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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周美妃湛蓉惨死,望族富豪嫌疑人颜世宗跑路,流浪汉曹阿明却急切招供
上传时间:2022-07-20 22:53点击:
1993年7月,刚刚蹿红的台湾女星湛蓉在家中惨遭杀害,凶手还妄图焚尸灭迹。



(湛蓉的照片)案发半年后,警方终于认定了一个流浪汉为凶案嫌疑人,可当案件被移交法院后,却发生了惊人反转——原来,这个流浪汉的血型与现场罪犯留下的根本不符!更离奇的是,后续警方内部工作人员爆料,其实他们之前发现了一个与罪犯DNA相符的人......(字数:8,391)



陨落的新星内湖区隶属台北,是12个行政区之一,当地治安良好,有多间学校。

1993年7月1日,内湖区康宁路一栋临街大楼发生了火灾。



(发生命案的大楼)这栋楼共有7层,着火的是6楼的一户人家。

当日清晨6点20分左右,一位女士在晨跑时注意到,有阵阵黑烟不断从大楼窗户中涌出,便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户人家门窗紧锁,呼喊也无人回应,只好打破窗户,用高压水枪从窗口向屋内漫灌灭火。

约20分钟后,火势终于熄灭。

消防队随后锯断阳台防盗栅栏,进屋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

当时,经过大火焚烧和高压水枪冲击,房间内一片狼藉。

到处都是水和烧焦的物品,就连房间天花板都被水枪冲垮,塌在地上。

随消防队一同进入屋内的还有内湖派出所的警员。

警员查阅户籍资料得知,着火房屋的户主名叫周美妃。

据周围邻居反映,周美妃平时经常不在家。

考虑到报警的是路人且火灾现场无人回应消防员,大家一开始都以为是意外走火,并无人员伤亡——直到消防员清理现场,掀起天花板后,一具女性尸体赫然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死者正是户主周美妃。

周美妃出生于1969年,案发时23岁。

她还有一个更为大众熟知的身份,演员湛蓉。



(湛蓉的照片)湛蓉是台湾人,出生在商人家庭,自幼家境优渥;父母在她很小时就离婚了,家中几个孩子,只有她跟着母亲长大。

湛蓉原本在台湾工业专科学校就读,后随母亲一起移民美国。

尽管热爱电影、广告,但湛蓉依然听从母亲安排,考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商学院,读企业管理。

念大学期间,回台探亲的湛蓉被星探发现。

20岁时,她被《京城四少》剧组选中,出演名妓菊儿。

这是湛蓉人生中第一个重要角色,这部大火的电视剧也让她走进了公众视野。

 




 

(湛蓉在《京城四少》中扮演名妓菊儿 图片源自纪录片《谁杀了女明星湛蓉》)那之后,湛蓉从UCLA休学,专心回台发展演艺事业,先后出演了三部电视剧、一部电影,还与另外11名新出道女星,合拍了一张泳装专辑。

因为面容清秀,当时有媒体将她称为“小邓丽君”。




 

(湛蓉在泳装专辑中的照片)案发时,湛蓉在电视剧《雨中的彩虹》中担任女二号,台湾资深媒体人粘嫦钰评价,湛蓉外形条件好,学历背景优秀,性格热情,事业心强,做事总是卯足全力,很适合在娱乐圈发展,形容她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剧组同事也说她性格直率、豪爽、为人随和。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事件,湛蓉或许最终会像大小S、林心如一样,成为被两岸三地大众熟知的明星,但她的未来却在1993年戛然而止。



现场勘查案发公寓是湛蓉回台发展后买下的,也是她平日生活的地方(警方/邻居说她经常不在家可能是因为拍戏的缘故)。

公寓一侧是厨房,另一侧是卧室与浴室,中间有一堵隔墙。

这间公寓共有两个出入口,正门在厨房,火灾逃生门(后门)在卧室。

火灾逃生门没有门锁,只能从屋内打开,出去后是火灾逃生楼梯,可以直接下到一楼。

这扇门很灵敏,无论屋内屋外,只要轻轻一碰就能关上。



(房屋后侧有消防楼梯)消防员抵达现场时,公寓的正门与火灾逃生门都锁着,正门后的纱门也是锁着的。

后经警方现场勘查,除了消防队曾破窗灭火,房屋没有其他暴力入侵痕迹。

消防员与警员注意到,湛蓉家的橱柜、抽屉都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公寓里异常凌乱,地上到处都是东西(如衣服、报纸和日用品)。

