且对未来还会有着巨大的影响。

 

黄静这个案子之所以如此轰动,关键在于它折射出了很多问题。其实普通的老百姓,都可能是黄静。

 

 

意外死亡

 

黄静(1982年9月27日—2003年2月23日),湘潭人。1999年6月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毕业,后在湘潭市临丰小学任音乐教师,不幸死亡时候年仅21岁。

 

1999年黄静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湘潭市临丰小学任专职音乐教师。

 

黄静文艺天赋很好,综合素质很高。她吹笛拉琴都很有造诣,钢琴弹奏已达国家十级水平。由她作曲的儿童歌曲《我们的心愿》曾在全国知名刊物《儿童音乐》上发表。

 

她死前还读着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还是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及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她还喜欢文学创作,在《湘潭日报》及其他教育杂志上经常发表文章。

 

黄静不但文艺天赋很好,而且长得也很漂亮。

 

从她留下的照片和视频可以看出,黄静是个美丽,活泼,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但也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地方。

 

她不是电影明星章子怡,也不是登上太空的女航天员刘洋。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跟所有的同龄女孩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不是2月23日或者24日在她身上发生的悲惨遭遇,黄静可能就像无数邻家女孩那样,一辈子不为人知,默默的相夫教子,过完自己的一生。

 

黄母回忆:2月23日下午黄静一切正常,离开家的时候,还弹了钢琴,跳了舞,唱了歌给她听,生龙活虎的。

 

下午两点多。和黄静相处了近10个月的姜俊武在湘潭市沙塘村、湘潭锰矿附近的黄家吃完午饭后,开着新买的奥拓车带着黄静离开。

 

没想到短短10几个小时之后,就出事了。2月24日上午9时,在黄静所在学校湘潭市临丰小学,老师们突然看见了黄静的男友姜俊武。

 

当时,临丰小学校长戴灿荣(就是他介绍黄静跟姜俊武认识的)正在操场上主持升旗仪式,一旁的老师看到了急步走过来的姜俊武。

 

“黄静出事了。”老师们听到了他似乎很焦急的声音。

 

几个老师赶忙来到黄静的宿舍,发现大门紧闭,他们破窗而入时,看到的是死去多时的黄静。

 

事后震惊不已的老师们描述当时的情况:一床棉被平整地盖过她的鼻梁(注意杯子是平整的盖过去,就算是人猝死,临时前一般都会有扭动和抽搐,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被子不可能平整!)

 

棉被下,黄静浑身赤裸,脸色苍白,双目圆睁,床边有几张揉成团的白色纸巾。小学老师属于知识分子,一般都是比较聪明的,他们的观察也比较细致。

 

住在黄静对面的冯巧云老师就是一个聪明人,她事后觉得当时姜俊武的表现很奇怪。

 

他既没有同大家一样忙乱的打电话报警和找救护车,也没有痛哭或者焦急万分的表示,当时姜只是“往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就一直坐在楼道中间,不和人讲话”。

 

而但黄静的母亲黄淑华立即发现了情况的异常。这位后来坚信女儿被强暴而死的母亲说道。

 

2月24日11时,当她接到噩耗从离市区20公里外的学校极速赶到现场时,看到的女儿黄静全身一丝不挂,。

 

两眼圆睁,尸体表面的双臂、手掌、手腕、颈部、背部、臀部、双膝弯等处有多处挫伤、掐伤、压伤、针头扎伤,尤其会阴部也被挫伤。

 

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她那个手上就是抓红的印子伤,这个手腕上面,两边手腕都有抓红的印子伤。

 

那个左手全部是青的,左手掌全部是青的,这里还有几个,这个左手掌还凹进去几个洞,像这么大的这么洞,凹进去的洞,这个全部是紫的,紫色的,受伤的那个形状。

 

 

后来黄母与法医共同勘察尸体后记录,尸体的严重外伤有如下多处:

 

(1)右腿伤痕36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7处以上;针扎伤痕5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4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20处以上;膝盖青紫有淤血;

(2)左腿伤痕33处以上:其中腘窝部烟头烫伤3处以上;针扎伤痕11处以上;红肿块状伤痕5处以上;青紫淤血块包括大腿内侧伤痕14处以上;膝盖青紫有淤血;

(3)左手伤痕:其中手掌至手背两边全部青紫淤血状,指甲淤血;手腕有掐伤、红肿、青紫多处;手臂有针眼伤2处以上,有一道用针尖划破皮的出血伤痕,且有掐伤红肿伤;

(4)右手伤痕:其中手腕有掐伤、红肿及青紫多处;手臂有掐伤破皮伤痕,针眼伤2处以上;

(5)左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1处;

(6)右颈、耳垂下有掐伤破皮伤痕,发现针眼伤2处;

(7)后颈与脊椎交叉处有两大块红肿、破皮出血伤痕;

(8)腘部及手臂见诸多皮下出血点状伤痕;

(9)背部多处掐伤呈指纹红肿伤痕;

(10)臀部有青紫伤多处;

(11)会阴部部分挫伤。

 

老师们发现黄静已经死亡以后,立即报警和打了120急救电话。

 

9时20分,湘潭市中心医院120赶到现场,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但黄静早已死去,身上已经出现死亡几小时后才有的尸斑,抢救毫无意义。

 

120急救记录上记录着:“已死多时,全身皮肤淤斑,散见斑块。”

