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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杜金惠引发的血案——赵作海故意杀人案
上传时间:2021-05-17 22:09点击:

01、

无名尸体

1999年5月8日,商丘柘城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震惊乡里。

公安机关称之为“1999·5·8”杀人碎尸案。
 

命案突发,公安机关突然想到了一年前的一起报案。
 

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裳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裳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时调查无果。
 

于是,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拘。
 

02

审判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03

亡者归来、一个女人、一宗血案

2010年4月30日,“已被杀害”的赵振裳突然回到赵楼村,再次炸锅。
 

原来,1997年1997年10月30日(农历9月29日)夜,赵振裳看到了赵作海在本村女人杜金惠家里,觉得赵作海趁着人家丈夫不在家如此这般很不好,加上因为以前因工钱问题产生的积怨,便照着赵作海头上砍了一刀。
 

赵振裳作案后,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连夜潜逃。

多年来,赵振裳在外以捡废品为生。
 

而在当年的判决书上,记载的则是:

杜金惠与赵作海、赵振裳均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1997年10月30日的晚上,赵作海与杜金惠在杜家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被赵振裳撞见,从而引来赵振裳的追砍,赵作海夺刀将追在身后的赵振晌杀害,而后,赵作海回到自己家中,待妻子赵小齐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后,赵作海返回作案地完成了对赵振裳尸体的分解以及抛尸。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

昔日的被害人赵振裳,原来才是真正的行凶人。
 

04

改判无罪,国家赔偿

2010年5月8日,河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

随后,法院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

2010年5月17日上午,赵作海领到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并表示对赔偿满意,要开始新生活。

05

追责

2012年6月26日,当年负责侦办赵作海案的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丁中秋、刑警大队队长罗明珠、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松林、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松林司崇兴、刑警大队干警郭守海、刑警大队干警周明晗六人,被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认定刑讯逼供罪成立。

除去周明晗被免予刑事刑罚外,其余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06

重查无名尸案

导致赵作海被判刑的无头尸体的身份及案件侦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河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刑侦、技术和审讯专家到一线指导破案。

经DNA鉴定,死者身份确定为1998年9月12日晚外出后失踪的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十字河村东五组村民高宗志。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认定柘城县老王集尹楼村人李海金、商丘睢阳区张庄村人杨明福、商丘睢阳区张庄村人张祥良有重大作案嫌疑。

三人在媒体报道赵作海无罪释放后,分头潜逃外地。

专案组立即展开追捕。

5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杨明福在商丘市区被抓获;5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海金在天津被抓获;5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祥良在辽宁省沈阳市被抓获。

经审讯和调查证实,李海金因与受害人高宗志在山东菏泽做月饼生意期间产生矛盾,便怀恨在心,预谋将其杀死。

1998年9月12日晚,李海金指使杨明福、刘院喜(此人于2006年5月24日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先到李海金所在的手巾李村村边等候,李海金、张祥良将高宗志约至离李海金家不远的本村西地,几人将高杀害、肢解并抛尸。

为掩盖尸体不被发现,四人在作案后又将三块石磙推入扔放尸体躯干的机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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