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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奇案之首“张文祥刺马案”,来龙去脉及真相
上传时间:2022-03-29 00:43点击:

清末河南人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一案,简称“刺马案”,此案被称为晚清第一悬案、四大奇案之首。

 

此案的“悬”,悬在马新贻的政治身份。政治人物被刺杀的案件背后,通常都是派系间的权力争斗。很多人认为马新贻身为两江总督、封疆大吏,他的死必然与晚清政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最后的审理结论却是凶手因个人原因行凶,所以真相并未揭开。而此案“奇”,则奇在所有人都认为,身为高官的马新贻卷入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恨情仇之中。

 

政治背景

 

讲述此案必绕不开晚清政治格局,在案件之前,容我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政治局势。

 

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十六,湘军攻克天京,太平天国覆灭,曾国藩及其一手打造的湘军一系的权力和荣耀达到顶峰。曾国藩深谙盛极必衰的古训,攻克天京仅仅一个月后的七月二十,曾国藩上奏,请求裁撤湘军2.5万人。

 

(曾国藩照片)

 

裁军在湘军内部自然引发了诸多的不满和抗议,包括曾国荃在内的许多将领都认为曾国藩此举是自剪羽翼,但也有很多湘军人士认同此举,认为这是曾国藩在朝廷重压之下保全湘军势力的唯一办法。

 

虽说裁军数万,但湘军及后来发展出的淮军(简称湘淮系),因围剿太平军多年之故,在政坛的势力深厚。同治初年,八个地方总督席位,湘淮系常年占五位,十六个巡抚的位置,湘淮系经常保持十一个以上。江宁城所在两江地区(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更是被湘淮系视为私人领地。

 

此时,太平军早已剿灭殆尽,北方作乱的捻军也被铲除,清王朝经过四年的休养生息,进入“同治中兴”的短暂繁荣时期。慈禧老佛爷开始想办法破除湘淮系在两江独大的局面。

 

马新贻在此时进入了慈禧的候选名单。

 

马新贻,山东菏泽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同进士出身,然后分配到安徽出任地方县令。

 

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军进攻安徽庐州巢湖地区,县令马新贻跟随钦差大臣袁甲三(河南项城人,袁世凯叔祖父),击败了太平军,夺回了庐州。由于庐州一役的英勇表现,马新贻随后擢升为庐州府知府。

 

咸丰七年(1857年),起源于安徽北部的捻军和太平军合力攻打巢湖地区,马新贻破敌,被吏部记功。

 

咸丰九年(1859年),马新贻再次升官,官至正三品的安徽按察使(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安徽省公安厅厅长),职位次于巡抚和布政使,负责全省刑名按劾之事。

 

但不久,太平军陈玉成率军进攻庐州,马新贻率领团练乡勇迎战,太平军从偏僻的小道攻破庐州,马新贻大败并丢失官印,被朝廷革职留任,后因母孝父孝丁忧,归乡在家。

 

同治元年(1862年),马新贻经翁同龢举荐,以候补官员的身份,跟随旧相识袁甲三在安徽地界内和太平军作战。第二年,马新贻因战功官复原职(安徽按察使),不久又升任布政使。应当就是在此时,马新贻成为了中央重点培养的高级干部,之后官运亨通。

 

同治三年(1864年)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

 

同治七年(1868年),马新贻任闽浙总督,未及一年,曾国藩改任直隶总督,马新贻便接替了曾国藩的位置,调任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马新贻在地方多年,勤政能干,有功名还有一些小小的军功,很符合朝廷用人的标准,当然,最关键的一条是,无论他的出身还是仕途都和湘淮系没有任何关系。慈禧老佛爷想必很是满意这样的安排,但此时的马新贻却未必有着被重用的喜悦。

 

据马新贻的养子马毓桢回忆:

 

同治六年,马新贻由浙江巡抚升任闽浙总督,按照惯例,马新贻上奏请求进京,陛见请训。同治七年,马新贻进京。慈禧太后先后十余次召见马新贻,最后一次是在慈禧的住处养心殿。

 

对这次召见,马毓桢印象深刻,他陪同父亲一起进宫,马新贻进殿面见慈禧,马毓桢在外等候。

 