 

120记录如此,110出警也是这样。

 

 

上帝是公正的,上帝的圣经中写道:杀人者不得永生!即使人间的法庭宣判你无罪,真正的罪犯躲不过上帝的法庭审判。杀人犯是会下地狱的,在炼狱中反复受折磨,永远不得超生。

 

判定病死

 

10时许,学校所属辖区平政路派出所警员和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吴建群赶到现场。吴从事法医工作9年,是雨湖区公安分局惟一的一名法医。

 

法医吴建群和痕迹技术员、侦查员事后说:门窗没被破坏,身体上无致命伤,两腿腘窝处有挫伤痕迹。

 

随后,吴建群和痕迹技术员、侦查员汇总情况,初步排除黄静是机械性暴力、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被掐死,捂死或者勒死)。

 

既然门窗没事,说明不是歹徒破门入室作案,而黄静现在已经死亡,并且身上有明显挫伤痕迹,显然不是正常死亡。

 

那么,所有的焦点自己集中在从23日晚上到24日凌晨同黄静在一起的男友姜俊武身上。而姜却有自己的一套说法,或者说自己的一个故事。

 

姜俊武说,2月23日正是姜俊武好友谭建的生日。在接受警方问询时,谭建和另一个姜俊武的好友甘伯谦都提到,当天他们三人凑到一起在谭建家打麻将,黄静不会打牌,只是陪同在旁。

 

晚上,困倦的黄静在沙发上睡着,牌局散后被叫醒,姜俊武背着她从谭建家所在的五楼下到一楼,姜黄二人离开时已是24日凌晨2时多。

 

他与黄静是前一天在朋友家打牌到深夜,当天凌晨2时50分才到达黄静宿舍,6时50分他离开。

 

根据他的说法,这4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对黄静的死因,姜俊武提供了如下说词:

 

2002年5月,24岁的湘潭市国税局的科长姜俊武,经小学校长介绍与湘潭市临丰学校女音乐教师黄静认识,两人在随后的交往中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前姜俊武已经谈过两个女朋友,后来法院还找这两人了解情况。

 

黄静恋爱经历则是0,遇害以后经过尸检也发现她还是处女。

 

2003年2月23日,两人一起吃完晚饭后到姜俊武的朋友家打牌至次日凌晨2时许,随后两人回到临丰学校黄静的宿舍同宿。

 

根据蒋俊武的说法,当晚,他试图与黄静发生X关系,但黄静不答应。他就没有进入她的身体,两人脱光上衣。

 

由黄静进行爱抚以后,射J在黄静肚子上。这是为什么黄静身上有他J液的原因。

 

但这种说法并不能解释黄静身上的伤痕!关于黄静两腿腘窝处的挫伤,蒋俊武前后说法有着极大的不同。

 

 

他的第一份口供是这样的:当晚他与黄静亲吻、抚摸后提出与黄X交,黄不依并将双腿夹紧,表示等结婚时再行其事。

 

姜便改用较特殊方式,骑跨在黄的胸部进行了体外X活动,之后两人入睡。期间他曾试图用手掰开她的双腿,可能期间导致挫伤。

 

但后来第二次审讯的时候,姜俊武立即推翻了这一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可能:

 

当晚在朋友家牌局结局后,黄静撒娇要他背,他就背着她下了五楼。背的时候,他用劲抓着黄静的双腿,可能用力过大,在腘窝处留下了淤伤。

 

对于黄静的死亡,姜俊武的描述是:当晚,黄静曾口吐白沫、全身抽搐,他还起身问她是否不舒服,黄静摇摇头,说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他就未在意。

 

早上6时许,姜俊武离开黄静的宿舍回到父母家。约一小时后,姜俊武多次拨打黄静的手机无人接听,后回到临丰学校敲黄的宿舍门没有应答,便将情况向学校领导反映。

 

姜的亲戚甘伯谦等人则证实,姜黄二人关系亲密,而根据警方对姜两个前任女友的调查,认为他比较尊重女性的意愿,不会强行乱来。

 

但也有一种说法,姜俊武曾经对前女友使用过武力,并且打伤过其中一人,后来赔钱了事。

 

姜家还提供了两人同往海南旅游的照片,以证明两人的关系。

 

在经过例行的检查程序后,湘潭市平政路派出所认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黄静属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既然没有犯罪,那么姜俊武自然也不是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录完口供后让其回家。

 

对此,黄家人极为不满。黄家人认为:黄静遗体伤痕累累,连会阴部也被挫伤,而事发时候又只跟姜俊武在一起。

 

显然这是极为明显的强奸杀人或者强奸未遂杀人。他们要求警方立即进行尸检和立案侦查。

 

黄静母亲明确说:我认为他肯定是要强奸她,我这个孩子反抗,他就把她闷死了。

 

警方为此做出一个解释,黄静是死于自身疾病,也就是寒痹症。警方公布一个证言,湘潭市金庭小学老师钟星星是黄静的朋友。

 

她回忆2001年7月的一天,黄静在她家吃午饭,饭后就在她母亲丁凤英卧室的沙发上睡觉,睡了一阵后,黄静手扶门框,一身无力地从卧室出来说:“我不舒服,你来帮我掐一下背。”

 

钟星星拉开黄静上衣,黄的衣服已被汗水浸湿,背上还有汗。“我沿着她的脊椎掐扯,十分钟后,黄静精神了一些。”

