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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剑是个人才:12·1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
上传时间:2021-05-02 17:11点击:
王海剑,男,出生于1987年2月27日。

王海剑曾参与制造湖北省武汉市“12.1建行爆炸案”,作案前曾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刘家嘴一带开过一家“小王修理店”,专修电器。

监控截图制造爆炸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雄楚大街关山中学旁边的建设银行网点门前,不明物体引发爆炸。

造成2人死亡、10余人受伤。

爆炸现场炸出一个大坑。

王海剑2011年12月4日,武汉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中公布了“12.1”爆炸案监控录像和嫌犯截图照片,图中,王海剑作案时驾驶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戴白色头盔,但照片面目不清。

警方通缉2011年12月4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12.1”爆炸案线索。

对协助警方破案的相关人员,警方将给予10万元重奖。

2011年12月5日,武汉警方发布消息称,已锁定武汉雄楚大街“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公布嫌疑犯姓名叫王海剑。

[1]武汉警方发布王海剑正面照片,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抓捕工作。

[2]抓获归案据武汉市警方消息,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嫌犯王海剑已被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疑似王海剑的人在武昌一家医院出现,中午12时,武汉警方在该医院附近不费一枪一弹,成功擒获在洪山雄楚大道建行一网点门前实施爆炸的犯罪嫌疑人王海剑。

王海剑此前因眼部受伤,已在该医院打了四五天的针。

院方表示该院两名医务人员曾看见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此出入。

据警方初步审查,王海剑交代了其为劫取运钞车钱款实施爆炸犯罪的动机。

同时,武汉警方兑现承诺10万元奖励举报者。

王海剑被抓捕出庭受审2012年4月27日9时许,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2·1”爆炸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检方将以爆炸罪追究王海剑及同伙刑事责任。

25日,王海剑的辩护律师胡俊美表示,4天前,他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海剑。

王海剑健康状况良好,脸上的伤全部好了,王海剑表示“愿意以死谢罪”。

2012年4月25日,王海剑的父母带着他的妹妹从枣阳坐火车来到武汉,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表示:“我们是农民,等粮食收了卖了,一定尽力赔偿。

”被判死刑一审判决2012年5月14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因犯有爆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免于赔偿责任;从犯王伟被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犯王安安有自首情节,被判6年。

两名从犯须赔偿受害人家庭共计6万元经济损失。

二审判决2012年5月15日,王海剑明确提出要上诉,理由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王海剑精神正常;部分程序上存在瑕疵;无证据推翻王海剑是过失引爆炸弹;王海剑和王伟对爆炸案的发生作用不明”等。

王海剑(红衣者)等三名被告在庭审现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6月25日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执行死刑2013年3月1日上午,武汉“12·1”特大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依法执行死刑。

王海剑,1987年2月27日出生于湖北枣阳技能:对电子电器独具天赋,据说在枣阳技校就读期间是技术尖子、武昌的“二手王”,开店3年赚20万

熟人印象:一个聪明、安分,有点内向的“乖娃”;部分村民甚至认为他有点胆小怕事。

偶像:“杀人劫匪”张君。如果这次抢劫银行成功,他会学张君一样,成立一个团伙,自己当老大。如果失败,他会想办法潜伏下来,隐姓埋名做点小生意,待资金有保证后,再伺机作案。

作案手法:参考电影《硬汉2》

炸药来源:自制土炸药和引爆装置

作案资金:借了600元,50元购水泥

爆炸结果:2人死亡、15人受伤

湖北省枣阳市十里庙村,推开两扇锈迹斑斑的红铁门,48岁的王正运一脸木然地坐在院子里好久不说话。

王正运的旁边,妻子杨爱芝未语泪先流。面对来访的众多记者,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自言自语地反复说:“怎么会是海剑干的呢?这叫我咋相信啊!”