刚升了官,又得到老佛爷赏识,马新贻很是高兴,意气风发地进了养心殿。但等到他从养心殿出来时,却不知为何面色凝重难看,无丝毫喜色,甚至步履蹒跚,汗水把官服都浸透了。

 

面见慈禧后,马新贻请了二十天的假,回山东老家祭祖,专门向兄长交代:他此去凶多吉少,一旦出现意外,千万不要告状,一定要夹起尾巴做人,保全整个家族。

 

假期期满后,马新贻按照规定启程赴任闽浙总督。一行人刚走到济宁,新的任命便来了。

 

“两江总督著马新贻调补,毋庸来京请训。钦此。”

 

马毓桢这时才明白父亲的担忧,这样的人事安排,相当于对湘淮系的公然挑衅。

 

同治元年至七年,两江总督由曾国藩担任,坐镇苏州的江苏巡抚则依次为李鸿章、李瀚章和丁日昌。李鸿章不用说,是嫡亲的曾门弟子,李瀚章是李鸿章的大哥,也是曾国藩的老部下,丁日昌则由李鸿章一手提拔。四人一家亲,在江南地方和和美美。

 

不曾想,朝廷突然空降了一个马新贻,对于朝廷而言,可能是一次试探,而对于马新贻而言,却是压着全副身家性命,在群狼环伺的地盘里勉力维持。

 

上任之后的马新贻战战兢兢、勤勤恳恳,一直遵照前任总督曾国藩所定章程,于每月二十五在练兵场(今天的南京市一中)对武职人员进行校阅考核。

 

 

案发及江宁将军之一审

 

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五,由于天气原因,原本计划中的校阅考核推迟一日。七月二十六巳时六刻(早上10点半左右),马新贻校阅完毕,在亲兵们的簇拥下,步行走出练兵场。

 

“行至后院门外,有一人(王咸镇)跪道求帮,巡捕叶化龙用手将那人推去,巡捕唐德金上前查问。大人又行两步,突有一人喊冤,直扑大人面前……”

 

电光火石之间,此人已从靴筒中拔出一把利刃,直接刺向马新贻腹部,匕首由下至上刺入后又被急转刀刃自上而下的拽出,据载:“碎肠随刃而出”。

 

 

凶手行凶之后毫无惧色,束手就擒。前一位告状人王咸镇逃离现场。

 

而负责保卫总督安全的两江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湘军旧人),相当于马新贻的保镖总管,却不在案发现场。马新贻遇刺之后,他才匆忙赶到。

 

至于喻吉三为何没有出现在他应该保护的总督身边,据他的供词解释,是因为士兵操演未完,他留在校场监督。在最终结案时,喻吉三被“革去提督衔,降二级调用”,和他的失职程度相比,几乎就等于是“罚酒三杯”。

 

被刺后的马新贻气若游丝,奄奄一息,伤口处没有流血,口鼻反而流血,据当时的大夫检查,刀入肋深达三寸,“受伤之后皮肉内缩,并未出血,颈项浮肿,十指甲青色,系以毒药敷于刀上,以致深入要害,不能医治”。也就是说,他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中毒症状。匕首事先涂了毒药,“验其刃,乃寻常佩刀,意以药煮,故伤而无血”。

 

大夫见此情状束手无策,知道已是药石无灵,下属亲眷在慌乱中甚至请来了道士、神婆作法治病。当夜(另一说是一周之后),马新贻气绝身亡。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情况。马新贻中毒的情况是在五天之后,安徽巡抚英翰(满人)在给慈禧的奏折中提及的,英翰的消息来自于两江总督署派来给他送消息的差役江宏坤。

 

当时距案发不过五天,很容易查验,英翰似乎也没有必要在匕首有没有毒这个问题上故意撒谎,但随后的审案大臣们却众口一词坚称匕首无毒,在结案中写道“刀锋白亮,量视血阴,计投入三寸五分,暂无毒药”。

 

匕首有毒与否,这其实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可以追查的线索,但不仅几任审案大员似乎谁也不愿深究,就连接到英翰奏折的慈禧对此也没有多问。