 

同时,钟母丁凤英发现沙发上靠近枕头左边有一块湿印,“好像倒了水在上面一样。”由此,警方结论是黄静属于正常死亡。

 

但除了这个钟星星以外,所有人都不同意黄静有什么寒痹症。

 

黄静一家都坚决否认黄静有任何的寒痹症。而且,在警方调查中,黄静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的老师陈志武、同学周文佳都可以证明。

 

黄静在校期间身体非常健康,曾参加学校400米800米跑步、铅球等体育比赛,身体素质远远强于普通同龄女孩。

 

黄母提供黄静学生时期是排球队的主力运动员,还为班级争取过荣誉,身体非常健康。

 

而所谓寒痹症,只是中医的一种说法,西医并不认可存在寒痹症这种东西。

 

中医所谓的寒痹症,也不过认为就是现代的关节炎,如风湿性关节炎等,说寒痹主要是病因及发病条件是受寒邪而引起的,一般只是造成肢体酸疼,不可能造成死亡。

 

根据正常的流程,既然只有一个证人认为黄静有病,且仅有口供,没有直接证据。而大部分人确认黄静没病,显然是不能随便下结论说是死于疾病。

 

但警方却第一时间宣布属于因病正常死亡,看起来有些草率。

 

这其实并不难理解,因为公安系统对于案件的侦破率是有要求的,如果立了案,却不能侦破,这对于案发地派出所来说是有相当影响的,尤其是这种命案!

 

也许派出所最初不予立案的原因并不复杂,就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他杀并不明显的情况下,不愿意立为刑事案件侦破。

 

这个判断,也是后来网络上轩然大波的第一个导火索。黄静悲痛万分的母亲黄淑华不同意这样的认定。

 

黄静死亡的第二天,她提出尸检,搞清楚真实死因。

 

但随后分别由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三份死亡鉴定无疑浇了她一头凉水,鉴定意见认为,黄静是病死的。

 

根据我们现有法律制度,市一级和省一级的死亡鉴定是官方权威的结果,黄静母亲明白这基本就是最终结论。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走司法程序,这基本就到了尽头。虽然黄静全家认为女儿是非正常死亡,尸检应该可以得到结论,结果却是正常死亡。

 

 

 网络第一大案

 

正当黄静全家心力交瘁的时候,黄静的一个仰慕者、网名“风中的追赶者”辗转找到了她。之前的4月9日,“风中的追赶者”已为黄静建了一个网上墓园“天堂花园”。

 

“我给‘风中追赶者’说了黄静案的情况,给了他一些材料,他就发布到网上了。”黄淑华说。

 

起初“天堂花园”上关于黄静案的材料几乎全来自于黄淑华一方,后来增加了法医鉴定书、湘潭警方的结论。“天堂花园”成立后,访问量直线上升。

 

9月23日,该纪念馆访问量超过21万人次,成为人气最强的纪念馆之一。

 

当更多的个人和团体通过网络参与到这个案件中来时,黄静案也便开始从一起案件,变为一个社会事件。

 

网络舆论的倾向性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网民对黄家表示同情和支持,并对警方不立案等种种作为表示了怀疑和责问。

 

对于这件有众多明显疑点的案件,网络舆论几乎一面倒。“各种看法,包括骂共产党的,骂人民政府的,骂我们公安机关的,骂检察院的都有,我们从网上下载来30多页。”时任湘潭市公安局长的杨建杰说道。

 

甚至连香港,台湾,海外媒体也开始关注,海外某著名主持人甚至说: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是强奸杀人。

 

黄静一家在这个案件中,表现出非常的坚强和执着,他们也顶住巨大的压力要求知道案件的真相。

 

6月22日,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在网上发出了求助信。她写道:“黄静的尸体在殡仪馆存放近四个月,每天需费用240元,单尸体保存费就到了三万元左右。

 

一百多天来,进行了两次的尸检费、请律师费用、上访差旅费用等,我已花尽了所有积蓄,为了给女儿申冤,我已欠债四万余元……”

 

就在黄静案被媒体炒得最热、舆论压力最大的时候,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内部,坚持不立案的也不乏其人。

 

“黄静案怎么说都不是刑事案子,我要对历史负责,绝对不同意立案!”一次分局内部会议上,陈秋明,原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局长斩钉截铁地说。

 

但陈秋明最终没能顶住舆论的强大压力。

 

2003年5月28日,一个活跃的网络“思想家”、39岁的江西德兴教师徐建新,在网上发起了《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的签名活动。

 

要求公安部立案侦查或派专人督察彻查黄静的死因,并责令法医吴建群、平政路派出所所长等人停职检查。

 

著名学者茅于轼等数百人在呼吁书上签了名,这件事情整个搞大了,成为一个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事件。

 

就在同一天,在黄静死亡三个月后,迫于舆论和上层领导的压力,当地警方终于改变了不立案的立场,批准立案的则是雨湖公安分局当时的副局长、现任湘潭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的王宁。

 

既然确定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必须逮捕,于是案发4个月后的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

 

而在当时,姜俊武及其家人,早已陷入了网络四面围剿的境地。

 

网友攻击姜是强奸杀人犯,攻击姜家依靠上面司法界的关系才逃脱法律制裁。在网下,姜俊武的父亲姜金有甚至还会收到来自外地的各种咒骂信。

 

