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大案 > > 正文
商洛县王涧村龙治民杀人案:龙治民到底杀了多少人?
上传时间:2021-05-31 21:19点击: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案子发生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县(现商洛市商州区),当地四面环山,民风淳朴。

 

1985年5月,商县下的王墹村爆出了一起惊天大案,案情甚至惊动了中南海与国务院。

 

案发后,陕西省公安厅立马派出副厅长张景贤与资深刑侦人员赶赴王墹,指挥、开展刑侦工作。随后,中央工作组也进驻了商县。

 

据当时王墹的居民回忆称,除了来来往往的警车、军车,那段时间大约有十几万外县人涌入王墹围观此案。

 

王墹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起失踪案

 

故事还得从一起失踪案说起。

 

1985年5月16日,商县叶庙村的村民杜长英与哥哥杜长年一起,步行前往商县赶集。

 

因为家里养着十几头猪,杜长英临走前带了一个装过化肥的塑料袋,希望从集市上买些豆饼回家喂猪。

 

除此之外,他还带了一张面值1.85元(相当于现在110元)的欠条。这欠条是商县造纸厂给他的,该厂不久前刚从杜长英手里收购过麦草。

 

商县造纸厂在叶庙村与商县市集之间。当杜家兄弟二人路过造纸厂时,杜长英本想把借条兑现,但因为造纸厂的出纳员侯义亭不在,兄弟二人便继续往商县前进了。

 

上午十点,杜家兄弟到达了县城。两人在西关市集分开并约好下午四点再到市集碰头。可到了下午四点,杜长英并未出现。

 

杜长年在市集等了一会,见弟弟没有出现,他就先回家了。但到了晚上10点,杜长英依然没有回家。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现在,杜长英家人肯定已经非常担心了。但在80年代,因为大家既没有手机、固定电话也还未普及到家家户户,再加上农村缺少夜间照明,家里人不打招呼就一夜未归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他们可能是碰巧遇上了熟人,到对方家串门或帮忙去了,也可能是遇到了找人做短工的雇主(比如洗衣服、收庄稼、砌墙),天黑之后他们就顺便在对方家里住下了。

 

因此,杜长英家人一开始并没有特别忧虑,可到了第二天,杜长英依然没有回家,第三天仍是如此,然后是第四天,第五天......

 

杜家人急了。

 

5月27日,在杜长英失踪11天后,杜长年像前几日一样,又一次进县城寻找杜长英。

 

在回家路过造纸厂时,杜长年猛然记起弟弟曾想兑现借条的事,想到这里,他赶忙进厂找到侯义亭打听消息。

 

侯义亭告诉杜长年,前两天刚有人拿着杜长英的欠条,兑走了1.85元。

 

据侯义亭说,此人约40岁上下,身高很矮,圆脸、大耳朵,应该是秃头(他当时带了一顶布帽),口齿伶俐。他说杜长英欠他20元,用这借条抵去了部分债款。

 

侯义亭的描述令杜长年想起了杜长英的一个熟人,此人名叫龙治民,住在商县杨峪河乡的王墹。

 

5月28日,杜长年召集了另外8人,打算去王墹质问龙治民,让他交代杜长英的下落。

 

可他们刚走到半路,就看到远处迎面走来的人竟然正是龙治民。而看他前进的方向,像是要去县城。

 

杜长年让其他人盯住了龙治民,自己则马上返回造纸厂找到了侯义亭。当龙治民从造纸厂窗外走过时,侯义亭确定他就是兑现借条的矮个男子。

 

之后,杜长年试图说服龙治民同他们一起去公安局,而在说服无果后,杜长年和其他人控制住了龙治民,想强行把他拽到公安局。

 

当他们路过人流量大的西关长途汽车站时,龙治民突然躺倒在地,并大声叫嚷起来。他高声质问杜长年他做错了什么,指责杜长年没有正当理由就要拖他去警察局。

 

 

龙治民的喧哗声吸引来了不少围观者,在他与杜长年拉扯时,人群中挤出了一位肤色黝黑的青年。

 

青年告诉杜长年,还有其他人也在找龙治民,他叮嘱杜长年先看住人,他马上叫人过来。

 