 

消息传出,朝野震动,慈禧“不胜骇异”。马新贻遇害,是清朝立国200多年以来,第一起最高级别官员被刺事件,堂堂钦命的两江总督,封疆大吏,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被刺身亡。

 

命案发生之后的第三天,即七月二十九,同治帝及慈禧太后连发四道谕旨,命江宁将军魁玉主审,各司、道官员协助,“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同时,慈禧恐江南生变,命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火速赶往江宁,调任两江总督,弹压局势,未到任前由江宁将军魁玉代理总督之职。当时身陷天津教案的曾国藩接到调任后,即刻上折告病,请朝廷收回成命,另请高明,摆明了态度是不想蹚这摊浑水。

 

江宁这边,魁玉提审刺客,但此人除了自称张汶祥,时年46岁,河南人氏之外,便不再言语。

 

咸丰至光绪年间活跃在江宁的文人张文虎在其日记中记下,张汶祥操湖北口音,不食猪肉面,有可能是回教中人。

 

《张文虎日记》详细记载了刺马案发经过,尽管张文虎本人并不是现场的亲历者,但他和马新贻有较多私交,他所交往的友朋中许多人都是马新贻的座上宾,他记载的这次刺马案经过,应当来自马新贻身边的友人亲信,可靠程度较高。

 

如此看来,张汶祥甚至连籍贯都有可能是捏造的。

 

案发前刻的鸣冤告状之人王咸镇亦被抓获,据王咸镇供认,他是受了刘学的指点出现在马新贻的面前。刘学曾是总督衙门的轿头,因为聚众赌博被赶出衙门,后在家开烟馆牟利。宰相门前七品官,刘学虽然已经被开除,但仗着旧关系,做着类似中介的角色,在街面上为想搭上总督衙门的人做些“咨询服务”。

 

一日,刘学在街上遇见了从山东菏泽来的武生王咸镇,指点他在阅兵之日去找一向宽待老乡的马总督伸冤。无巧不成书,当日刚好王咸镇告状在先,吸引了亲兵们的注意,帮了张汶祥一个大忙。

 

之后,历任主审均断定王咸镇和刘学“无同谋情事”,确与马新贻被刺一案无关。最后王咸镇和刘学二人,一个被革了武生的功名,一个因开烟馆有妨风化而被杖责了事。

 

审讯持续了一个多月,依旧茫无头绪。魁玉只能无奈地上奏表示“拿获行刺之凶犯,始则一味混供,迨昼夜研鞫,据供系河南人,名张汶祥,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

 

九月初五,清廷连下两道圣旨。

 

第一道圣旨是派时任漕运总督(相当于现在的铁道部部长,当时工作重点主要在运送粮食物资)的张之万(张之洞从兄,道光年间状元)来审理此案。

 

慈禧在第二道圣旨中强调,此案一定有幕后主使,“张汶祥行刺督臣一案,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必应彻底研鞫,严究主使,尽法惩办”。

 

漕运总督张之万之二审

 

张之万审理期间,张汶祥仍拒不开口,开口也是胡乱掰扯,“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污蔑之语”。马新贻部属袁保庆等人一再要求严刑问讯,张之万拒绝了。

 

他认为,案情重大,重刑之下容易屈打成招,况且如果张汶祥受刑不过,身死,那谁来负责呢?所以审问张汶祥的过程中,一直没有施以重刑。

 

据时人薛福成《庸庵笔记》记载:

 

张汶祥作案当日,江宁将军魁玉问他,是何人主使他行刺?张汶祥回答:“我为天下除去一个通匪之人。”因为马公(马新贻)祖上出自西北,所以以此事诬陷他。等到钦差(张之万)来到,与地方官员先后“熬问”,张汶祥终无一词,只有一些不着边际的谩骂。

 

经过两个多月的“熬审”,张之万汇同魁玉上奏案情:

 

河南人士张汶祥,因荒年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来到宁波府,以卖毡帽为生。太平军攻陷江南后,被俘入太平军四年,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趁机逃出,辗转回到宁波,与浙江沿海海盗团伙往来亲密。

 

张汶祥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

 