自从12月6日武汉警方来过之后,王正运70多岁的老母亲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求神拜佛,祈求自己的孙子王海剑是被“冤枉”的。12月16日,潜逃半个月的王海剑在武汉一家医院被抓。消息在当天傍晚传到十里庙村,王正运顿时感到“天塌下来一般”。

不单是王海剑的父母不相信儿子是武汉“121”爆炸案的元凶,在人口不过千的十里庙村,人们都无法将少言寡语的王海剑,与安装遥控炸弹的凶手联系在一起。

王家有田七亩半,四亩种小麦和水稻,剩余的种蔬菜。农家活全靠杨爱芝操持,王正运则在枣阳附近的建筑工地上打零工。

王海剑是王家的独子,他还有个已经出嫁的妹妹。

王海剑出生后由于祖辈几代都是单传,家人寄予其很大的希望,就让在当地有点文化的舅妈给孩子起个“好名字”。

在当地学校当老师的舅妈就给孩子起名“王海舰”,寓意着这个孩子将来能走出枣阳,有所作为。

王正运解释说,王海舰之所以成了“王海剑”,是后来报户口的人给写错了。

王海剑被通缉后,十里庙村一直有一个很迷信的说法,认为王海剑的名字当年不该改。“舰”是载人远行的,“剑”是杀人的,还会伤自己……

消息传到王正运耳朵里,这个面色憔悴的中年男人深深地叹了口气,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在12月1日前,王海剑可谓是十里庙村众多孩子的“榜样”,也是王正运一家的骄傲。

十里庙村在武汉打工的人也不少,但像王海剑这样依靠自己本事吃饭的年轻人并不多。尤其是近年来,关于王海剑在武汉做了小老板的说法传回村里后,众人对这个仅仅技校毕业的小伙更是另眼相看。

在十里庙村,少有人能记得少年时代的王海剑,在村里做过啥调皮捣蛋的坏事。小时候的王海剑活泼开朗,喜欢助人。但自从外出闯荡后,变得没以前那么热心了。“刚出去的前几年,每次回家总会乐呵呵地跟别人打招呼,但这几年回家很少主动和我们说话。”

在众村民的印象中,王海剑一直是一个聪明、安分,有点内向的“乖娃”。部分村民甚至认为他有点胆小怕事。

但在王正运的眼里,儿子从小都很懂事,但脾气很倔。王海剑的姑父告诉记者,王海剑小学就是在村里读的,读书不是很用功,但学习成绩还不错。他曾经问过个中原因,王海剑说自己不喜欢读书,想去打工赚钱。

2003年初,正在枣阳八中读初三的王海剑跑回家对父亲说,他不想读高中了,想去读技校,学门技术,“家里太穷,你和我妈身体又不好,我想早点赚钱……”

王正运也赞同儿子读完技校早点去打工,他还指望着把修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平房翻修一下。

母亲杨爱芝则对儿子当年放弃高中读技校有另外一个说法。她有点内疚地说,当年王海剑参加中考需要100元的考试费。但家里确实困难,她就说了句“念完高中还是要做工的,就不要去了吧”。

技校里的技术尖子

初中毕业后的王海剑在家闲了一段时间,王正运东拼西借了一千块钱,将儿子送到枣阳市劳动技校,就读于电子电工专业,主学家电维修。

在枣阳市劳动技校,王海剑初步展现了他对电子电器独具天赋的一面。

枣阳市技工学校提供的档案资料显示,王海剑进入技校的时间是2003年9月,毕业时间是2005年6月。当年的班主任为任玉霞老师。

虽然王已从技校毕业6年,但任玉霞对王海剑印象颇为深刻。她回忆说,王海剑家中经济条件不好,穿着简朴。

“但这个孩子非常乐观,与同学相处得也很融洽。更重要的是,他精通电器维修技术,是那届学生中绝对的技术尖子。”任玉霞的看法在王海剑几位同学那里得到印证:他曾经是我们技校的“一哥”,几乎没有他修不好的电器。

任玉霞回忆说,每年春秋季节组织学生去农村为农民免费维修电器。只要王海剑在场,学生老师就不会担心有啥解决不了的故障。

王海剑在家用电器维修方面的“突出表现”,让他曾就读过的枣阳八中许多老师也记忆深刻。枣阳八中的许多老师至今记得,连续有好几年,技校在各地招生时,招生海报上都有王海剑的照片。

王海剑读技校期间还有一件事让任玉霞记忆深刻。大约在2004年夏天,任发现王海剑经常在午休时间外出。

她当时担心这个孩子在外面学坏,就派了几个学生去跟踪,结果发现王海剑是利用午休到学校附近一个废品收购店去帮人义务拆卸废电器。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是为了熟悉一些电器的构造和电子元件。

在十里庙村,王海剑也给乡亲们提供了许多便利。无论是他读技校,还是后来他毕业开始打工,每逢王海剑回家,村里的邀请就接连不断。不是张家的电视没图像了,就是李家的收音机收不到新闻了。王海剑几乎是有求必应,且分文不取。

村民王留成还清楚记得,2011年腊月,他在村头遇见回家过年的王海剑,王还问他家里有啥电器要维修。

2005年从枣阳市技校毕业后,王海剑向父母借了3000元,说想去广东闯荡打工。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王正运发现儿子变得比以前话少了。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王海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除春节外,每年基本上很少回家,也很少给家里打电话。杨爱芝抱怨说“儿子大了不想娘”,王正运每次就安慰妻子说,这小子心很大,他在外面忙事情呢!