他们同时闻到了煤气的味道。

还有资料称,消防员在现场发现了汽油的痕迹。

在湛蓉的卧室内,警方找到了她的记事本,本子内记录了她的人情往来。

她的床头柜抽屉被抽出,扔在了床下,抽屉里有一盒已经拆封避孕套。

警方同时从现场找到了一个疑似使用过的避孕套。

湛蓉的尸体倒在厨房与卧室的中间,被衣服、报纸与厨具等杂物覆盖。

尸体全身赤裸,只有白色胸罩被推至颈部,口中塞有毛巾。

头部与下体已经被烧焦。



(案发公寓格局示意图 没药花园制作)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湛蓉呼吸道内无黑色碳灰颗粒。

如果火灾发生前湛蓉还活着,燃烧产生的碳灰将会随呼吸进入她的呼吸道内,这说明火灾发生时,湛蓉已经去世。

她的颈部有好几道丝袜勒痕,头部左上方有滲血的裂痕,最后法医判断,湛蓉是被人勒死,窒息身亡。

法医还在尸体内采集到了精液。

有资料称因为火烧与水冲,物证受损严重,无法做精确的DNA比对。

很明显,这是一起纵火焚尸案,凶手先在公寓内杀害湛蓉、后点燃衣物报纸,试图毁灭证据,将凶案伪装成意外。

火灾与灭火导致案发现场被严重破坏,警方未能从现场提取到如指纹一类的证据,亦没有线索帮助警方还原凶手作案过程。



(湛蓉逝世次日,报纸刊登的相关文章)据参与破案的刑警回忆,警方曾试图从火灾逃生门外侧及逃生梯的扶手栏杆上采集指纹,前前后后一共去了9次,一阶一阶楼梯,从一楼一直勘验到6楼,但最后没能发现任何证据。

另外有资料称,警方曾在火灾逃生门附近,发现几处掌纹(资料没有说明,掌纹是否完整)。

因案件涉及公众人物,案发后,台北刑警大队与内湖分局警队成立了专案组。



调查案发前一天,湛蓉还在片场工作,当日清晨7点她也有拍摄任务,没想到一夜间惨剧突然发生。

因为案发现场门窗紧闭,警方判断,凶手应该是湛蓉的熟人。

1993年,监控摄像头还没有普及,康宁街前后都没有监控,警方只能寄希望于有目击证人曾看到湛蓉和其他人一起回家。

据湛蓉的邻居回忆,湛蓉平时和楼内其他住户基本没有来往,邻居只知道她开一辆红色的宝马,通常停在大楼对侧的街道。

湛蓉居住大楼一楼有一家鸭肉馆(另有一说是一个流动摊位),经常营业到次日凌晨。

从这家店铺望出去,正好能看到湛蓉停车的位置。

鸭肉馆老板回忆称,6月30日晚上9点左右,他曾见到湛蓉开车出门,大约在次日凌晨2点回家。

湛蓉停车后,看起来有点着急,一路小跑回到大楼,还跑着上楼。

根据鸭肉老板的证词,警方推测,案发当晚湛蓉有可能是带了异性朋友回家,但为了避免被人看到后说三道四,于是叫对方从大楼后方的逃生梯上到5楼,她急匆匆回家,是为给对方开门。

当然,这只是警察对案情发展的一种推测,事实是否如此,谁也不敢确定。

当务之急,还是要理清湛蓉案发前一天的行踪,比如她9点后出门做了什么?是否有和其他人见面?如果有,见过谁?并沿着这些线索,逐一排除可能涉案人员的嫌疑。

参与调查本案的刑警在纪录片《是谁杀了女明星湛蓉》中说,当时警方完全查不出湛蓉的行踪;她家没有装电话,她没有大哥大,路边也没有监控,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图片截图自纪录片《谁杀了女明星湛蓉》)但根据当年报纸报道,湛蓉家里是有座机的。