原来,除了杜长英外,龙治民与另一起失踪案也有牵连。

 

1985年2月10日,商县上官坊乡某村的村支部副书记,复员军人姜三合与三位一起外出务工的同伴返乡了。他们在西关长途汽车站附近遇到了龙治民,龙治民当时正在找人给他家挖猪圈,一天5元。

 

据姜三合的老乡们说,当时因为快要过年了,他们都想早点回家,再加上龙治民只要一人,因此,最后只有姜三合跟着他走了。

 

从那之后,姜三合便失踪了。

 

在两次向派出所反应情况但没得到回应后,姜三合的家人只得自己组队寻找失踪的亲人。

 

到了1985年5月28日,姜三合的家人已经找他好几个月了。

 

当两个寻亲队伍汇合后,他们扭送龙治民又走了一段路。

 

之后,龙治民再一次躺到了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起来。无奈之下,寻亲队伍只能留出一部分人看着龙治民,并派另一部分人到最近的城关派出所报案。

 

傍晚7点,县公安局将龙治民收审。

 

三具尸体

 

5⽉29日清晨,县公安局刑警队长王扣成安排了预审股股⻓苟步云,去王墹龙治民家查看情况。

 

午时,苟步云返回了县公安局。他反映龙治民家十分昏暗、臭气熏天,楼梯上有像血迹的紫色斑点,地面也凹凸不平,看起来像被铲过。他初步判断,龙治民家十分可疑。

 

除此之外,他还提到,当他前往调查时,龙治民的妻子闫淑霞也在家。

 

因为得过脑膜炎,闫淑霞下肢瘫痪,他们去时闫淑霞正躺在床上。苟步云反应她说话断断续续,没头没尾,没从她那里得到什么有效信息。

 

下午1点,王扣成与苟步云及其他干警去往王墹龙治民家查看情况。

 

当警方到达时,闫淑霞并不在家,村干部寻找后说,她正在龙治民屋西边的一口井旁发呆。

 

龙治民家建在村口的坡上,是一座土坯房。

 

(龙治民家外观 图片源自网络)

 

该房屋坐南朝北,南面是一大片坡形耕地。在耕地的尽头是商县通向西南各乡的公路,两者距离约30米,中间没有任何东西遮挡视线。

 

龙治民屋的西侧盖有厕所和猪圈,由一道半人高的土墙围着,东侧则紧挨着邻居家。

 

除此之外,龙治民家屋后有一条村道通过,村道呈“7字型”,一头连接着公路,另一头在龙治民家东南角西折,然后分出多条进入村子的岔路。

 

当王扣成推开龙治民家大门时,一股令人窒息地恶臭扑面而来。

 

龙治民家本该是窗户的地方全部糊着土胚,屋内昏暗无光,而地上则扔着各种各样的杂物。

 

龙治民家的内部结构与当地大部分村民家相似,一进门是个厅,左右各有一个房间,厅的左侧则架着通向阁楼的梯子。

 

 

还记得之前苟步云提到的梯子上疑似血迹的紫色斑点吗?经过现场考察,警方发现,龙治民家满屋都分布着这种斑点。

 

搜查持续了大约40分钟,因为没有发现什么,刑警队长王扣成便带着干警退出了龙治民家,希望找闫淑霞问话。

 

此时,闫淑霞已从井边离开,正蜷缩在龙治民屋西边的一棵柿子树下。她双目呆滞,头发蓬乱,正漠然地盯着自己家的方向。

 

闫淑霞手边放着两个木板凳,见王扣成靠近,她撑着板凳把自己的身体往树根处挪了挪,但并未对王扣成的问题做出任何回应。

 

询问无果,王扣成只好再次返回龙治民家,这一次,他在恶臭中嗅出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尸臭。

 

这个味道将王扣成带至了东侧房间内,在一堆麦草下,他发现了两句赤裸的男性尸体。

 

 

王扣成立刻叫停搜查。他派人封锁了现场,并乘车返回县城向公安局局长周玉汇报了他的发现。

 

5月29日下午4点,王扣成带着更多人手再次回到龙治民家。

 

这一次,他有了新的发现。

 

