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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诗雅案件:邹鸿成求爱不成反被杀的茂业百货杀人案
上传时间:2020-07-30 07:22点击:
2009年7月13日,杨诗雅带着惊恐、绝望走了,来不及告别,没留下一句话,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喧哗的世界。一个美丽清纯的女孩,一个二十岁的鲜活生命就此消失...
7月13日下午1点30分,在观音桥江北区商圈茂业百货发生的命案,一名男子连捅一名女子数刀致死。
被杀的女子就是杨诗雅,而杀害她的却是他的大学同学邹洪成。
杨诗雅的家庭是很普通,出身于单亲家庭,被母亲一个人拉扯到大,家庭关系也很普通,只是四川外语学院19岁女生,但是在2009年7月13日下午1点,杨诗雅被凶残的求爱者结束了生命,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砍78刀死亡。据说凶手当时还想逃窜,但是被群众们当场截获。
邹鸿成因为喜欢杨诗雅,对杨诗雅有点纠缠,后来在杨诗雅与他人交往之后心存歹念。在2009年7月13日,邹鸿成约杨诗雅见面约谈。当天下午1点多,邹鸿成(犯罪嫌疑人)跟随被害者进入商场,又一次表白被拒绝之后就凶相必露,拿出早已准备好的2把刀疯狂的捅了诗雅几刀,诗雅惊恐无助的带着伤跑了几步,邹还是不放过她追上去又一阵血腥的乱砍!
邹鸿成持刀朝杨诗雅颈部、头部、腰部、手部等处猛砍78刀,致杨当场死亡。当时杨诗雅脖子上有一刀直接就砍掉三分之二了,七十八刀简直是丧心病狂,刀刀不留情,这是有多大的仇才会下如此狠手啊。而且据当时现场人士说,杨诗雅已经断气死亡,邹鸿成还在砍。
后经法医鉴定砍了共记78刀,其丧心病狂程度令人发指,整个过程持续20多分钟而没有人阻止,包括在场的保安。
杨诗雅事件发生之后,有的网友非常的愤怒,于是大家经过人肉搜索之后,发现,这个邹鸿成的来历还不小,他的父亲名叫邹孙楷,是重庆合川区人民武装部部长,行政级别为处级干部,军衔为副师级干部。
邹鸿成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2008年,他曾经在融桥半岛强奸家庭女教师(具体情况未知),但唯一知道的是,这件事情之后,邹鸿成的父母用钱和关系将这件事情给私底下摆平了。

而杨诗雅的家庭则是很普通,杨诗雅出身于单亲家庭,家庭关系也很普通,在杨诗雅被杀之后没多久,网上就曾经出现过一些污蔑女孩平时作风有问题以及和凶手本来就是男女朋友关系的文章。
按照邹鸿成父母纵容儿子的习性,不能排除是邹鸿成父母雇人放话的可能性。还有更加卑鄙的小道消息称,邹鸿成的父母打算替儿子以精神问题为借口脱罪,至少判为死缓或者是无期以后慢慢减刑。
看看同学们是如何评价杨诗雅的
“在和诗雅的接触中,感觉她是个很天真,很活泼的小女孩。像个小孩子一样,好奇心很重,对很多新事物都很有探索精神。同时,诗雅也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生,经常会考虑到别人。也正因为如此,诗雅的人缘也一直很好。我们干部层很欣赏她,不仅因为她的能力,还因为她的乖巧懂事,品行优良。新干事们也很喜欢和她做朋友,因为她的天真活泼,善解人意。”
“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孩,这么一个惹人怜爱的女孩,竟然就这样遭到残忍的杀害!凶手你于心何忍?!另外,网上的评论我也看了很多,不少网友不明事情真相,也跟贴起哄,甚至可以说是污蔑,颠倒黑白!如此优秀,乖巧的一个女孩,又怎会和“水性杨花”联系到一起?又怎能拿那些随意出卖自己肉体的女生来与之计较??你们说这些话,究竟凭据何在??”