案发当天,因为湛蓉错过《雨中的彩虹》拍摄,制片人往她家打了多个电话。

另外,1993年湛蓉虽然不一定有大哥大,但作为女艺人,她很可能有BP机,不然经纪人和剧组要如何联系她呢?湛蓉的通讯记录到底提供了多少线索,能否还原她在6月30日的行踪,只有参与调查的警员知道了。

无论如何,根据纪录片,警方之后着手调查了湛蓉身边来往比较密切的人员。

警方根据记事本的内容,梳理了湛蓉生前的人际关系,发现她与政商界和影视圈内的人员都有来往,人际关系颇复杂。

据粘嫦钰说,因为湛蓉相貌美丽,性格又好,案发前有不少人追求她,但她没有官宣过是否有男友。




 

(湛蓉照片图片源自纪录片《谁杀了女明星湛蓉》)通过追踪湛蓉的财务记录,警方发现,除了红色宝马车外,她还曾购买过一辆甲壳虫汽车,不过这辆甲壳虫一直由男演员孙某驾驶。

警方随即约谈了孙某,孙某解释称,这辆车是湛蓉帮他代买的,因为他是香港人,在台湾人生地不熟,所以湛蓉平时对他颇为照顾。

孙某还说,案发当天,他一直待在剧组,工作人员都可以作证。

核实过孙某的不在场证明后,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

除了孙某外,警方前前后后调查了约50人。

其中包括一位与湛蓉关系不错的化妆师,以及和湛蓉在同一剧组女一号,但这些人的嫌疑都被一一排除。

杀死湛蓉的到底是谁?



真凶落网?湛蓉案沉寂半年后,1994年,一个叫曹阿明的流浪汉突然供认称,是自己杀死了湛蓉。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从1993年底发生的一起案子说起。

1993年12月24日,家住内湖区的二年级小学生闵美惠(化名),在中午放学后失踪了。

4天后,警方在警察纪念园区(警察公墓)后山的一间废弃小屋内,找到了小女孩的尸体。

闵美惠死状极为凄惨,经法医尸检,小女孩脾脏破裂,生前曾遭遇性侵。

警察纪念园区距离康宁路(湛蓉案发地)很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园区内面积很大,颇为荒凉。