在第二轮搜查中,当王扣成试图把龙治民家大门由外向内完全打开时,左侧门被弹了回来。

 

原来,左侧门后有一个草堆,草堆中藏着一个架子车的车轮和一个半透明化肥袋子。

 

但这袋子里装的并不是化肥,而是一具女性尸体。

 

 

经法医坚定,在龙治民家东边发现的两具尸体死亡时间分别超过4日与10日,而化肥袋中的女尸的死亡时间则在3、4日左右。

 

杜、姜家属对遗体进行了辨认,两具男性遗体中的一具属于杜长英,可另一具却不是姜三合。

 

当王扣成第一次发现两具尸体时,他本以为,这只是一起与杜、姜失踪相关的谋杀案,但事实显然远比他猜想的复杂。

 

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

 

王墹“兵马俑”

 

当警方在王墹走访时,有个信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龙治民家门口曾有一个萝卜窖,现已填平种上了白菜。

 

王扣成将龙治民妻叫了过来,让她交代萝卜窖的位置。当龙治民妻挪到门口后,她所指的地方,离龙治民家门槛还不到一米。

 

王扣成安排了一个民兵向以前是萝卜窖的位置开挖,没挖几下,该民兵就紧张地停下了。只见地里翻出了大量玉米叶,还有红色的液体滲出。

 

王扣成立刻又找来几人,让他们以露出玉米叶的地方为圆心,先不要向下深挖,而是横向清理覆土,直到下面不再有玉米叶出现为止。

 

当挖掘停止时,一个长3米,宽2米的浅坑暴露在了众人眼下,坑内堆满了玉米叶与玉米杆。

 

 

当玉米杆被掀开后,人群掀起了一片惊呼。

 

那浅坑里竟足足有8、9具尸体!

 

尸体头足交错,被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坑内,而从尸体的缝隙间望去,下面竟还有一层,或不止一层!

 

一时间,所有人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怔住了。

 

随后,王扣成第三次叫停侦查,案件上报给了陕西省公安厅。

 

黄昏7点多,武警大队一个排的警力荷枪实弹、乘车赶到了王墹以维护秩序,案发现场亦架起了无线电话,为了方便与地方公安局联系。

 

次日下午两点,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贤带领省厅一众刑侦人员抵达现场恢复了刑侦工作。之后,中央工作组也进驻了商县。

 

对龙治民家门口埋尸坑的起尸、记录与尸检工作持续了两日,直到5月31日上午11点才结束,经过刑侦人员清点,坑内一共发现33具遗体。

 

但这并不是龙治民案的全部受害者。

 

半个小时后,当警方手持金属尖头标枪在龙治民家周围探查时,他们在龙治民家猪圈内发现了第二个埋尸坑。

 

此坑长2米、宽1米、深约1.5米,埋有8具遗体。遗体排列方式与“萝卜窖”坑一摸一样。

 

6月5日,警方在龙治民家厕所土围墙外50厘米处发现了另一个坑,坑内只剩遗骨,经法医鉴定,此处共有四具遗体。

 

至此,警方在龙治民家一共发现了48具受害者遗体,31具男性,17具女性。

 

在搜查龙治民家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大量受害者遗物,包括头发、手表、鞋子、衣物。

 

警方还在龙治民屋内找到了粮票以及15张藏在各处的存单。粮票共计91.5斤,存单共计573元(相当于现在3万元)。其中几张存款人写的并不是龙治民,而是他的妹夫闫崇善。

 

案发后,为了方便受害者家属,龙治民案调查组曾在杨峪河乡乡政府院内设立了龙治民案遗物辨认接待处,并在院内挂上了在龙治民家搜出的衣物、鞋子等。

 

 

除此之外,警方还为在“萝卜窖”坑内发现的遗体设立了遗体辨别处。

 

通过遗体与遗物辨认,48名受害者中有30多人被家属认出。

 

作案手法

 

虽然龙治民在5月28日当天就被警方控制了,但对案件的调查才刚刚开始,依然有许多问题等待解答。

 

比如,龙治民案到底是团伙犯案,还是他与妻子二人作案?这些受害者为什么会出现在龙治民家?本案的作案手法与工具是什么?而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根据龙治民的供词,这并不是一起同伙作案,人都是他一个人杀的,行凶地点正是他家。