在网络民意的声援下,黄母黄淑华又连续申请做了两次尸检,这次请的不是和该案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有关系的司法机构法院中心,而请的是非官方的权威机构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的法医机构,都是国内鉴定界的泰山北斗,是极有分量的。

 

一般认为,他们的公信力和业务水平高于,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法医。

 

同网友们估计相同的是:两个非官方机构的4位国内顶级刑法学专家,经过仔细的尸体检验,最终出具了认为黄静是“强奸(未遂)致死”的法律意见书。

 

完全否定了官方的结论,认为黄静系非正常死亡,病死一说证据不足。黄淑华说,如果没有网络的帮助,黄静案不可能这么快地推进。

 

鉴于这两所鉴定机构做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司法机构显然相当尴尬,决定再次进行尸检。

 

2004年6月底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5位专家奔赴湘潭,又一次对黄静案进行了鉴定。

 

结合姜俊武讲述当晚发生的情况,这份鉴定结论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基础下,因姜俊武采和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这也是该案的终审判决,最终案件仍然以黄静自身发病导致死亡作为结论,姜俊武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杀人的行为,只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他在看守所关押数个月后被释放。

 

案子就此了结,但网上的舆论并没有就此中止,直到若干年后的今天,该案件的影响仍然长盛不衰!

 

这个案子显然有很多疑点,也是著名的疑案之一。

 

 

这种案件,强大的警察发挥不了作用。因为需要足够的证据才能够确定事实,这就是法医发挥作用的时候。

 

1. 时间点的问题

 

根据姜俊武的交代,他同女友黄静是在23日晚7点多一起出门吃饭,并且在好友谭建家玩牌玩到凌晨2点30才将黄静送回去。

 

根据姜俊武的讲法,两人互相进行了爱抚,他射出了精液,然后两人睡去。

 

根据姜自己的描述,在睡觉期间,他发现黄静出现异常,时间点应该是4点左右。

 

但姜俊武在随后长达2点多小时内,并没有再关注黄静的“异常情况”,这显然有违常理。

 

就算之前是姜俊武由于过于疲劳,没有关注黄静的情况,但他离开的时候,正常来说他肯定要跟黄静打招呼或者说话。

 

但显然根据他的说法,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自顾自的走了,所以没有发现黄的异常。

 

对于一对刚刚亲密接触过的情侣来说,这正常吗?

 

他离开黄静房间的时间是6点30,他找到校长并且最终破门发现黄静已经死亡的时候是8点30到9点。

 

在事发当晚,姜俊武说凌晨2点30时才回到临丰小学黄静的宿舍睡觉,早上6点30分就早早出门上班,两人同床共枕才4个小时,6点50分天还不太亮。

 

正常人,凌晨2点多才睡觉,睡得那么晚,人应该比较疲劳,不到第二天7,8点以后不可能醒过来。姜俊武为什么在仅仅睡了4个小时以后,这么早就离开了呢?

 

据法医检测分析,黄静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早上6点到7点之间,而6点50分姜俊武离开。此时恰好是黄静死亡的时间?

 

另外,他从6点30离开房间到8点30以后找到校长期间这2个小时,他又在干什么呢?

 

姜俊武表示自己离开宿舍以后,打电话给黄静没人接,之后有去黄静宿舍叫门,也没人开,随后他去找到校长要求帮助。这显然又是很奇怪的事情!

 

正常人来说,见到女友突然出现异常,甚至有可能死了,作为男友必然极为惊慌,本能的会立即找人帮忙或者打电话找救护车什么的。

 

但姜俊武在这么久的时间内,并没有做任何事情,知道2个多小时后,才找人帮忙。

 

根据他的说法,他自己再次回到黄静的宿舍外,发现喊门不开,黄静有可能已经死亡或者出意外,才去找校长帮忙。

 

这又是一个疑点,正常来说,一般人发现女友出现这种情况,而房门又不是打不开的防盗门,他肯定会第一时间破门而入,绝对不可能找校长和其他老师。

 

显然,他找校长和其他老师是为了作证,证明他是在黄静死后才到现场,之前并不在场。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理论上的推测,姜俊武此时很有可能已知黄静已经死亡。

 

在2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内,他是在思索怎么办,甚至已经向家人或者朋友求救,并且得到了帮助和指点。显然,这一切都是极为反常的现象。

 

正常来说,如果像姜俊武说的那样,他什么也没做,黄静自己突然死亡,那么他做梦也不可能想到会有人指控他谋杀。

 

一个无辜的人,见自己的女朋友出了这样的事情,照常理应该立即找人抢救,找救护车,绝对不可能还能冷静的等上2个多小时。

 

对于一个年仅24岁的税务局干部,不是职业杀手,他根本不可能这么冷静。

 

除非是,事实并不是他说的那样,他怕自己牵扯进去,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2.行为的反常

 

姜俊武的行为是反常的,显然即使他再掩饰,毕竟也是一个24岁的国家干部,经历事情有限,面对这种事情不可能坦然处置。

 

之前的反常只是其中一个方面,黄静死后他的行为也是反常的。在老师们抢救黄静的时候,姜俊武并没有参与抢救,而是面无表情在一旁坐倒不动。

 