大约是在2007年底,王海剑从广东回到了湖北。他在偿还父母的3000元钱后,还给了家里一些钱。

父亲问他怎么又回来了,他说想在武汉开家电维修店,不用家里拿钱。

武昌“二手王”

2008年春节后,王海剑和同学合作在武汉武昌开了一家家电维修铺面。

半年后,他另立门户在武昌雄楚大街熊家咀开了“小王家电维修”。这家店直到今年3月,因为城市拆迁才搬到了不远处的刘家咀。宿店合一,外面搞维修,里间住宿睡觉。

无论是在熊家咀还是刘家咀,绰号“二手王”的王海剑留给当地人的印象是经常骑着一辆摩托车,喜欢独来独往;话不多,看着很老实,偶尔喜欢打游戏。

王海剑对摩托车的嗜好在武昌的家电行业小老板中很有名气。他总是喜欢骑不同品牌和颜色的摩托车,同行经常问他怎么又换车了,他每次都回答骑别人的。

熟悉他的人说,王海剑刚来武汉的时候经常以摩托车代步,没事就四处飙车。2008年4月,尚未取得驾照的他被当地二桥交管大队民警查扣,被处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

在武昌家电维修行业,王海剑虽然年龄大不,但名气很大。“二手王”的绰号主要来自于业内对他手艺的认可。

同行刘师傅介绍说,王海剑经常将回收来的各种旧电器翻新,做工及成色和新的没有多大差别。

“经常看到他骑着摩托车从我门前经过,车后绑着收来的旧电器,就知道他又有好生意了”。

刘师傅说的好生意,是指王海剑会将这些旧电器翻新后,卖给二手家电市场,其中利润空间很大。

王海剑在武汉创业期间,王正运曾电话问儿子生意怎么样。王海剑得意地告诉他,旺季时一个月收入万元没有问题,其余时间也稳定在两三千元。

王海剑在武汉小有成就,让他一时间成了村里小有名气的“王老板”。

2010年底,曾有亲戚想给23岁的王海剑介绍对象。王正运给儿子打电话,结果被拒绝了。王海剑说自己年龄还小,过几年再说。

也是在那次电话里,王海剑告诉父亲他的积蓄已经有20多万了,当时正在炒股。王正运夫妇不懂“炒股”是做什么,但他们认为孩子大了,就由孩子去吧,反正钱是孩子自己赚的。

和王海剑熟悉的刘师傅说,王海剑炒股是2010年跟着房东学的,开始情况还不错,据说今年情况不怎么好。2011年除夕夜,王海剑在饭桌上对父亲说,明年想改行做涂料生意。原因是“开维修店太辛苦,而且赚钱太慢太少”。

老实巴交的王正运只知道涂料是用来粉刷墙壁的,并不知道涂料生意是怎么回事,无法给儿子任何建议。

2011年春节在家只待了两个晚上后,王海剑又去了武汉。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这期间,父子之间几乎没有联系,每当家里有事的时候,王正运夫妻就让女儿给儿子打电话。王海剑很疼爱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妹妹的电话他从来一个不落。

电话里,妹妹总喜欢让1岁的儿子喊电话另外一头的王海剑“舅舅”。王海剑会冲不会说话的外甥喊:等不忙了舅舅接你来武汉耍。

自制“土炸弹”

儿子好久不给家里打电话,也不接电话,这让王正运有点生气。他谋划着等儿子春节回来,要好好给这小子“上一课”。

今年11月9日,放心不下的王正运给儿子打电话:“生意做得怎么样了?我想去武汉看看你。”“别来,别来,马上过年了,过年了我就回去。”王海剑似乎并不愿意多谈,急忙挂断了电话。