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人霸占了,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喊冤,马未受理。他只好到宁波府告状,马新贻却不受理此案;

 

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张汶祥向来最讲义气,于是打算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同时也能泄私愤;

 

三是他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张汶祥因此“本利俱亏”,绝了生路。于是,家破人亡的张汶祥“追念前仇,杀机愈决”,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江苏,数次图谋行刺,因种种原因没能得手,直到本年的七月二十六,方得机会,将其刺杀。

 

张之万在奏章的结尾总结到:“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表明此案乃是个人恩怨导致的仇杀,张汶祥背后并无主使之人。

 

此结论一出,朝廷哗然,太常寺少卿(负责礼仪祭祀的官员)王家壁第一个站出来,表示不相信此种结论,他上奏说:“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王家壁直指此案是马新贻和丁日昌之间“督抚不和”所致。

 

所谓丁日昌之子案,即刺马案的前一年,同治八年九月的一天(1869年10月),太湖水师勇丁徐有得、刘步标一干人等闲游妓院,正遇江苏巡抚丁日昌(湘淮系人士)之子丁惠衡、侄子丁继祖带着一帮朋友在妓院内寻欢作乐,双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恰逢丁日昌因公出门,丁惠衡便找到巡抚亲兵营帮忙,亲兵人多势众,“棍责”徐有得40军棍。徐不服,又遭重责,四天后徐有得因伤死亡。

 

丁日昌回家一看,“子侄闲游妓馆滋事”,闹出了人命,压是压不住了。何况,水师一贯嚣张跋扈,必不会善罢甘休,为今之计,只能刻便上奏,自请处置。

 

上谕命马新贻审理此案,随后丁继祖投案,丁惠衡传唤未到。据丁日昌说,丁惠衡夜里越墙逃匿,不知去向。此案因丁日昌之子丁惠衡拒不归案,一直拖到同治九年的六月初八(1870年7月6日)才结案,革除丁惠衡的捐官了事。

 

此案结案40多天后,马新贻被刺,时间节点过于巧合,所以太常寺少卿王家壁坚持这两起案件之间有莫大的关系,并将马新贻的被害解读为湘军集团对中央政府人事任命的激烈反弹。

 

但丁日昌在此案案发的第一时间便主动上报,上谕命马新贻审理此案。马新贻在此案的审理中也是遵照程序,并未苛责刁难丁氏一家,事后对丁惠衡的从严查办也是丁日昌的要求。

 

总之,马新贻在此案中的个人作用并不大,丁日昌因此案与马新贻结仇的观点不能成立,朝廷也未采纳此看法。

 

无论如何,慈禧对张之万的调查结果依旧表示不满意,觉得尚有“不实不尽”之处。

 

虽然看上去,张汶祥在爱情、友情、事业三方面都遭到了马新贻的降维打击,但清剿海盗和关停小额贷款生意都是政府行为,非马新贻一人所能决定;至于老婆跟别人跑了却怪到地方官的头上,更是闻所未闻。

既然有这么多疑惑,慈禧便不甘心具结此案,批示道:此奏“不足以成信谳”,即令曾国藩“赶紧严加审讯,以期水落石出”。同时,命刑部尚书郑敦谨为钦差大臣赶赴江宁,协助曾国藩办案。

 

之前曾国藩使出一个“拖字诀”,称病迟迟不愿动身,慈禧耐住性子,几次召他入宫,促其赴任。早在九月二十六,慈禧在养心殿内召见曾国藩,并询问他的病情,曾国藩称其右眼已失明。

 

慈禧曰:我看你行走磕头,精神尚好?

曾国藩曰:精神总未复原。

慈禧曰;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

曾国藩曰:这事很奇。

慈禧曰;马新贻办事很好?