2009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重庆市一中法院在中法庭开庭审理邹鸿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案。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们建议对被告人邹鸿成适用极刑!”制造了茂业百货杀人案的19岁被告人邹鸿成,在市一中法院受审。检察官用了“作案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本人社会危害性极大”,来概括邹鸿成的犯罪事实。因为,据检方指控,邹鸿成在茂业百货行凶时,正处于涉嫌一起强奸案被警方监视居住期间。法庭一并审理了这起强奸案。
指控:追求女生未果,被告在茂业百货杀死她
检察官指控:2009年6月,被告人邹鸿成追求被害人杨诗雅未果,遂不满杨诗雅与他人交往,购买刀具伺机报复。2009年7月13日13时许,邹鸿成得知杨诗雅在江北茂业百货商场内后,即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来到该商场的“迪士尼”品牌皮具专柜处,与在此购物的杨诗雅见面。

邹鸿成向杨诗雅提出吃午餐的邀请被拒绝,顿而产生杀人恶念,遂持刀朝杨诗雅的颈部、头部、腰部、手部等处猛砍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检验鉴定,杨诗雅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外,2008年3月22日上午,被告人邹鸿成在其位于南岸区融侨半岛的家中,将到其家中辅导数学的女家庭教师强奸。
检察官表示:邹鸿成因不满被害人杨诗雅与他人交往竟故意将其杀死,且强奸妇女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被告:我只想毁了她的容
检方:死者有百多处伤痕
用着清脆的普通话,邹鸿成承认他亲手对着杨诗雅一阵乱砍,但这不是他的初衷:“我只想威胁她,划了她的脸毁了她的容,让她跟我一辈子。”
但检察官拿出的证据显示,死者身上的创口有80多处,加上皮肤擦伤,共有100多处伤痕。
因为之前有死者身中78刀的传闻,检察官话一出口,旁听席上一阵唏嘘,很多年长的妇女,开始抹眼泪。
被告:连说四个对不起
旁听:哭成了一片
检察官称邹鸿成作案后逃至茂业百货商场二楼消防通道处被抓获。邹鸿成说,他跑到消防通道处,自己对着自己砍了几刀。“我很后悔,希望用我的死亡唤起她的重生。”
到庭审后期的时候,邹鸿成开始叫死者“诗雅”。他说,在看守所的日子,他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想起诗雅微笑的样子,“我就想着她是安静地睡着了。”他说他的余生,将不会再爱上其他人。而且,他也当庭向死者的家人表示:“和诗雅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欺负过她,总是很听她的话。”
在最后陈述的时候,邹鸿成哭泣着说了四个对不起。一是“对不起诗雅的父母”,二是“对不起诗雅”,三是“对不起养育了自己19年的父母”,四是“对不起社会”,他没有想过要引起社会的恐慌,不是故意的。他说,他在看守所一直渴望当面跟诗雅的父母道歉,还给诗雅父母写过忏悔信。他也表示,如果他出狱的时候已经年老,他还是会好好照顾杨诗雅的父母,和自己的双亲。
旁听席上,哭成了一片,除了被告的家人,还有受害人的亲友。
检方:邹鸿成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检察官要求判其极刑。因为,邹鸿成犯罪动机极为卑劣,得不到就要毁灭。在繁华的商圈商场公然行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检察官提到,在邹鸿成的手机中,警方还发现其短信息中保存受害人的家庭信息,那是被告担心自己行凶后受害人父母找自己父母报复,而预先输入留给公安的讯息。同时,因为在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邹鸿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检察官表示:邹鸿成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庭审结束,邹鸿成被带出法庭时,旁听席上有人喊“弟弟”。邹鸿成第一次抬头看旁听席。
法庭表示认真评议后择日宣判。
因为此案社会影响大,市民关注度极高,市一中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生龙亲自担任此案的审判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远平担任案件承办人,法院还另外抽调了该庭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贺志伟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此案。
而市检察院一分院也派出了市十佳公诉人负责指控犯罪。
庭审四大焦点》》
焦点1:两人是否在谈恋爱?
