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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林过云连环杀人案
上传时间:2021-05-05 23:11点击:

1982年8月18日,警方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称自己是照相馆的员工,在为一名客户冲洗照片时,发现冲洗的样片里有很多血腥的,肢解人体的照片,员工大惊失色,不敢懈怠,赶忙报了警。接警后,警方立即前往照相馆部署警力,监视跟踪前来取相片的客人,并很快抓获了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

 

林过云

 

警方在林过云家中搜出大量影像录音,影片中所记录的是林过云奸尸及碎尸的整个过程。从影片来看,至少有三名女性遇害(后来查明总共是四名),另外,警方还在林家搜出女性裸体照片,及女性死者性器官标本。至此,一起骇人听闻的大案被揭露在世人的面前。

 

据林过云交代,自己共杀了4名夜归女性,杀第一个人时觉得那人该死,而后的几个人,是因为自己杀人上了瘾。而每次自己杀完人肢解尸体的时候,都要给尸体拍照,或者录下视频,目的是便于以后欣赏。

 

因林过云行凶的时间都是选在夜间有雨的日子,所以被人称为“雨夜屠夫”。坊间市民谈起此称呼时,无不闻之色变。

改编的同名电影

 

在对林过云的审讯结束后,警方还原了4起案件的案发过程。

 

第一名死者名叫陈凤兰,是一名舞女,案发当天的凌晨4点,陈凤兰与朋友喝完酒后搭乘了林过云的出租车,因醉酒,陈凤兰意识不是很清楚,林载着陈凤兰兜了一圈后,回家拿了电线,返回车中将陈凤兰勒死,后又将其尸体带回家中奸尸,并于案发第二天买了电锯,将陈凤兰肢解,用塑料袋装好后丢弃在了河里。对于此案,因死者是舞女的身份,林过云表现的很愤怒,没有丝毫悔意,认为死者是罪有应得。

 

第二名死者名叫陈云洁,是一名收银员,案发当天,陈云洁上了一个大夜班,于凌晨5点20分下班,恰巧搭乘了林过云的出租车,经过第一次行凶后,林过云便将杀人用的电线随身携带,并在出租车行至偏僻处时,同样,用电线勒死了受害人。至此两起案件,林过云发现,杀人让自己很有满足感,已经上了瘾,并很快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实施了第3次凶案。

 

第三名受害人叫梁秀云,是一名清洁工,29岁,也是凌晨下班后遭遇林的毒手。

 

很快,林过云又开始实施了自己的第4次犯罪,第四名死者名叫梁惠心,17岁,是一名学生,当天晚上11点,梁惠心参加完谢师宴后,搭乘了林过云的出租车,据林回忆,他和梁惠心在车里呆了很久,聊了很多,涉及的话题也很广泛,谈起梁惠心时,林还忍不住数次落泪,可是最后林过云还是用电线勒死了她,并把她的尸体带回家中奸尸,肢解。当林被问及为何要杀梁惠心时,林过云答不上来,只是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杀她。

 

在审讯中,林过云表示,在第四次行凶时,已经产生了厌倦,可是如果当时不是被警方及时抓获,真的能保证因为厌倦不再行凶吗?这个答案怕是也只有林本人知晓。

 

 监狱中的林过云

 

1983年3月3日至4月8日,此案公开审理,陪审团一致认为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但因从1966年11月16日以后,香港再也没有执行过死刑,于是,在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改判林过云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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