以一个正常人来说,自己几个小时前还亲密相处的女友突然去世,必然极为心疼,应该冲在最前面救护什么的,放声大哭甚至晕厥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姜俊武并没有这样做,他的行为反而很想那种自首的案犯那样(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推测),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态度。

 

这可以理解为一种另外的掩饰,为了掩饰自己内心世界,不让别人发现更大的异常。

 

由于当事人只有两人,而黄静已经死亡,只剩姜俊武一个人,用古话来说就是死无对证,他怎么说都可以。

 

在央视直播时候,姜俊武先是笑了一下,然后说:至于细节不好怎么说,反正我可以保证,我没脱她裤子我们脱了上面的衣服互相抚摸亲热。

 

根据心理学来说,他的这一笑就很有问题。

 

哪怕根据姜俊武的观点,女友因为他们的性活动,不信去世,就算不是他害得,这也是一件大悲剧。

 

正常人,在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肯定是沉痛,伤感,后悔,甚至自责,但绝对不可能喜悦,甚至到发笑。

 

在心理学上,这种极为反常的表现,说明此人不是在说假话,就是在故意回避某些真相(也就是说,他哪怕没说假话,至少也没说真话)。

 

3.漏洞百出的说法

 

按照姜俊武的说法,就出现三个无法解释的事情,第一就是黄静身上的伤痕,尤其两腿明显的挫伤是怎么来的。第二就是黄静为什么一丝不挂。

 

第一,奇怪的伤痕。

 

关于黄静两腿腘窝处的挫伤,他的第一份口供是这样的:当晚他要求和黄静发生性关系时,曾试图用手掰开她的双腿,可能有挫伤。

 

但后来姜俊武推翻了这一说法,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可能:当晚在朋友家牌局结局后,黄静撒娇要他背,他就背着她下了五楼。背的时候,他用劲抓着黄静的双腿,可能用力过大,在腘窝处留下了淤伤。

 

既然两人心甘情愿的互相抚摸,怎么又会出现强行掰开双腿,甚至到出现挫伤的情况呢?

 

自古说胳膊扭不过大腿,把腿部挫伤到这种地步,要用多大的力量?

 

如果只是一个要求,一个不愿意,两人争执了一下,能下如此重手吗?这显然是矛盾的。

 

第二,为什么黄静一丝不挂!

 

而当老师们破门而入时,他们看到的是死去多时的黄静。一床棉被平整地盖过她的鼻梁,棉被下,黄静浑身赤裸,脸色苍白,床边有几张揉成团的白色纸巾,可以确认黄静是没有穿衣服的,连内裤也没有穿。

 

当时正是2月份,属于冬季,天气是很冷的。两人既然是互相爱抚,显然没有必要脱光衣服,姜俊武自己说两人也只是脱掉了上衣。

 

就算脱光了衣服,按照姜的说法,事后黄静自己睡去。

 

在这么冷的天,黄静怎么可能不穿衣服,甚至连内裤都不穿就睡呢?除非极少数有裸睡习惯的人,不可能有人会这样。

 

而且,既然只是爱抚,黄静又不愿意发生X关系,她为什么会主动脱去裤子甚至内裤呢(按照姜俊武的说法黄静应该是事后自己脱光衣服的)?

 

她难道不知道这样面对要发生关系的男友,是很危险的吗?显然这也是不符合基本常识。

 

那么,我们进行虚拟性的推断,且不说是强奸过程中造成死亡,按照姜俊武的说法,就很有可能是两人一个要做一个坚决不肯,激烈斗争甚至厮打中中,黄静衣服被强行脱下,然后此时黄静突然死亡。

 

姜俊武当时可能并没有发现黄静死亡,或者他根本没有管。事后或者事中突然发现人已经死了,他惊慌之下,一时也顾不上给她穿衣服,就立即逃离现场。

 

等到回过劲来,并且在某些人指点下想出对策来的时候,黄静已经死去多时,遗体四肢已经僵硬,再想穿衣服已经不可能(名侦探柯南里面就有一集是这样),只能让她全裸了。

 

当时毛主席去世以后,因为衣服来得晚,当时人已经僵硬,没有办法穿上衣服,只好将衣服从背后剪开,然后套了上去。

 

4.很多异常的地方

 

这件案子的疑点非常多!

 

且不说黄静身上有很多伤痕,就算完全没有伤痕,以全裸方式全死在家里,显然并不能肯定是正常死亡。

 

因为作为年仅21岁的年轻人,又没有长期处于极为艰苦劳累的生活和工作中,正常来说,这个人群急性猝死是相当罕见的。

 

如果没有隐藏的严重疾病,就是遭遇剧烈的运动或者极度的疲惫,猝死基本不可能。

 

黄静刚刚20出头,之前参加体育运动比赛和舞蹈比赛,显然身体是不错的。

 

而小学老师每年进行体检,显然如果有严重问题,也早就被发现了(后来黄母去调黄静小学入职时候的体检表,惊讶的发现体检表丢失)。

 

一个身体很好,年纪又轻,且没有任何严重疾病的女孩,突然遭遇猝死,显然很值得怀疑。

 

根据黄静母亲回忆,她赶到现场的时候,警方已经做出因为心脏缺氧正常死亡的结论,这是在根本没有验尸的情况下,并且要求黄静母亲将遗体火化。

 

这显然是违背一般程序的事情,如果单纯通过目视就可以看出有心脏病或者其他严重致死疾病,那还要法医和现代医学干什么呢?