曾国藩曰:他办事和平精细。

 

慈禧终于按耐不住了,直接问曾国藩准备何日启程。曾国藩表示尽快,便退出殿门,之后一去又是十几日不见动静。

 

慈禧不得已,再次召他入宫,加重了语气:“江南的事要紧,望你早些儿去!”曾国藩再也拖不下去了,十月十五,启程南下。

 

此时,张汶祥到底为何刺杀马新贻,除了上述张之万的调查结果和王家壁“督抚不和”的版本之外,民间的街头巷尾又演绎出一些“非官方”版本。据《清稗类钞》记载,当时民间传闻主要有两个版本。

 

其一,张汶祥原为捻军,后随部并入太平军,眼看着太平军大势已去,风雨飘摇,终日忧虑自己的前程。一日,张汶祥所在小队俘虏了一名叫徐弁的清兵,二人相谈甚欢、一见如故,于是结拜为异姓兄弟,共誓:苟富贵,勿相忘。

 

随后,二人一起逃出太平军营。徐弁为山东菏泽人士,和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马新贻此人非常重视老乡关系,因此徐弁做了巡抚标兵营材官;张汶祥以太平军身份投诚,无法在清军中谋职,于是徐弁便给他本钱,帮助他在宁波开了间典当行。

 

一日,张汶祥到杭州看望好友,徐弁告诉了他一个天大的秘密:马新贻是“天方教”教门中人,半个月前,西北叛乱诸部写了一封密函给马新贻,说是他们已平定新疆,即将剿灭左宗棠所领之楚军,很快便要入关东进。而江浙一带征讨事宜,均由马新贻负责。

 

张汶祥当场怒骂:“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后又因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营业的典当行,张汶祥生计被断,出于国仇私愤刺杀了马新贻。

 

鉴于张汶祥和捻军、太平军的关系,这个版本很难服众,张汶祥真的如此热爱大清朝吗?下面这个为友报仇的说法听上去更合理一些。

 

第二个版本,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电影《投名状》据此版本改编。

 

早在咸丰年间,马新贻在合肥任县令办团练时,被捻军头目张汶祥俘虏。张汶祥早有招安之心,加之马新贻能言善辩,被俘后,说动了张汶祥,并连同其友曹二虎、石锦标三人,结拜为异姓兄弟,一齐出逃。

 

(图片来源:电影《投名状》)

 

后来马新贻编选张汶祥的降军为山字营,并据此屡立战功。马新贻很快升迁到安徽布政使,却对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日渐冷淡。一日,马新贻偶遇曹二虎的妻子,垂涎其美貌,随后设法骗奸,并设下毒计,以“串通捻军谋反”的罪名冤杀了曹二虎。张汶祥经此巨变,誓要诛杀马新贻为友报仇,后终如愿。

 

曾国藩之三审

 

在民间沸沸扬扬的流言中,曾国藩抵达江宁府。然而他却不着急审案,每日翻看纪晓岚的志怪小说《阅微草堂笔记》,悠闲度日,一定要等刑部尚书郑敦谨抵江宁后共同审理。

 

其实,曾国藩自接到调令到抵达江宁,一共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看似拖延,却一直在动用留在两江的关系打探此案,对此案的“实情”早已了然于心,但照他看来,结案报告却无法据实而写。

 

为何如此?让我们先来看看曾国藩所了解的“实情”是什么。

 

话说,曾国藩了解到,马新贻被刺杀的前两年,任浙江巡抚时,他府中的一个貌美小妾因病重不治身亡。府台后院死个生病的小妾本也不是件罕见的事儿,但有好事者自称从中发现了端倪,因为这位貌美小妾并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人杀害的。

 

马新贻被害后,这两件事被有心人联系在了一起,声称这位小妾不是别人,正是张汶祥之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妻为什么是马新贻的小妾,她又是被谁杀害的呢?

 

这个版本还得从马新贻在合肥任职县令时说起。当时身为合肥县令的马新贻不仅要管理政务,还要学习湘军办团练,对付当时在安徽境内流窜的捻军,于是他便请了一位对捻军的情况十分熟悉的幕僚,就是张汶祥。

 

宾主相处甚欢,两家女眷也经常后宅来往。不曾想,一来二去,马新贻和张妻看对了眼,有了私情。此时的张汶祥因一直忙于公事,并未发觉。

 

几年后,马新贻打了败仗丢了官印,革职回原籍,两人就此别过,分道扬镳。张汶祥没了靠山,恰逢捻军开始做大做强,便投身从捻。

 

同治初年,马新贻咸鱼翻身,官运亨通,于同治三年担任浙江巡抚。文祥亦已从捻军中脱身,听得老东家作了大官,便来杭州投靠。或许考虑到张汶祥从贼的经历,马新贻对他甚为冷淡,“不以礼接”。

 

但是另外一面,马新贻又是一位长情的人,他对张妻始终恋恋不忘,急切地追问“眷同来否?”