11月10日,王正运还想劝劝儿子,让其答应自己去武汉看他。然而,当他再次拨打王海剑的电话时,却始终无法接通。王正运并没有多想,他以为儿子只是换号了。11月20日,有点心神不安的王正运再次拨打儿子电话,依旧无法接通。

王正运在事后向记者分析说,儿子并没有不良嗜好,个人开销并不大,如果缺钱或许与炒股和涂料生意有关。

其实,从今年春节后,王海剑萌生了“搞钱”的念头。喜欢看枪战片的他听说汉口火车站可以找人买枪,于是他和朋友一道前往汉口火车站“买枪”,结果被骗3000元,却连枪的影子都没见。

今年3月起,王海剑租住到汉口另一社区,开始研究自制炸弹。5月,研制中的炸弹突然爆炸,王海剑的左眼受伤。

6月,王海剑给在广东佛山打工的技校同学王某打电话,邀请他回武汉商量“大事”。王某来到武汉后,王海剑告诉他想“炸银行搞钱”的计划。随后,王某还帮王海剑购买了制作炸药的原材料,并在银行周围踩过点。

另外,关于作案手法,有媒体报道说,王海剑学习了电影《硬汉2》里的情节,把炸药放在银行门口,等押款人从运钞车上拿着钱箱出来,就引爆炸弹。

8月初,由于对王海剑策划的“大事”后果感到后怕,王某离开了王海剑。

 

据在武汉和王海剑经常有往来的襄阳人“老六”介绍,王海剑“弄钱”的念头主要源于今年在股市的一败涂地。警方透露,在王海剑作案前,为了买炸药原料、看病治眼睛,他已经身无分文了。到了11月29日,还是靠人接济,买来水、方便面、面包填饱了肚子。

案发前,王海剑曾不止一次地对“老六”和其他同案犯表达过“弄枪”的念头。他还打听如何通过新疆去阿富汗,因为他听说阿富汗以及云南、缅甸等地的枪都很容易搞。

今年10月,小学同学陈军曾在汉口街道遇见王海剑。陈问他生意怎么样,王说最近生意不好,关门了。陈军本来想约王海剑一起回家过年,但王不等他张口,就匆忙走开了。

12月1日武汉银行门前的爆炸案发生后不几天,陈军看到了通缉令上王海剑的照片,他顿时心里咯噔了一下,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而就在前一天下午,一个关系人借给王海剑600元,他已经开始准备作案。当地警方曾透露一个细节,王海剑在买水泥时,老板不在店里,他自己搬了两袋水泥,放下50元钱离开。

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后,半信半疑的陈军曾试着给王海剑打电话,但无法接通。他又试着给自己家打电话,父亲告诉他说,警察已经站满了王海剑家的院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25日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刑前24小时,王海剑被押进武汉市第二看守所4监区1监室,这里关押着6名像王海剑一样等待执行的死刑犯。

因为马上要行刑,王海剑手脚上了重铐,不便拿东西,转监室时,他的衣物全部由管教干部代拿。路上,王海剑显得很轻松,谁知等管教干部到监室放下衣物准备离开的时候,王海剑突然上前拦住,焦急地问:“还能救救我吗?还能救救我吗?”

“犯了罪就要接受惩罚,这是法律的惩罚,不是个人行为,你要正确面对。”管教干部耐心开导,王海剑的情绪慢慢恢复了平静。

“你想吃点什么?”“饼干,还有香蕉。”

“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我明天就要死了,如果问我想说什么?那你能不能想办法救救我?”

中午,王海剑吃了香蕉、烧肉,还有十几块饼干后提出,“晚上不吃肉了,来点青菜吧”。一下午,他靠着墙角闭目养神,偶尔喃喃自语。

据管教干部回忆,王海剑在长达一年的待判决中,情绪起伏非常大。他一会儿说,很后悔犯了这么大的错;一会儿说,爆炸不能全怪他,他是不小心误操作了;一会儿又说,研制炸药给他非常大的成就感。当问他想不想对受害人忏悔时,他又沉默不语。

管教干部说,王海剑走到这一步,与他的性格有关,“他聪明能干,但偏执、多疑、而且自私”。一次,看守所调整编号,他发现了,认为看守所要对他有所行动,紧张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平息。平时饮食起居,他从不顾忌别人的想法,我行我素。

