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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妙计案件纪实:彭妙计案件详细过程
上传时间:2021-06-03 09:54点击:

彭妙计,男,汉族,原名易华,身高1.58米,1966年9月出生,原籍陕西山阳县。从小随父母逃荒到周至县投靠姨母,12岁时被人拐卖到河南漯河,两年后又一路乞讨逃回周至,在关中、渭北一带流浪和靠给人打工为生。1982年,年仅16岁的彭妙计将其母亲拐卖到江苏,两年后又以其妹妹作抵押将母亲赎回,后将其母在江苏所生的一子卖掉。1989年,彭妙计过继四川籍孤寡老人王建辉,改名为王宏德。第二年,彭妙计与胡某女儿跳墙私奔,后逃到户县以修自行车为业,其间生育两个儿子,并将小儿子卖掉。 1992年~1998年,彭妙计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抢劫、强奸、杀人,疯狂作案数十起,共杀死77人。

 

惊天血案

时光追溯到1998年,灵宝市豫灵镇从2月19日至3月31日一个多月内连发4起入室抢劫案,歹徒极其残忍,在作案过程中杀死3人,多人受伤。

纵观4起案件,具有相同特征:犯罪嫌疑人有三四人,使用铁锤,砸门入室,用床单布条捆绑受害人,然后翻箱倒柜,在现场大吃大喝,抢完财物后溜走。

灵宝警方决定对这4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就在他们紧锣密鼓地对罪犯进行排查时,与豫灵相邻的陕西潼关也发生了同样的入室抢劫案。警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流窜作案团伙。

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他们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3个多月过去了,尽管灵宝警方的每一名上案民警都绷紧全身的每一根弦,开展异常艰苦的调查摸底,案情却没有进展。

而犯罪嫌疑人似乎在向公安机关挑衅。1998年7月20日,陕西潼关又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这起案件中,受害人一家八口人无一幸免。案情传到北京,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作出重要批示。灵宝和陕西警方互通情况后,认为潼关特大抢劫杀人案与豫灵地区发生的几个案件应为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作为故县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韩万顺从案发后自始至终奋战在案件侦破第一线。

 

血案升级

1998年8月4日,豫灵镇寺庄村村民王铁成一家五口人全部被杀。从现场勘查来看,犯罪嫌疑人仍是警方一直苦苦寻觅的杀人恶魔所为。如果说“7·20”潼关血案震惊了陕西,那么这起案件则震惊了中原,在豫灵、灵宝、三门峡乃至河南省,无异于扔下一枚重磅炸弹。一时间,灵宝群众人心惶惶,一到夜晚闭门锁户,生怕不幸降临到自己头上。有的几家合住在一起,轮流站岗轮流休息。当地的防盗门供不应求,看门狗的销售价格一路上涨。灵宝警方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警方视野

 

 

擒获恶魔

彭妙计“狡兔三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来无影去无踪,到哪里去寻找他呢?迷茫之际,时任灵宝市公安局故县分局政委的梁宝民果断决定,再一次到他的老家山阳摸排。

再下山阳,民警偶遇彭妙计家的邻居。邻居无意中的一句话道破天机:彭妙计在湖北,确切地址是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的一个村庄。

当天深夜12时,梁宝民带上其他8名专案民警冒雨赶往湖北,韩万顺也在其中。从周至到湖北有数百公里的路途,两天时间内全体人员只吃了一顿饭,民警们在车上轮流开车,替换休息。

到达湖北钟祥后,抓捕民警兵分三路:一路由梁宝民率韩万顺、邵中革、马新平去九里乡,其他两路分别在附近重点路口巡视堵截或在车站监视,严防犯罪嫌疑人出逃。

人多势必打草惊蛇。抓捕时,梁宝民坐镇当地派出所,韩万顺、邵中革和马新平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前往彭妙计所住的村庄。

彭家单门独院,屋前林木茂密。3名民警就地紧急商议后,决定隐入这片林木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将恶魔引出。

彭妙计就在家中。“当时远远看到他,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当那个“小个子”一出现在小树林边,韩万顺、邵中革和马新平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至彭妙计身后,将他扑倒在地。整个抓捕过程不到一分钟。

这一天,是1999年4月9日下午1时。

 

判决审理

1999年12月3日在灵宝市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王天兴、张健、赵晓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

本报讯 据大河报消息:建国以来全国罕见的特大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详见本报11月26日、27日焦点新闻版),经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一周的审理,本月3日在灵宝市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王天兴、张健、赵晓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五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及有期徒刑。

法庭经审理查明,1998年2月至1999年3月,罪犯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先后流窜到陕西、江苏、安徽、河南四省21个县市区33个行政村,入室抢劫38次,致76人当场死亡,三人重伤。在抢劫过程中,彭妙计手段残忍,用菜刀和剪刀砍(剪)断被害人喉管40人,割男被害人生殖器四人,抢劫现金4万余元及金项链等财物。抢劫后,丁运好强奸受害人三人,与苏小平共同轮奸一人。1998年4月2日,在彭犯主谋下,彭、丁、苏三犯为杀人灭口,将知道彭犯住址等情况的同案犯“狗子”打死并浇上食用油焚尸灭迹。

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彭犯伙同张健、赵晓斌、王天兴等人,持匕首、木棍等作案工具,先后窜到陕西潼关、河南灵宝等地,蒙面入室,分别对29名受害人进行捆绑殴打,抢劫现金5万余元,黄金998克及其他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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