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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贾跃亭式的老板是怎么怎么死的?
上传时间:2017-10-23 22:31点击:

盘点贾跃亭式的老板是怎么怎么死的?


1/贾跃亭的生态帝国梦可能仅仅一场梦了

5月21日,贾跃亭辞去总经理一职。6月26日,贾跃亭第一次被媒体爆出银行存款被冻住。乐视系统三家公司和贾跃亭配偶名下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12.37亿元被司法冻住。

7月初,乐视“欠款门”事情甚嚣尘上,乐视拖欠多家协作商和店建金钱。乐视店全国各地的缔造商长途赴京,躺在乐视总部大楼门口要债,局面震撼人心!

屋漏偏逢连夜雨,据乐视网布告,到2017年7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贾跃亭及乐视控股持有的公司5.1913亿股已被法院冻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份额的99.06%,占公司总股本份额为26.03%。贾跃亭手中持有的乐视股份简直都被法院冻住。

这次会连累到贾跃亭自己的股份都被冻住,乐视网发布的原因是:贾跃亭为乐视手机事务融资时承当了个人连带担保。在乐视堕入资金危机时,质押股权、承当个人连带职责,此举可谓背水一战!单就开创人而言,他值得尊敬!

要特别阐明的是,乐视还可能会有“接盘侠”,可是贾跃亭开创人的身份就为难了,贾跃亭的生态梦可能仅仅一场梦了。

2/盘点老板的数种“死法”

1、资金链断裂

贾跃亭的危机是由于饼画得太大,而资金跟不上。2017年1月初,融创我国等注入乐视168亿,仍是没有堵住乐视的资金窟窿,不到半年就又爆出资金危机。“乐视网、乐视致新、乐视运营”乐视三大板块的摊子太大,乐视生态圈贾跃亭没有转起来。

资金短缺是创业公司的一种死法,下面盘点一下老板的数种“死法”,望各位创业者引以为戒。

2、不断融资,开创人股权被稀释,失掉操控权

创私家可以不占大股,可是可以经过一些手法把握公司操控权,比方海外上市AB股、规章约好、合伙企业等。

公司操控权犹如开创人的生命,可是在公司开展融资的过程中,失掉操控权的老板也不在少数。比方1号店开创人于刚和刘俊岭,没有坚守住自己的底线,让沃尔玛获得了51%的公司股权,而且对公司操控权没有做任何约好。惋惜的是,最总算刚、刘俊岭双双离任。

将自己的汗水拱手让人,对任何老板来说都会心痛的滴血,所以老板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公司操控权!

3、熟人圈子,缺少契约精力

有人问闻名的出资家徐小平先生,怎样和洽朋友一同创业,徐小平答:把友谊关在规矩的笼子里。

这句话通知我们,创业初期可以和熟人合伙,可是有必要要依照规矩来,该签的合同要签,契约精力不行少。不然极有可能“兄弟式合伙,仇敌式拆伙”。可以同祸患,不能共富有的不在少数。闻名的事例有西少爷肉夹馍拆伙,开创人被赶出运营团队。

西少爷前期开展的很好,依托互联网思想,一天运营额可以高达20万个肉夹馍。开创人宋鑫是和朋友一同合伙的,也没有签定股权分配相关的文件,更遑论动态股权规划,更是没有影子。当店肆变成连锁形式,可以招引出资人时,对立就闪现了。融资的钱该怎样分?有的人才能强、有的人才能弱,股权还能平分吗?

最主要的是西少爷开创团队缺少契约精力。熟人出资的一些金钱没有签署出资协议。钱该怎样用?用在哪里?也没有明确规定。

为什么没有依照规矩签署协议呢?宋鑫脱离西少爷后才走漏,是由于“我们信赖”。但是这种信赖没有使企业开展起来,反而使得刚获融资的企业走向消亡。

亲兄弟,明算账。即使是熟人合伙,该签定的协议一样不能少。

4、开创人婚变,公司破产倒闭

老板的另一种死法是“死于婚变”,特别是民营企业。

真功夫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

2004年,蔡合格和潘宇海合伙兴办快餐品牌真功夫。之后潘宇海的姐姐潘敏峰嫁给了蔡合格,两家变一家。2006年,蔡合格和潘敏峰隐秘离婚,潘敏峰所持有的25%的股权归蔡合格全部。2009年,真功夫冲刺IPO之际,蔡合格婚外情被曝光,潘敏峰提出索回25%的股份。从此,蔡、潘两家打了数轮官司。真功夫上市从此变得遥遥无期,本来的亲人变仇敌。

比及全部尘埃落定时,蔡合格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真功夫总算落入潘家之手,仅仅此刻真功夫也元气大伤。2011年3月蔡合格被捕前,真功夫每个月净利润为800万元,到了4月,就跌倒了60多万元,至5月现已跌至6万元。

机不行失时不再来,真功夫错过了上市最好的机遇,再次上市遥遥无期。

3/启示

在实践的创业中,老板遇到的坑远不止这些。

达观曾经有一句经典的话,“这一代企业将会死于专心!”

现在的状况是,不专心,真的会死!

有的创业者总想多测验新东西,每一个项目都没有深耕。像世纪佳缘上一任CEO龚海燕,先是进军在线教育,之后打造梯子网,最终又进入直播互动线上教育渠道,最终三个创业项目都没捉住,均以失利告终。

我们知道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信息的通明,乐视的今天变局一定会令股东始料未及,最初融创孙宏斌先生出手解救乐视,他是否真的知道乐视的资金链存在的巨大危险呢?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股东要来查阅公司的财政账簿,一起发作相关的费用,这个费用是应该由股东承当吗?

4/合理的知情权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第十四条(行使知情权的职责-承当合理费用)

股东应承当查阅或许仿制公司相关档案资料发作的合理费用,股东回绝承当相关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申述。

第十五条(行使知情权的职责-保存商业隐秘)

公司以股东行使知情权后走漏公司商业隐秘、给公司形成丢失为由申述股东恳求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司诉讼恳求建立的,人民法院应判令股东承当补偿职责。

这两段话的意思是,查阅费用要由查阅的股东出,但如果泄密,要承当相应职责!

经过上述的失利事例,期望创业者可以避开长辈们掉过的坑,从一开端就做好股权规划。

由于“一开端,就决议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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