(警察公墓距湛蓉案发地点很近)和湛蓉案一样,因为没有监控录像,警方对破案一时间毫无头绪。

为了抓住杀害闵美惠的凶手,有警员连续几天在警察公墓附近蹲守,希望找到线索。

蹲守第三天时,警员注意有一位女士经常在这附近遛狗。

这位女士告诉警方,大约一周前她曾看到有一个衣冠不整,浑身脏兮兮的成年男子带着一个小女孩,往园区的山里去了。

后来,警方拿出了当地流浪汉人员名册给她看,她一下就认出了该男子正是曹阿明。

这是因为曹阿明长相很特殊。

他两个耳朵不一样大,眼睛凸出,而且由于有高度白内障,黑眼珠很小,一名警员形容曹阿明的眼睛很吓人,看过就“再也忘不掉”。

1994年1月1日,警方在流浪汉收容中心逮捕了曹阿明,他对行凶事实供认不讳。



(中间:曹阿明 网上没有曹阿明的清晰照片)曹阿明说,案发当日他骗闵美惠说:“你爸爸叫我带你去吃麦当劳。

”1993年台湾麦当劳价格很贵,闵美惠家里条件不好,不太吃得起,她爸爸答应说带她去吃麦当劳,但一直还没去。

闵美惠信了曹阿明的说辞,和他一起离开了。

除了承认闵美惠是自己杀的,根据纪录片,曹阿明在看守所时,还主动打电话给检察官,称有案子要自首,要求警方提审他。

之后,曹阿明告诉警方,湛蓉也是他杀的。

他声称7月1日凌晨,他曾去湛蓉家偷东西,没想到进屋后发现湛蓉还醒着,于是用木棍敲晕湛蓉,偷走了1500台币。

后来他色欲熏心,又性侵了湛蓉。

曹阿明声称,他知道自己外貌特征明显,为了防止湛蓉指认自己,他用丝袜勒死了对方,后来放火焚烧尸体,从消防梯离开现场。

根据曹阿明一开始的说辞,他是走消防梯到湛蓉家后门,然后通过门旁一个窗户进入室内的。

问题是,湛蓉家后门旁边的窗户有防盗窗,而且离楼梯很远,人根本不可能通过这个窗户钻入室内。



(曹阿明通过窗户钻入湛蓉家示意图图片源自雅虎新闻网)说辞被戳破后,曹阿明又改口称他是从后门进屋的。

曹阿明说,他作案完全是随机的,就是沿消防梯“一个一个(消防门)开上去”,结果到六楼时,他突然打开了湛蓉家的后门。

警方在纪录片里对此事的描述有些模糊,没有说清曹阿明的意思到底是:「他随手一拉,后门就开了」还是「他开了锁进屋」。

但根据前面警方勘查现场的发现,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成立。

除非当时湛蓉主动从屋内给人开门,不然曹阿明是不可能进屋的。



(湛蓉的照片)

曹阿明回答不了「如何入室」这个关键问题,但却讲对了一些现场细节。

警方还曾带曹阿明到现场,要他模拟作案过程,曹阿明所述内容也大致与警方现场勘查相符。

根据联合报1994年1月9日的报道,刑事警察局(台湾负责刑事案件的主理机构)曾给内湖分局送过一份检验报告,称曹阿明的血型与精液主人相符。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检验报告的价值其实很有限。

一、有相同血型的人实在太多了(在刑侦中血型只能用来排除嫌疑人,不能用来锁定嫌疑人。

比如现场采集到了O型血,可以排除A型血的嫌疑)。

二、从精液分析血型本身不一定准确,在韩国华城连环杀人案中,警方就曾通过精液分析血型,再进行血型比对,两次都出了错。

除了报告,有资料称,警方当时还有人证,证明他们曾在案发时段看到曹阿明从消防梯下来。

人证、物证、凶手认罪“齐全”,案件被检方移交到了地方法院。

但就在此时,曹阿明翻供了。

 





 各怀鬼胎检方移交案件时,闵美惠案已经进入了宣判阶段,曹阿明因杀人被判死刑。

检方原想让法官以连续犯处理曹阿明,但法官认为两起案件间隔太久,不适合并案,于是又把湛蓉案委托给了第三任检察官。

这个案子中间换过一次检察官,因为接手案件的第一任检察官被调去了另一个部门。

曹阿明翻供后,第三任检察官重启调查发现,刑事警察局的报告有误,曹阿明的血型与嫌犯不符,单从这点出发,就基本可以排除曹阿明的嫌疑。

接着,又有刑事警察局鉴定科的工作人员向媒体爆料,在警方一开始调查的人员中,早有一个人的DNA比对结果和精液DNA相符,而且血型也相符,但这人根本不是曹阿明。

最后,因为警方缺少证据,曹阿明没有被起诉。



(曹阿明翻供的消息见报)如果曹阿明不是凶手,他为什么要主动向警方认罪呢?原来,这是他拖延死刑执行的手段。

当时台湾的死刑通常在1-2年内就会被执行,但如果曹阿明“认罪”,警察就必须花时间查清他所说的是真是假。

等到案件进入庭审阶段,他再翻供,又能拖延一段时间。

据悉,曹阿明入狱后,一共“自首”了近40个案件,最后只有一起证实确实是他做的。

这个案子的受害人是一名6岁的女孩,曹阿明当时伙同他人绑架了她,勒索赎金不成后,两人将女孩撕票了。

和他打过交道的警员回忆称,当时台湾有什么没破的案件,曹阿明都会揽到自己身上。

结果从接到死刑判决到执行,给他拖了整整8年。

此外,每次警方提审曹阿明前,他还会要求警方给他买烟和酒,结束后还要警方准备4盒鸡腿饭给他带走。

看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会想,曹阿明刚被捕不久就声称湛蓉案是他做的,那时闵美惠案的审判结果都没出来,他怎么知道自己是死刑呢,又怎么会为了拖延时间假自首呢?肯定是警察刑讯逼供。