 

龙治民说,他从1983年开始行凶。他一般在西关长途汽车站、县城市集、城门口等流动人口多的地方,专挑外乡人或外出务工人员作为自己的谋害对象。之后,他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把他们骗到自己家(多是骗对方自己有活要干)。

 

比如2月10日,他告诉姜三合,他家需要人挖猪圈,让姜三合帮他去干活。

 

5月22日,他骗县城收酒瓶的年轻人,村里有酒瓶可以收,让他跟着自己回家。

 

而5月26日,他又骗一名老年女性(化肥袋内的受害者),他家有雏鸡出售(龙治民遇见受害者时,她正在雏鸡摊前)。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行凶过程顺利,龙治民通常一次只骗一人到他家。

 

这些受害者一般在下午抵达龙治民家,之后,龙治民会想各种办法拖延时间,让他们逗留至黄昏。

 

对于被骗来打短工的受害者来说,这相对简单,龙治民只需要指挥他们干活即可,对于其他受害者,龙治民则会继续编出其他理由。

 

比如,当收废品的青年在下午6点到达龙治民家后,龙治民就曾“劝”他说,此时并不适合收废品,因为村民都趁着天凉在地里干活。他不如等天黑,村民从田里回家后,再去每家每户收酒瓶。同时龙治民还安排他为自己起猪圈。

 

而对想买雏鸡的女受害者,龙治民则说,今天时间已经晚了,天色太暗,看不清雏鸡公母,要到白天才方便挑选。

 

因为农村夜间缺乏照明,各乡每天又只有一班通往县城的汽车,一旦这些受害者没能在黄昏前脱离魔窟(龙治民家),就只能在他家留宿,等第二天天亮再走。

 

像前面提到的,在80年代的农村,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稀奇,这些受害者往往会毫无戒心地在龙治民家住下。

 

除此之外,对于男性受害者来说,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身强力壮,矮小的龙治民并不能拿自己怎么样,而对于女性受害者来说,她们可能觉得自己年纪已经大了,不会成为强奸受害者。

 

这些无辜的受害者怎么会想到,一旦他们在龙治民家住下,他们离死亡也不远了!

 

到了深夜,当受害者熟睡后,龙治民会用钝器猛击他们的头部。对于个别没有立刻死亡的受害者,龙治民还会再用锥刀猛刺受害者的胸部或颈部。龙治民也曾趁受害者上阁楼时,用钝器从受害者身后袭击他们。

 

 

因为多数受害者是在熟睡中遇袭,他们往往毫无还手之力,而且袭击发生时,屋内除了龙治民夫妇外,也再无其他人能帮助受害者。

 

在龙治民袭击受害者的过程中,有时龙治民妻会负责为他照明。而当受害者死去后,龙治民妻则会协助龙治民一起脱下他们的衣物,搜刮钱财。除此之外,在掩埋尸体前,龙治民还会剪去受害者的头发,以便留下卖钱。

 

同案犯?

 

因为龙治民体格瘦小(有报道称龙治民身高只有1.5米多),龙治民妻又下肢瘫痪,在侦查初期,警方并没有采信龙治民的供词,他们认为龙治民案很可能还有其他同伙。

 

在警方走访了县城的摊贩后,摊贩向警方确认,他们确实经常看见龙治民出现在西关市集和县城其他流动人口多的地方。

 

因此,假如此案真是同伙作案,伶牙俐齿的龙治民很可能是充当诱饵的角色,由他出面将受害者诱骗回家,再由其他人联合杀害。

 

像前面提到的,因为80年代缺乏移动通讯设备,身处异地的两人很难及时取得联系,因此,如果龙治民真的存在同案犯,他们很可能就生活在龙治民家附近。

 

1985年6月2日,案发5日后,为了排查龙治民在村中是否有同伙,警方封闭了王墹,对村中各家各户进行了调查。

 

但据王墹村民反应,龙治民性情孤僻,经常昼伏夜出,基本不与村中人来往。而且因为他家臭气熏天,村里也没人愿意去他家串门,因此没见过村中有谁与龙治民走得近。

 

在走访调查后,警方排除了村内有龙治民同谋的推测。

 

虽然村中没有发现龙治民的同伙,也许龙治民的同伙是外村人呢?