 

恐怕华佗扁鹊再世,耶稣复活,也没有这个本事。

 

而且根据黄静母亲说法,法医开始跟她说:发现阴道口、6点处处女膜有五分之二处被损伤,但不能认为就是强奸。

 

第二天,法医改口说: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好。

 

黄静母亲不同意火化,并且要求再次验尸以后,警方变了脸,因为这样就闹到他们的上级机构。

 

当地警方要求黄母息事宁人,并且要求立即火化遗体。

 

但黄静目前认为女儿是被谋杀,坚持不同意火化,不然如果遗体当天就被火化,后面的事情也就无从谈起了。

 

5.四份截然相反的尸检报告

 

对于这种没有证人,只有一个嫌疑人的案件,可以说法医的鉴定就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就是决定案件的唯一手段。

 

但黄静案件最大的争议,就在于尸检报告的巨大不同。

 

第一份,2003年2月25日由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司法医学鉴定书》很快出来了。鉴定结论为,死者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

 

对于这个结果,黄静全家表示不可能。

 

黄静的母亲黄淑华:他们说我孩子有心脏病,我孩子没有心脏病,从来没有什么心脏病,怎么会有心脏病死亡呢。黄静生前勤于锻炼,身体健康,无任何病史。

 

在师范学校读书时还是校篮球、排球、网球队的主力队员。她又怎么可能突然得病,并且突然死去呢?如果是自然死亡,是病死的话,任何心脏病发作时候必然有挣扎,她的遗体就不可能是非常平整,盖的整整齐齐。

 

根据公安机关的尸检报告,黄静的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联想到在现场发现的带有姜俊武精斑的纸团。

 

黄妈妈分析,姜俊武很可能对自己的女儿实施了暴力行为,而女儿为了保护自己的贞洁宁死不从,最后窒息死亡。并且推测黄静的宿舍也许并不是案件的第一现场。

 

而且,黄淑华和丈夫因为不懂法医学知识,只好请教其他医学专家。其他专家说:即使有这样的病也不会死人(指寒痹症)!

 

这完全推翻了原先的鉴定,黄淑华夫妇又有了希望,要求第二次鉴定。

 

当时基本已经陷入僵局,如果不是黄家人在网上鸣冤叫屈,引起网元强烈关注,可能案件这时候就已经盖棺定论。

 

鉴于社会舆论的压力,2003年3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委托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又进行了第二次死因鉴定。

 

鉴定结果是:黄静系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死亡。鉴于两次鉴定结论完全一样,黄家要求继续鉴定。

 

2003年6月8日,公安部组织相关专家再次做出第三份鉴定,结论仍为“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同时认为“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能成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

 

正常的流程到第三次鉴定就停止了,但黄家并不认可这个结论,甚至认为三份结论都是湘潭市牵头搞的,可能存在问题。

 

了弄清女儿死亡真相,黄淑华奔走于湘潭、长沙、广州、北京、上海之间。她希望有专家能从那些记录外伤的照片上,查出孩子死因的真相。

 

在律师的帮助之下,黄妈妈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要求自行委托有国家资信能力的法医单位对黄静尸体作出鉴定。

 

2003年7月3日,黄妈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专家对三份鉴定结论进行医学理论审查。

 

果然,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专家作出了与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完全不同的鉴定结论:认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因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或肺梗死证据不足。

 

这个结论公布以后,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鉴于网上的巨大压力,警方被迫同意进行第五次鉴定。

 

由于黄淑华对警方的鉴定结论不能认同,她特别邀请了中山大学法学教授陈玉川特地前往湘潭为黄静做再次鉴定。

 

陈玉川,中山大学法医教授,在2003年轰动全国的孙志刚案件中的,陈玉川教授做出的死亡鉴定对查明真相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已经是黄静案中的第四次司法鉴定。

 

我们赶到湘潭为黄静做尸检是带着三个目的去的。”陈玉川教授说,其一是要评价前面的三次尸检工作,其次是要找出“因病死亡”的证据,第三是要查清死亡的客观依据。

 

他们于8月1日上午飞到长沙,又立即赶到湘潭,下午稍作休息就和律师去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非常欢迎陈玉川教授一行的到来,并表示这次尸检有利于该局侦破此案。

 

该局刑警支队一位姓胡的支队长也声称要全力配合这次尸检,第二天将派法医去协助,还可以把相关组织切片和标本提供给陈玉川一行研究。

 

而当天深夜,胡支队长突然打电话通知陈玉川,该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允许他们做尸检。

 

陈玉川说,8月2日早上,黄淑华打电话给胡支队长时,胡支队长没有开机,公安局的法医也没有来。黄淑华和律师只好又去找杨建杰局长,杨建杰表示坚决支持这次尸检。

 

但是,当陈玉川一行来到湘潭市殡仪馆时,该馆馆长却以没有公安局的通知为由不让做尸检。

 

杨建杰立即给该馆馆长打电话表示同意做尸检,并答应借用解剖室,而该馆馆长非要律师写一个该局长电话通知的书面证明才得以放行。

 

“后来,黄淑华都给湘潭市殡仪馆馆长跪下了。”陈玉川介绍说,他们几个人进入解剖室,刚开始工作,却又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该馆好几个工作人员突然跑来把陈玉川他们都轰出了解剖室。

 