案发前,20岁的死者和19岁的被告人是否在谈恋爱?检察官在指控中表示,邹鸿成是追求被害人杨诗雅未果,遂不满杨诗雅与他人交往,购买刀具伺机报复。为此,检察官拿出了两人的好朋友、同学、班长、班主任、家长的证词:一位承认也喜欢杨诗雅的男同学证实,邹鸿成没有追求到杨诗雅,好朋友也认为杨诗雅拒绝了邹鸿成的追求,并称杨诗雅曾表示:大三之前不考虑谈恋爱。杨的家人也说孩子曾告诉过同学邹鸿成在追求她,但两人没有谈恋爱。
但邹鸿成说,他们是恋人,双方还到过对方家,见过父母。
邹讲,他通过网络认识杨诗雅后,就开始追求杨诗雅。今年2月14日情人节时,杨诗雅答应他做她男朋友。两人从此确立了恋爱关系。邹鸿成说,但杨诗雅要求他不要公开两人的关系。他答应了。
辩护律师拿出两名证人的证言,和三张在邹鸿成电脑中找到的照片,证实两人关系亲密。一张照片是两人的合照,一张照片里杨诗雅在打鸡蛋,还有一张照片是杨诗雅在餐桌上吃饭时照的。律师说,后两张照片是在邹鸿成家中照的,是杨为邹做饭等情景。
这些证据均遭到了检察官的反驳。
焦点2:提前买刀用来干什么?
检察官拿出的证据证明,两把刀分别是邹鸿成在案发前的6月底和7月初各花400多元买的,而且都有20多厘米长,第二把刀比第一把刀更长。“他是早有预谋要报复死者,才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检察官表示,自从买刀后,邹鸿成就一直把刀放在随身背的包里,伺机作案,因此,这起杀人案是邹鸿成有预谋的犯罪。
“我买刀时,是觉得刀很好看。”邹鸿成说,他买的第一把刀,很像瑞士军刀,他只想买刀来威胁杨诗雅,划破她的脸毁了她的容,没有男人喜欢她,杨诗雅就会一心一意跟他一辈子。
“因为觉得第一把刀小了,担心划不到诗雅的脸,我就买了一把更长的刀。”邹鸿成说。律师也表示,邹鸿成不能算是预谋犯罪。
焦点3:死者是否花了被告很多钱?
检察官拿出了出事柜台营业员小姐的证词说,当时,杨诗雅选了一个钱包和一条项链,总价100多元。开了小票后,杨诗雅一个人准备去付款时,邹鸿成冲上去砍人。营业员还证实,邹鸿成见到杨诗雅后叫她去吃饭,杨诗雅没有同意。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认定,邹鸿成向杨诗雅提出吃午餐的邀请被拒绝,顿而产生杀人恶念。
邹鸿成说,案发前,杨诗雅让他买项链,他没有带够钱,而且肚子很饿了想吃饭,就没有同意买项链。杨诗雅为此说了他。
邹鸿成还表示,两人谈恋爱后,他已经为杨诗雅花了上万元。“没谈恋爱的时候我每个月只花几百元,和她在一起后我每月要花2000多。10次吃饭我9次埋单。”邹鸿成甚至说,他现在长胖了。“不是我在看守所里的日子过得好,而是在学校的时候我没吃过肉。”
检察官反驳了邹的说法,认为花些钱追求女孩子很正常,而且邹鸿成也无证据证实他为杨诗雅花过钱。
焦点4:被告患强迫症是否该轻判?