 

据警方了解,龙治民家除了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外,两人还有一个女儿。但因为龙治民家贫困,龙治民的女儿一直由岳母抚养,岳母住在商县金陵寺镇闫村,此处据王墹大约有40多公里。

 

同样住在闫村的,还有龙治民的妹夫闫崇善与妹妹,据龙治民说,他妹妹家与岳母就在河的对岸两侧。

 

龙治民家搜出的存单中有几笔是存在妹夫闫崇善名下的,在追查龙治民案同伙的过程中,闫崇善曾是警方重点调查的人物。

 

在审讯一开始,针对这些存在妹夫名下的存单,龙治民的解释是,只是随便找个名字存了。但很快,他又改口说,这是因为妹妹家与岳母家住得近,这样方便妹妹取钱给他在岳母家的女儿用。

 

但闫崇善的证词推翻了龙治民的解释。闫崇善告诉警方,龙治民经常跑到他家白吃白喝、索要钱财、还威胁龙治民妹去给他干活,并辱骂他与龙治民妹,怪他们给他娶了一个瘫子,把他害惨了。为此,他与龙治民妹早在四五年前就与龙治民家断绝了来往。

 

他说,当龙治民最后一次上门时,他曾威胁过龙治民,如果他再敢来,他就把龙治民的腿打断。之后龙治民再未出现过。

 

除此之外,闫崇善还提到,龙治民的岳母也曾多次跑到他家撒泼,指责他与龙治民妹做的媒害惨了自己女儿,龙治民妹因此事多次无法出门工作,因此他们也极少与龙治民的岳母来往,更别说照顾侄女。

 

因为1985年身份证在我国尚未普及,再加上龙治民是存钱而不是取钱,银行也许并没有仔细核实龙治民的身份。

 

警方后来带闫崇善去了龙治民存钱的储蓄所,经过存单经办人确认,他/她从未见过闫崇善。

 

有的读者可能会问,如果钱是以闫崇善的名义存的,龙治民要如何取钱呢?

 

我的猜测是,因为龙治民是去存钱的人,存单信息也是他填写的,也许经办人可以认出他,并通过核对信息和笔迹为他兑现。

 

而就算龙治民不能通过这种方法兑现,他也可以冒险去找闫崇善,叫妹夫和他一起去储蓄所,并骗阎崇善,说这钱本来是他想存给他女儿用的。

 

阎崇善是复员军人,此前并无犯罪记录,在几次走访闫家后,警方排除了闫崇善的嫌疑。

 

除了阎崇善,警方还调查过许多外村人,最后,这些人的嫌疑也都被一一排除。

 

尽管警方在追查龙治民案同伙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值得怀疑的同案犯,但他们收到的信息却揭露了更多关于龙治民的劣迹。

 

除了闫崇善夫妇外,因为刘庆娃曾帮龙治民家挖过坑,警方亦审讯了刘庆娃与刘母,而在审讯期间,刘母道出了连刘庆娃都不知道的事实:龙治民曾强奸过她。

 

据刘母说,去年腊月期间,龙治民突然到了她家,说自己是刘庆娃的朋友。

 

刘母一开始觉得龙治民油嘴滑舌,并不喜欢他,但因为刘庆娃解释龙治民是说媒的,刘母还是款待了龙治民,并让他在家白吃白喝了两日。

 

结果在第二天夜里,龙治民赖在炕上不走,非要睡炕。

 

村里男女老少睡在一个炕上是常事,再加上刘母觉得自己与龙治民年纪都不小了,她便随龙治民去了,没想到半夜龙治民竟强奸了她。

 

第二天,龙治民临走前还厚颜无耻地问刘家索要了5元作为媒礼,至于说媒的事情,那自然只是龙治民用来哄骗刘庆娃的借口。

 

龙治民后来还用这个借口骗刘替他干了两天活。

 

除了刘母外,商县下另外一村的村民刘麦珍也曾差点遭到龙治民强奸。据刘麦珍说,有一回她进城找她父亲,在通向县城的桥上遇见了龙治民。

 