理由还是该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同意,最后,等了两个多小时,还是杨建杰局长给顶住了。

 

陈玉川说:“杨建杰很正直,坚持让我们做完了尸检。”日前,杨建杰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补充说,为了避免作弊的嫌疑,是他自己决定不派法医前去协助陈玉川尸检的。

 

据陈玉川解剖尸体检查,黄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高度腐败,尸体表面起了水泡”,因而无法直接从尸体上确定其死因。

 

但是,他们从由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已经被甲醛固定的大体标本检验出,黄静的心脏“各瓣膜未见粘连、增厚、硬化,瓣膜缘光滑,无赘生物,腱索弹性好”,冠状动脉“管壁未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通畅,未见血栓形成”。

 

陈玉川分析说,风湿性心脏病的病理特征主要是表现在心瓣膜增厚和变形,而他发现黄静的心瓣膜是半透明的,腱索没有发生病理改变、弹性非常好,因而可以判断黄静并非是因风湿性心脏病死亡。

 

而冠心病大多数是发生在中年人身上,它的病理表现为血栓的形成,这对于21岁的黄静来说,冠状动脉中没有血栓形成。

 

陈玉川告诉千龙网记者,在湖南省公安厅所做的“(2003)湘公刑技第093号”尸检报告中,是说黄静尸体右心室中有附壁血栓,该附壁血栓的脱落部分可以造成肺动脉栓塞,从而引起肺梗死。

 

此外,在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闵建雄参与的“(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鉴定中也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而死亡”。

 

由此可见,血栓的变化成了肺梗死病理改变的关键依据。而千龙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湖南省公安厅在“(2003)湘公刑技第093号”和“(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尸检报告中分析肺梗死病理时。

 

并没有描述是鉴定人是如何发现附壁血栓的,鉴定人员都是依据“首次尸检”的首次发现。那么,首次尸检中,法医吴建群又是如何发现“血栓”的呢?

 

在湘潭市公安局做出的“潭公尸检字(2003)第204号”尸检报告书中,千龙网记者了解到,吴建群是在湘潭市殡仪馆“于自然光下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发现了心脏右心室有“附壁血栓”和“条状血栓”。

 

而当时在解剖现场的黄淑华告诉千龙网记者,吴建群是用肉眼直接发现“血栓”的。

 

据陈玉川介绍,用肉眼直接辨析血栓是非常不科学的,血栓必须在显微镜下才能辨析。

 

2003年8月,第四次鉴定结果出来了,陈玉川认为警方出示的黄静突发疾病的死因缺乏足够的证据。

 

该鉴定认为,从现有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

 

这就是说,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

 

这一次与前三次截然不同的鉴定结论,坚定了黄淑华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决心。但对于结论,当地警方,公安部专家却对检验结果存在分歧,所以从司法鉴定上来讲,黄静的死因始终没有明朗。

 

鉴于分歧巨大,上面某些老大决定由司法部上海鉴定中心做一次权威的鉴定。

 

 装黄静器官的桶

 

6.丢失的器官标本,遗体高度腐败

 

由于社会舆论压力之大,上海方面也为此精心准备,成立了专家团队,但让所有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上海鉴定中心的法医来到湘潭鉴定却意外发现,原本保存黄静器官标本的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已将心脏烧毁,不复存在了。

 

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卢任武介绍,他也是在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要求检查黄静器官标本时,才得知不见了。

 

据他介绍,受专业人才、设备等条件限制,湘潭市公安局保管器官标本等物证的保存大都委托湘潭市二医院完成,公安局向其支付一定的保存费用。

 

负责保管黄静器官标本的是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其负责人肖圣华证实,黄静的器官标本确实被该科的谭国其医生烧掉了。

 

按他的说法,黄静器官标本已先后多次取材进行法医鉴定。去年8月,中山大学做完法医鉴定后,医院将黄静器官标本用小红塑料桶装着,保存在病理科制片室里。年底因医院开启暖气。

 

因浸泡液体挥发导致标本干了,“已无多大继续保存下去的必要”,所以在春节前后的一次卫生清理中,被放到锅炉中烧掉了。

 

湘潭市二医院解释说工作人员定期销毁存放在此的标本,在工作程序上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但对于黄家来说:这次司法鉴定因此而中止,换句话说,第五次鉴定根本没有开始,下面的鉴定也就不存在了。

 

对于这件事,网络上更是出现如潮的各种怒骂,有的网友直接说:完全是毁尸灭迹。

 

还有的网友说:作为乡村的小医院也可以有效保存器官,为什么湘潭市这么大的医院保存这么大案件的物证,连1年时间也做不到,这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还有的说,就算心脏已经腐败,也应该等待上海法医到来以后看过,才能焚烧销毁,这也是一般常识。在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烧毁物证,显然是违背常理的。

 

鉴于样本不存在,鉴定也就无法继续进行。本来就没有人证,现在唯一的物证也被毁,那么黄静到底怎么死的,就完全成为一个谜。

 

说她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有的说是被害也行,甚至还可以说她是被外星人伤害的,总之,死无对证,没有人证物证,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自然一些事情随即就发生了。在湘潭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之后。

 

湘潭市中级人民检察局没有采信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作出的认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的鉴定结论,还是以黄静病死起诉。

 

由于社会舆论还是非常厉害,最终还是进行了第六次鉴定。

 