我个人认为,曹阿明那时可能已经猜到,自己会因为闵美惠案被判死刑。

而且当时有不同警队参与调查曹阿明,在这种人员复杂的情况下,我认为警员主动嫁祸曹阿明的可能性比较小。

在其他案子里,警方会正视曹阿明的“认罪”,或许是因为缺少调查方向。

可在湛蓉案里,警方不是比对出一个人的DNA了吗?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警方没有继续追查他,反而是接受了曹阿明破漏百出的供词?湛蓉案发两年后,1995年8月1日,媒体曝光了这个人的身份,顿时舆论哗然。

原来,此人是台湾五大知名家族「基隆颜家」的成员颜世宗。

基隆是台湾最北端的城市,距台北约30公里。

颜家早年以开采煤矿、金矿发家。

1920年,创始人颜云年掌握有台湾超半数煤矿资源。

除矿业外,颜家还跨界投资了多个行业,鼎盛时期拥有50多家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富商大贾。



(台湾煤炭大王颜云年)颜世宗是颜云年的曾孙,案发时40岁。

他28岁时从父亲手中接过家族事业,创立了多家建筑公司,还投资开发了几处高级写字楼,事业一度颇有建树。

但后来颜世宗赴美投资房地产失败,损失惨重。

撤回台湾后,他接连推出的几个房地产项目也没有成功,血本无归。

到1995年,颜世宗累计负债超过22亿台币(折合人民币约4.6亿)。

颜世宗的身份令人惊讶,更让人愕然的是,1993年3月,也就是湛蓉案发前4个月,颜世宗正因诈骗罪被警方通缉。

换句话说,警方采集了一个通缉犯的DNA样本,却没有将他缉拿归案!后来,当媒体爆出颜世宗身份时,颜世宗已经消失了,至今音讯全无。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相难寻根据《联合报》报道,案发后,警方从湛蓉的笔记本中梳理出了近30位和她经常来往的人,并采集了这些人的DNA样本,颜世宗就是其中之一。

还有部分资料称,案发前湛蓉正与颜世宗交往。

案发后,警方先后两次约谈颜世宗,还做了笔录。

按警察的工作流程,约谈一个人之前,他们应该先调阅对象的背景资料,了解对方是否有前科、是否受通缉等。

但负责约谈颜世宗的警员后来辩解,他们当时忘记调取颜世宗的资料了,所以也不知道他正在被通缉。

根据网络资讯,颜世宗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曾以自己身份特殊,可能引起媒体不必要的关注为由,没有前往警局接受约谈,而是与警方约在了其他地方做笔录。

后来也是直接在医院抽血做DNA比对的样本,而非在警局接受采样。

调查颜世宗的警员说,两次约谈和抽血时,颜世宗都表现正常,没有心虚的反应,所以他们当时没有特别关注他。

直到DNA比对结果出来,警方发现只有他的样本符合,这才调取了他的档案,发现颜世宗原来竟然是通缉犯。



(据台北刑大警员的描述,警方是先比对了DNA,才发现颜世宗通缉犯的身份 图片源自纪录片《谁杀了女明星湛蓉》)根据内湖警局警员的说法,警方当时透过关系联系上了颜世宗,希望他能配合警方调查,解释一下案发前一晚发生了什么,但颜世宗始终不肯出面说明。

警方后来实在找不到他,只能把整个事件报给检察官。

至于为什么颜世宗一直没落网,他也不清楚,因为案子后续被分给了台北市刑侦大队跟进。

读到这里,有朋友可能想,警方既然能透过关系联系上颜世宗,为什么不直接逮捕他,他可是有通缉在身啊。

颜世宗可能做完DNA鉴定后就躲起来,警察也找不到他,只能通过中间人联系上他。

警方“跟丢”颜世宗后,曹阿明因为杀害闵美惠落网。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们都知道了。

综合不同警局警员的说法,这整件事看起来似乎是警方因为工作疏忽,意外放走了嫌疑人颜世宗。

 顺着这个逻辑,警方之后更像是出于破案压力,“顺水推舟”将曹阿明定为了嫌疑人。

这个情况是否成立,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警方到底是什么时间调阅颜世宗资料的?他们在给颜世宗采样时,真的不知道他通缉犯的身份吗?如果警方在采样前,已经知道颜世宗被通缉了,那真相就更可能是警方包庇颜世宗,之后判定警方曹阿明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像是为了找人给颜世宗顶罪。