龙治民唬刘麦珍,问她是不是进城来找她父亲。单纯的刘麦珍以为父亲托龙治民给自己带了口信,像倒豆子一样主动告诉了他自己进城的原因和目的。

 

之后,龙治民骗她说她父亲已经回家了,然后又继续骗她,说他是回收旧衣物的,请她去给他洗衣服,3元一天。

 

因为刘麦珍到龙治民家时天色已晚,她就在龙治民家的厅里睡下了。

 

到了半夜,龙治民试图强奸她,刘麦珍拒绝后,龙治民又说给她五元,但刘麦珍依然拒绝了。

 

之后二人拉扯了起来,因为当天还有其他三人在龙治民家做工,这些睡在阁楼的人听见楼下的声响后警告了龙治民,龙治民这才停下他的行为。

 

如果龙治民家当晚只有刘麦珍一人,她现在恐怕已经遭遇不测。而在没有移动通讯与监控的80年代,对于刘麦珍的家人来说,他们对女儿的失踪也肯定毫无头绪。

 

因为龙治民夫妇的滔天罪行,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龙治民夫妇二人死刑,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生平

 

龙治民从1983年开始行凶,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他伙同妻子,杀害了至少48人。

 

龙治民为什么杀人?他的动机是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他的生平。

 

龙治民原是商县仁治公社龙治民砭子大队人,出生于上世纪40年代的陕西省商洛市,下面有一个小他三岁的妹妹。

 

在龙治民6岁,妹妹3岁时,龙治民的母亲去世了,龙治民成为了家中唯一的男孩。龙治民父因此把龙治民视为了传宗接代的唯一希望,对他十分溺爱、放纵,从不打骂或斥责他,甚至在去田里干活时,龙治民父都会用篓子将龙治民背着一起带去。

 

而无论龙治民提出什么要求,不管合理不合理,龙治民父都会尽量满足他。

 

在读书期间,龙治民很聪明,也很喜欢读书。但据《新快报》报道称,因为龙治民年龄大,个子矮,老师与同学都瞧不起他,龙治民也经常遭受同学捉弄、霸凌。

 

除此之外,此报道还称,因为历史原因,读书并未给龙治民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龙治民也发挥不了他所学的知识,而这令龙治民“意志消沉,自暴自弃”。

 

当龙治民成年后,他整日游手好闲。与此同时,因为龙治民身材瘦弱矮小,家里也非常穷,村中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龙治民曾成立了红卫兵临时组织,还发起过批斗、抄家,但当村中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后,龙治民自己也差点成了批斗对象,他的红卫兵组织也因此解散了。

 

1974年,因修建水库,龙治民搬到了杨峪河乡王墹村。当其他其他村民都在王墹居民的帮助下搭建新房时,龙治民却常常装病躲在借住的房子内。

 

(龙治民家现在的样子 图片源自网络)

 

在1974年,因为人民公社化运动尚未结束,王墹所有劳力都需要参加集体劳动,记工分,并按照出工、人口来分配粮食。

 

根据王墹生产队的规定,每个劳力每年需要完成400工分的任务,但龙治民常常连100个都做不到,还经常给自己偷加多加。

 

不仅如此,就连生产队派的口粮,龙治民都懒得去拿,非要生产队送到他家。

 

除了懒惰外,龙治民在1977年便已经有过犯罪行为。

 

1977年,一痴呆女子曾流落王墹,因为龙治民一直未娶妻,他竟然将该女子关在他家阁楼,在数日内多次强奸该女子。龙治民的行为后来被其他村民发现,村中最后派出民兵解救了该女子。

 

1978年,经妹妹撮合,龙治民娶了闫淑霞为妻(有报道称,闫淑霞就是此前遭遇龙治民强奸的女子)。但闫淑霞因为下肢瘫痪,并不能干农活。

 

在添了一口人后,龙治民家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龙治民更是欠下了生产队180多元的口粮款。但龙治民显然从未打算还清这180元,虽然生产队多次向龙治民催要口粮款。但龙治民并未理睬他们。

 

除此以外,在搬到王墹后,龙治民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不合群,慢慢地,他与村里人几乎断绝了往来。

 

1982年,当人民公社化运动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替代后,龙治民再无“大锅饭”可以吃,他再也不能靠装病、混工分来获得食物与工钱了。

 

1983年,龙治民杀死了第一个受害者。

 

动机

 

从龙治民的生平经历中,我们能看出,龙治民早年是在极端的溺爱中长大的。(Wapi曾经写过一片文章,讨论这种教育模式的危害,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戳这里:人之初,性本......?)