但器官既然不存在,遗体又高度腐败,鉴定也就无从谈起,只能以分析为主。

 

2004年6月30日,在多方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了5位专家赴湘潭,就黄静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进行医学鉴定。

 

2004年7月2日,他们作出了“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性活动促发死亡”的鉴定结论。这就是关键性的有关黄静之死的第六次司法鉴定。

 

所谓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性活动促发死亡,也就是姜没有问题,黄静的死亡是因为自身在性活动过程中出现问题异常导致的。

 

姜没有任何责任,顶多和见死不救的路人一样,具有道德上的责任。

 

2006年7月10日——2006世界杯决赛日(精心选定的日子,为了减少关注),黄静案终于开庭宣判。

 

上午9时许,黄淑华、黄国华走进雨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黄静的遗像放在他们中间,被告席上坐着被控“强奸中止”罪的姜俊武。

 

审判长范建阳花30多分钟读完了判决书。9时40分许,范建阳宣布:被告人姜俊武无罪。

 

法院最终采信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亡鉴定意见——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法院认定姜俊武“特殊性行为”不属强奸罪,姜俊武被看守所三年后,获得了自由;但他须对黄静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民事责任,赔偿黄淑华、黄国华经济损失59399.5元。

 

宣判结果发布后短短几个小时内,新浪和网易两大门户网站上,已经出现了数千条评论,自然基本都是骂司法不公的。

 

黄淑华、黄国华当庭反对判决结果,黄淑华大呼“司法不公”。姜俊武对结果满意,但当天,他的情绪也相当低落。

 

姜黄两家在法院门口再次发生了一些扭打。黄静一个表哥走过去拉姜俊武,叫他不要得意。姜俊武有些暴躁,用力推了对方一把。

 

“他的情绪很不好,虽然判他无罪,但一些细节他还是不能接受,我正在做他的工作……”

 

姜俊武的父亲说,姜俊武不满意的细节是,法院仍然认定他扳黄静大腿造成腘窝挫伤的事实。

 

“这个判决等于将案子推回到了2003年5月底以前。”介入黄静案较早的律师李建明在亲耳听到判决结果后,觉得“非常愤怒、非常疑惑、非常难过”。

 

7.嫌疑人姜俊武

 

当然,我们并不能说姜俊武就是凶手,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如果他并不是凶手,他也吃了不少苦头。

 

从6月2日刑事拘留姜俊武,到7月8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当地公检部门只用了短短36天。

 

而自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天起,姜俊武在高墙内度过了9个多月的囚徒生涯,直至2004年3月24日被取保候审。

 

对姜俊武来说,这是一段他努力要忘掉的回忆。他和20多个刑事犯罪嫌疑人一起挤在20平方米的监房里。

 

和任何一个初来乍到者必须经历的一样,姜俊武在厕所旁的铺位里睡了几天,才最终远离了尿骚味。

 

虽然身在狱中,但一开始的姜俊武对未来仍然乐观,父母姜金有和刘蒲英去探望他,一见面就哭,姜反而会安慰他们:律师说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但渐渐地,谭建和甘伯谦发现,姜俊武的情绪开始有些不稳定了。

 

一次,他们和两个女同学一起陪姜金有看望姜俊武。隔着看守所的隔离栏,两个女同学哭起来,谭建看到姜俊武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按规定,探监时间有半个小时,但十几分钟后,一个狱警就催促姜俊武放下听筒,并拉他进监室。

 

“他突然吼了起来,用力甩开警察拉他的手,和警察吵了起来。”谭建和甘伯谦从来没见过姜俊武如此气急败坏地冲别人吼叫。

 

“我们回来后,他就被剃了头发,戴上了手铐、脚铐,戴了三天……”姜金有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一个看守所的熟人,托他“照顾”姜俊武。

 

之后,谭建和甘伯谦又去看过姜俊武几次,每次都对他说“事情快了、快了”,但越到后来,他们说这话时底气就越不足。

 

自从被取保候审后,姜俊武深居简出,从来不接听电话。而如果没人相陪,姜金有也不会让儿子出门。“在法院还没判决之前,我怕黄静家人或不知情的人有过激行为再伤害他。”

 

姜金有说。三年来,姜金有为儿子鸣冤、要求尽快审理此案、反映超期羁押等问题的材料累积有300多页A3纸厚,像一本书。

 

26岁的姜俊武是湘潭市雨湖区国税分局某科副科长,是个小公务员,姜俊武的父亲是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的纪检组长。

 

母亲是街道办事处干部,曾任平政路办事处主任(也就是处理黄静案件的平政路派出所的同级单位)

 

显然,这一家的背景表面上并不怎么样,只算是中级干部而已。

 

对于是否找人疏通关系,姜俊武父亲说:我可以讲,我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业,没做过任何违纪的事。没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我没请过一分钱的客,没发过一分钱的红包。

 

显然,这同之前他说找熟人在看守所照顾儿子的话,是前后矛盾的。

 

不过,网上也有另外的说法,新浪上一则新闻采访中说姜家的后台很强硬,姜俊武的父亲还公开放话说已经找了什么人,谁都不怕。

 

此案结果:

 

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宣判被告人姜俊武无罪,但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399.50元。

 

判决书指出系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姜对黄的死承担50%的民事责任。

 

2007年12月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驳回原审原告黄静的父母,及原审被告姜俊武关于民事责任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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