他走到这一步不是偶然的。管教干部说,王海剑进看守所后,管教人员对他做了大量的心理疏导及救助工作,帮他在最后时刻能认识错误,悔过自新。王海剑家境贫困,在看守所里,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管教干部给他买的;他的眼睛有伤,看守所多次送他到医院医治。

临刑前,王海剑告诉管教干部,他错了。

执行死刑时的王海剑

最后一次与家人见面情绪低落

昨天上午11点左右,王海剑的父母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王海剑被判死刑,已经执行。

而就在一天前,他们才刚刚到看守所看过王海剑。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延美是王海剑的辩护律师,2月28日上午,王海剑的父母和妹妹约他一起去武汉市第二看守所看王海剑。

大约上午10点,他们在看守所家属接待室看到了王海剑。隔着玻璃墙看到,王海剑有些心不在焉,情绪也很低落。

坐到对讲电话前,王海剑告诉他的父亲:他犯的罪“可能要砍头的”,最近他老是做恶梦。

电话的信号不好,听不太清楚,王海剑的父亲有点急,操着浓重的枣阳口音喊王海剑,要好好改造。王海剑拿着电话听了一会儿,还是听不清,就不耐烦地放下电话,转身走了……

求律师帮父母办低保

胡延美说,2月6日,他单独探望王海剑时,王海剑态度和这次截然相反,当时,他情绪激动地说了很多话。“知道法院马上就要对我作出判决了,我不想死,我好害怕,如果知道爆炸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打死我也不敢做。”“万一我被判了死刑,你告诉我父母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儿子,让他们好好的活下去。”

“胡律师,能不能求你帮我父母办个低保,他们生活困难。”

“胡律师,再来看我时给我带几本物理化学书,越复杂越难越好,这样我就可以通过思考问题忘记周围的事,这里的杂志太浅薄不经看。”

王海剑,男,出生于1987年2月27日。

王海剑曾参与制造湖北省武汉市“12.1建行爆炸案”,作案前曾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刘家嘴一带开过一家“小王修理店”,专修电器。

监控截图制造爆炸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雄楚大街关山中学旁边的建设银行网点门前,不明物体引发爆炸。

造成2人死亡、10余人受伤。

爆炸现场炸出一个大坑。

王海剑2011年12月4日,武汉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中公布了“12.1”爆炸案监控录像和嫌犯截图照片,图中,王海剑作案时驾驶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戴白色头盔,但照片面目不清。

警方通缉2011年12月4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12.1”爆炸案线索。

对协助警方破案的相关人员,警方将给予10万元重奖。

2011年12月5日,武汉警方发布消息称,已锁定武汉雄楚大街“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公布嫌疑犯姓名叫王海剑。

[1]武汉警方发布王海剑正面照片,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抓捕工作。

[2]抓获归案据武汉市警方消息,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嫌犯王海剑已被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疑似王海剑的人在武昌一家医院出现,中午12时,武汉警方在该医院附近不费一枪一弹,成功擒获在洪山雄楚大道建行一网点门前实施爆炸的犯罪嫌疑人王海剑。

王海剑此前因眼部受伤,已在该医院打了四五天的针。

院方表示该院两名医务人员曾看见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此出入。

据警方初步审查,王海剑交代了其为劫取运钞车钱款实施爆炸犯罪的动机。

同时,武汉警方兑现承诺10万元奖励举报者。

王海剑被抓捕出庭受审2012年4月27日9时许,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2·1”爆炸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检方将以爆炸罪追究王海剑及同伙刑事责任。

25日,王海剑的辩护律师胡俊美表示,4天前,他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海剑。

王海剑健康状况良好,脸上的伤全部好了,王海剑表示“愿意以死谢罪”。

2012年4月25日,王海剑的父母带着他的妹妹从枣阳坐火车来到武汉,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表示:“我们是农民,等粮食收了卖了,一定尽力赔偿。

”被判死刑一审判决2012年5月14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因犯有爆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免于赔偿责任;从犯王伟被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犯王安安有自首情节,被判6年。

两名从犯须赔偿受害人家庭共计6万元经济损失。

二审判决2012年5月15日,王海剑明确提出要上诉,理由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王海剑精神正常;部分程序上存在瑕疵;无证据推翻王海剑是过失引爆炸弹;王海剑和王伟对爆炸案的发生作用不明”等。

王海剑(红衣者)等三名被告在庭审现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6月25日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执行死刑2013年3月1日上午,武汉“12·1”特大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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