 

得知张妻抵达杭州后,马新贻也学着西门大官人的样,找了位能说会道的“王婆”,劝说张妻,与其跟张汶祥过着一眼看不到头的穷日子, 不如从了马大官人,保你一世富贵。

 

张妻被说动了,她知道不可能说通性子刚硬的张汶祥一别两宽,便偷偷地逃入马府做了姨太太。

 

妻子失踪,张汶祥到县里告官,这县令早得了巡抚指示,说他一贯“招摇”,咎由自取,此案本官不予受理。数月后某日, 张汶祥接到报信,说张妻在某处出现,他急忙找去,果真就是其妻。他回家后仔细盘问,张妻说是迷路走失,他自是不太相信,但总归回家就好,也不再深究。孰料,一个多月后,张妻又不见了。

 

这次,经人指点,张汶祥这才知道妻子死心塌地从了奸夫,这奸夫还不是别人,就是他的老东家马新贻。

 

张汶祥经此人伦巨变,万念俱灰,杀心顿起。

 

依《大清律》,本夫杀死奸夫奸妇是不论罪的,但是有个前提,必须要将奸夫淫妇捉奸在床才能杀。

马新贻和张妻都住在有重兵把守的府衙后宅,在这个情况下,张汶祥毫无机会进宅杀人,只能耐心等待一一铲除奸夫淫妇。

 

一次,张妻外出游玩,张汶祥跟踪在后,将其杀害。当时马新贻估计猜到了凶手是谁,但毕竟理亏,便没有大肆声张,对外就说小妾是生病而亡。淫妇易除,奸夫难杀,直到两年后,张汶祥才把握住机会,在江宁杀掉了奸夫。

 

(图片来源:电影《投名状》)

 

可能早在魁玉和张之万审理期间,这番“实情”就已然明了,张汶祥应该早就吐露了“实情”,“熬审”是为了审出那个有可能存在的主使。

 

但此番“实情”在给朝廷的报告中无法明写,张、魁二人只能含糊其辞,给出三个无法令人信服的动机(可惜有理不在数量多)。因为堂堂的封疆大吏、一品大员,诱奸幕僚之妻,被本夫杀死,声名全毁。死者的家属、亲朋好友无法接受,最重要的是朝廷也接受无力。

 

马新贻以坐火箭的速度,在五十岁就做了总督,是慈禧一力栽培的、要和湘淮系抗衡的政治明星。现在汇报上去,“老佛爷,您的这位红人死于男女苟且之事”,岂不是相当于狠狠地打了朝廷一耳光,看看朝廷这识人用人的眼光吧?

 

所以,案情结论自然不能这么写,张之万和魁玉懂得,曾国藩更懂。不过如果不能照这番大家都知晓的“实情”定案,那势必就要谎报案情。曾国藩不愿一人独自承担独断枉法的责任,所以他无论如何也要等到郑敦谨一起审案,拖他下水。

 

于是,同治九年的大年三十,郑敦谨抵达江宁。正月初二,曾国藩和郑敦谨便开庭审案,正月未了,此案便已审结。曾国藩和郑敦谨达成共识,联名上奏,跟五个月前魁玉、张之万的初审报告一致:因张妻为人诱逃,求告无门,心怀忿恨,乃乘间刺杀总督大员,并且明白表示本案“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请将该犯仍照原拟罪名,比照谋反叛逆,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

 

同治十年(1871)三月二十六,谕旨结案。结案后,已经八十多岁的郑敦谨乞旨告老归乡。

 

四月初四,曾国藩监斩,张汶祥被依法处置。自此结案。

 

个人猜想

 

书至此处,各位看官认为“刺马”是纯属个人恩怨所致?还是另有隐情,背后一定有主使之人呢?