 

在这种家庭中,因为父母无原则的宠溺,儿童所有欲望都被视为是合理要求,即使这些欲望会损害他人权益。这些孩子从来没学过如何控制自己的欲望,更别说遵守规则了。

 

我们都知道,规则本质上是用来平衡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利益的,因此,学习守规则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类学习尊重他人,接受他人与自己是平等个体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被告知他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同等重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明白自己欲望的满足不应该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上。

 

当我们内化了这些规则时,我们也完成了社会化。

 

没有经过社会化的人是可怕的,他们不觉得其他人和自己是平等的,自然也不会有同理心。

 

这些人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眼中完全没有他人的权利,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做出任何事。

 

龙治民正是这样一个人。

 

与许多连环杀手的经历相似,龙治民的犯罪行为同样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加重的过程。

 

当他能靠吃“大锅饭”混日子时,龙治民剥削其他人的劳动,当这事难以为续时,他就转而依靠杀死受害者以获得免费劳动力。

 

不仅如此,通过杀死受害者,龙治民还从他们身上获得了钱、粮票、衣服等生存资源。而据龙治民交代,他剪下受害者头发,也是为了攒着卖钱。

 

除了获得钱财和免费劳力,作为强奸惯犯,性冲动显然是驱动龙治民谋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法医的尸检报告并未公开,但我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奸尸行为。

 

这是因为龙治民身材瘦弱矮小,再加上受害者反抗时,很容易发出声响,引来邻居注意。因此,当龙治民对受害人起了色念后,为了方便行事,我推测,他很可能会选择直接杀死受害人。

 

杀死受害人同时杜绝了他被受害者告发的可能,是他逃避刑事处罚的手段。

 

为了满足自己扭曲的色欲,根据陕西法制网报道称,在杀死三名受害者之前,龙治民还曾引诱这三个男子分别与其妻闫淑霞发生性关系。

 

除了财与色,我认为龙治民犯罪行为的另一个诱因是报复。

 

像前面提到过的,龙治民很聪明,但他的聪明并未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他反而因为矮小瘦弱的体格遭人嘲笑,连娶妻都成问题。而且娶了一个残障女子,更让他内心不平,觉得自己吃亏了,遭到他人嘲笑,可能想报复社会。

 

这种被歧视、被嘲笑的经历也许给龙治民造成了强烈的痛苦,并且因此让他对体格正常者、娶妻工作都比自己强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嫉妒心。

 

与此同时,为了化解被嘲笑时产生的羞耻感,也许龙治民习惯了在心里贬低他人的价值,并通过这种方式贬低他们观点的价值。

 

当人感觉自己受到攻击时,这是一种常见的回避羞耻感的思路。

 

比如当一个傲慢的领导因为下属的合理建议产生羞愧感时,比起面对羞耻感并接受自己的过失,他/她可能会在心里否定对方,认为对方就是一个员工,一个可有可无的社会底层,根本不懂事情应该怎么办。

 

也许在龙治民心理,他早就将其他人视为了低他一等的劣等生物。

 

这个解读也与龙治民所谓的三不杀原则相符。根据搜狐网历史控的报道,在龙治民经受审讯期间,他曾向警方交代,他不杀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只杀残废人,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但他自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他又有什么资格评判他人是否愚昧憨傻?

 

除此之外,在杀害体格正常的人、支配他们生命的过程中,龙治民也许还体验到了一种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可能正是一直被嘲笑的他所渴望的。

 

在龙治民罪恶的一生中,他显然从来没将其他人视为平等、独立、值得尊重的个人。在儒家哲学的概念中,“人”是道德的最高典范,而成为“人”正是值得我们花费一生去达到的目标。龙治民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它只是一只直立行走的野兽。



推荐阅读

热门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