遗憾的是,现有资料不足以帮助我们还原这部分时间线。

值得一提的是,湛蓉案发时,台湾警局已经开始电子化,每个警察有自己的账号密码用来登陆警局系统,查阅资料。

根据播客《阿善师》介绍,当时有些老警员因为对电脑操作不熟练,会请在勤务中心值班的工作人员帮忙调档,但这样一来,后续就无法在追查到底是谁看过档案了。

后来湛蓉案在对警方进行内部调查时,工作人员发现,湛蓉案发不久后,曾两次有人通过警务中心调阅颜世宗的档案。

但因为档案是通过勤务中心调出的,即使调档确实发生在采样前,恐怕我们永远也无法得知,到底是谁看过颜世宗的档案了。

 



颜世宗是杀死湛蓉的凶手吗?虽然颜世宗的DNA比对与精液主人相符,警方看起来也有包庇他的嫌疑,但这不能说明,颜世宗一定是杀死湛蓉的凶手。

1993年时,台湾采用的DNA比对技术与现在有所不同。

当时DNA比对技术刚在台湾推开,警方采用的还是HLADQ-Alpha鉴定法,检测6个对偶基因点位,共分二十一型别。

和现在广泛采用的STR鉴定法相比,这种检测手段还较为粗糙。

李昌钰学生法医学博士李承龙在一篇文章中介绍说,从统计学的角度看,当时台湾采用的HLA鉴定法能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分辨率就很不错了。

换句话说,采用当时的DNA鉴定手段,每一百人或一千种就可能有两个重复的人,而现在STR的误差率大概是百万分之一。

此外,据网上名为《消逝的彩虹》的调查报道,因为物证被严重破坏,当时湛蓉案只能做第一型DNA比对,这种比对结果非常粗糙,100人中可能有5、6人会相符(不过我没在网上找到关于第一型DNA是什么的解释,有知道的朋友欢迎在评论区补充)。

所以尽管颜世宗DNA比对结果相符,但这个结果也可能是巧合。

另外,参与办案的警察也指出,本案要定罪还存在逻辑漏洞,即使DNA鉴定结果无误,这只能证明颜世宗和湛蓉在案发前发生过性关系,不能证明杀死湛蓉的一定是他。

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湛蓉在案发前一晚曾和颜世宗约会,凌晨2点回家后与另一人见面,后被对方杀害。

前面我们提到,有资料称消防员在案发现场发现了汽油痕迹。

如果这条信息是真的,说明凶手可能是预谋杀人。

因此凶手也可能是其他认识湛蓉的熟人。

Ta埋伏在湛蓉家门口,趁着她凌晨到家的时间,和她一起进屋杀害了她。

如果颜世宗不是杀害湛蓉的凶手,他为什么不出面说明,反而逃走了呢?他是不是畏罪潜逃?他去了哪里?案发前,颜世宗有巨额负债,所以他消失或许是为了逃债,不一定是因为杀人。

不过,颜世宗之前受到通缉,都还照常在社会活动,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他消失更像是畏罪潜逃,而不是为了躲债。

有资料称,颜世宗后来潜逃去了美国。

根据播客《阿善师》,在媒体爆出颜世宗身份前,接手此案的第三任检察官一直不知道颜世宗是「基隆颜家」成员,只知道有个嫌疑人DNA比对成功了,但是警方一直抓不到人。

检察官后来大发雷霆,怀疑警方是故意低调处理颜世宗,把参案警员全部拉去接受内部调查,可惜最后也没有查出结果。

1997年,本案第四度易手,被交由检察官洪泰文负责。

洪泰文认为颜世宗有重大作案嫌疑,传唤他到法庭出庭作证,但颜世宗此时早已彻底消失。

案发前,湛蓉刚开始在台湾影视圈走红,电视剧和电影邀约一部接着一部。

如果不是因为这起意外,按照她努力敬业的性格,说不定我们还能在浪姐的舞台上看到她出现。




 

(湛蓉的照片图片源自纪录片《谁杀了女明星湛蓉》)

这个案子本来并非毫无侦破方向,但因为警方的疏漏或掩盖,至今没有结果。

到今天,湛蓉留给大众的回忆,只有她23岁时的音容相貌,和一个没有答案的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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