案发后,公安机关带邹鸿成到权威部门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法庭上,检察官也将鉴定结论作为了指控证据。鉴定报告证实,邹鸿成有强迫症,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此,邹鸿成没有轻判的可能。
邹鸿成的律师认为,强迫症属于精神类疾病,而且,邹鸿成患的强迫症算是严重的,律师申请法庭重新鉴定。
法官当庭评议后认为,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当庭拒绝了被告方的请求。
对不起诗雅的父母
对不起诗雅
对不起养育了自己19年的父母
对不起社会
还原邹鸿成》》
司法鉴定邹鸿成有强迫症
邹鸿成的辩护律师请求轻判。他表示,法律规定,对青年因为婚恋问题处理不当产生的纠纷,和发生在学生之间的纠纷,应该慎用死刑。毕竟案发时,邹仅有19岁,不成熟、不理智。
同时,司法鉴定证实了邹鸿成有强迫症,应该轻判。邹鸿成也不是预谋犯罪的,他只是预谋毁杨诗雅的容。而且,行凶前,他不是见人就砍,两人还有谈话,因为钱不够没有买项链。
律师表示,邹鸿成的认罪悔罪态度好,受害人在处理关系上也有不当,如果是成年人,处理会更好些。律师还提到,被告的家属愿意赔偿死者家人,但因为受害人家属一直不愿见面,所以赔偿事宜一直没有落实。
内向,父亲曾盼他今后当兵、从政
检察官拿出的诸多证人证言显示,邹鸿成内向、不爱说话。但他在学校也有好朋友。
庭审中,邹鸿成都是用着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观点。而且,他的话并不让人感到粗鲁、杂乱,而是显得很有条理,有时候还能冒出“用我的死换来诗雅的重生”、“我只想着她是睡着了”等比较富有诗意的话。
他极力想证明他和死者是恋人关系,还举出了很多事例,并且比较有逻辑。他说,在学校,他的内向是因为他从同学那里听到杨诗雅不好的话,所以,他选择不说话。
在检察官提供的他父母的证词中提到,每次周末回家,父亲都要和儿子谈心,还劝他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今后当兵、从政。邹鸿成的房间都是母亲收拾的,母亲说他从不会下厨,连学校换的脏衣服都要带回家洗。
旁听亲友:不敢想她的惨状
上午9点刚过,赶来旁听这起案件的群众,已开始在市一中院审判大厅门口排队,等待接受安检。死者母亲的一位同学说,她至今还记得孩子躺在殡仪馆时的惨状:虽然已经整了容、戴了帽子、连下巴都捂住了,但他们还是看到了孩子脸上的一道道伤痕。“身上的伤痕就更不用说了。我想都不敢想。”
旁听同学:我们全班都想来
因为死者杨诗雅和被告邹鸿成都是川外的学生,很多同学昨天也赶来旁听。“我们全班同学都想请假来的,因为老师不同意,就来了几个代表。”死者的同学说,杨诗雅生前人缘好,在学校表现很优秀,是学生会干事,大家很喜欢她。记者大约数了一下,仅同班同学就有十多位。
来旁听的还有很多西政学生,因为西政老校区和川外是近邻,同时,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西政的一名老师。
旁听群众太多,改到大法庭开庭
因为案件影响大,而且案发后很多市民对被告家人身份进行了猜测、对案件能否受到公正对待有过质疑,因此,除了双方的亲友,昨天还有部分普通市民也闻讯赶来旁听。
庭审原计划在能容纳100多人的中法庭举行,但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时,中法庭已经座无虚席,法庭外的走廊上也挤满了旁听群众。法院遂决定改到该院最大的法庭:能容纳400人的大法庭开庭。因为担心没有座位,很多旁听人员是跑着冲向大法庭的。而到10点开庭时,大法庭几乎爆满。
被告:一直低着头
当邹鸿成被法警带进法庭时,偌大的法庭就像凝固了一般安静。很多人都伸长了脖子,试图看清邹鸿成的样子。毕竟,这里从案发至今,邹鸿成首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然而,走进法庭时,邹鸿成一直低着头,直到站到被告席上,背对着旁听席。
2009年10月1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邹鸿成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邹鸿成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邹鸿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及强奸罪,其故意杀人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邹鸿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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