 

有人认为,如果张汶祥属于偏执型人格,那么张之万和魁玉审出的那三个动机(妻子被拐,无人做主;海盗好友被杀;小店被关张),完全可能导致马新贻被杀。

 

还有人认为,曾国藩审出的,没有上报的“实情”就是真相,张汶祥因为夺妻之恨杀了马新贻,纯属个人恩怨。

 

当然,也有无数人坚信这就是一场政治刺杀。

 

在此,我说一下个人的猜想。

 

首先,我来解答一个疑问,刺马案一出,无论在朝廷还是民间,很多人都认为湘军的嫌疑最大。那既然如此,慈禧为何还执意让湘军创始人曾国藩审理此案呢?岂不是法官和被告都是一家人,能查出真相吗?

 

个人的解读是,慈禧害怕了。我相信,慈禧在心里八成认为刺马案就是湘军的杰作,她没想到朝廷的一次试探行为居然直接导致一品大员被杀。

 

马新贻被杀事小,湘军集团是借此事告诉朝廷,他们无所畏惧,杀重臣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振臂一呼,谁也说不准。毕竟,太平天国金陵城破的那一天,劝曾国藩黄袍加身的人也不在少数。

 

曾国藩此人克己复礼,完全遵循儒家道德,慈禧对他还是很信任的,但保不住他手下的若干人等想要那泼天的富贵。江南的湘军一旦反了,全国范围内的湘军,包括之前裁撤的兵勇们,很快便会同气连枝、势不可挡,真到那时,就是曾国藩出马也未必有用了。

 

所以慈禧慌了、怕了,在第一时间让曾国藩复职两江总督,稳定江南军心、人心。慈禧和大清国第一裱糊匠曾国藩都是玩政治的高手,互相你来我往几次,彼此心意也就渐渐明了,那就各退一步吧。

 

以下则是我个人对此案作案过程的猜测。

 

此案案发之时,护卫总管不在身边,恰好此时有老乡前来上访,这些因素都过于巧合,政治刺杀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我大胆猜想,马新贻在朝廷任命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难逃一死。他本身成为了湘淮系和朝廷进行博弈的一枚棋子,湘淮系用来他杀鸡儆猴,示威清廷。

 

布局应当是从马新贻接任两江总督之职开始的。某位气不过的湘系大佬(有人猜测是彭玉麟),招募了死士张汶祥,随即展开筹备谋划工作(此处脑补《琅琊榜》剧情)。

 

马新贻府中的小妾死亡,或许给了他们突破口,从中做局,给马新贻泼脏水。这一系列的剧情应该都被安排的有据可查、滴水不漏,张之万和魁玉及一系列的主审副审,应该都认可这些摆在眼前的所谓实情。

 

不过,我也认为做局的那位大佬其实根本不在乎大家到底相不相信,他的根本目的是在于向朝野展示湘军的能力。他们不仅有能力让一品大员当街横死,而且还能让他死得身败名裂。甚至这位大佬还有可能希望朝廷震怒,下严旨惩治湘军集团,他就可以趁此机会,带领兄弟们揭竿而起......

 

接下来,我也相信市井中流传的那些和“实情”有个三四分相似的流言也是有人故意放出的,用“谋反”和“桃色事件”对马新贻进行进一步抹黑。

 

我认为,曾国藩与此事应当无关,但事后他一定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到底是谁所为。作为湘军元老,他自然要保住自己人,所以等于是在慈禧的退让和默许中,他前去江南安抚、弹压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顺水推舟给出了最后不清不楚、难以服众的结论。

 

但湘淮系在此事中也做出了让步,结案的同年,丁日昌回潮汕老家守母孝,无湘淮系背景的天津南皮人张之万出任江苏巡抚。

 

刺马案暴露出中央政府和地方相互倾轧的问题,清廷此时没有能力去解决,所以也只能大事化小。但慈禧老佛爷毕竟不是吃素的,虽然她在刺马案上吃了大亏,但在随后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案(点击阅读)中拿下众多江南湘淮系官员,成功扳回一局。而湘淮系在杨白案中栽了跟头,后来也没有发作,可能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在此案中占了大便宜,或许还有些理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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